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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租界的开辟和第一次扩张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法国驻沪首任领事敏体尼,以道光二十四年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第二、第二十二两款为据,向清政府分巡苏松太兵备道(简称上海道)交涉,于三月十四日(4月6日)与上海道麟桂签约,辟建租界,界址南起护城河(今人民路)、北至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东自洋泾浜至潮州会馆(今龙潭路处)的黄浦江江岸,西达褚家桥、关帝庙(今西藏南路)。成为继英租界后,上海所辟的第二块外国租界。清咸丰十年(1860年)底,法国代理驻沪领事爱棠以“要求租地的法侨日多”为由,提出扩张要求。经法国驻华公使布尔布隆与恭亲王奕訢谈判,清政府为“借师助剿”镇压太平军,同意上海法租界东南界址延至小东门街北侧。次年三月初十(4月19日),勘界立石完成,是为第一次扩张。其时法租界位今黄浦、南市区境。
第二次扩张 法租界开辟后,于界内界外大量筑路,徐家汇路(今方斜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和公馆马路延伸(今金陵中路)两路辟筑,标志其势力已伸入境内。筑路中,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三月中旬(4月底、5月初)和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1898年7月17日),两次发生四明公所事件。在处理第二次四明公所事件时,法国提出将西门外、浦东和吴淞辟为租界,因英国反对而搁置。经与英国的协调,继对清政府软硬兼施,终在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900年1月27日),法国驻沪领事白藻泰与上海道余联沅签订推广法租界条约。光绪二十六年二月初一(1900年3月1日)勘界。界址西推至关帝庙(今金陵西路、淡水路东北侧)、顾家宅(今重庆南路北西段),南抵丁公桥、晏公庙、打铁浜(今自忠路、顺昌路、太仓路),北至北长浜(今延安东路、连云路、金陵西路),城河浜(今老西门外人民路、中华路一段)是为第二次扩张,法租界面积增扩85公顷,所扩习称“法新界”,原法租界为“法旧界”。区境东北部被划入法租界。
第三次扩张 民国3年,法国驻沪总领事甘世东借口界外道路警权不清,又一次提出扩展租界。而袁世凯以上海法租界当局协缉革命党人为条件,经外交部与法国公使谈判,以照会形式,双方应允。4月8日,沪海道尹兼外交部特派交涉员杨晟与甘世东签订《上海法租界推广条约》;7月14日,颁贴告示;9月14日,杨晟、甘世东及法租界公董局派员按约划界。界址北至长浜路(今金陵西路、延安中路),西抵英属徐家汇路(今华山路),南界沿敏体尼荫路、蓝维蔼路(今西藏南路、肇周路),推达徐家汇路。面积增扩7倍多。所扩习称“法新西界”,称第二次扩张部分为“法新界东区”。至此,法租界的面积较初辟时扩增近20倍。境域徐家汇路、肇嘉浜路以北,全部划入法租界
法租界界石

法租界历次扩张面积增扩情况表
面积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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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总面积 |
增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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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辟(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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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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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扩张(1861) |
5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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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扩张(1900) |
144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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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扩张(1914) |
1022 |
878 |
收回 民国26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为掩盖侵略面目,次年抛出“帮助中国收回租界”的骗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充分利用占领区支撑与美、英的作战,民国31年12月21日,制订对华新政策,包括“归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等。民国32年2月23日,法国傀儡政权维希政府在日本的要求下,被迫宣布“放弃”在华专管租界,并定4月1日交还上海法租界,但又商请“延期”。4月28日,法租界捕房捕头米来打死菜市路(今顺昌路)292号诚记衫袜店学徒张金海,日本与汪伪政府利用舆论,迫使维希政府就范。7月22日,由法国维希政府驻华大使馆参事柏斯顿、大使馆参事兼驻沪总领事马杰礼,与汪伪政府审计部部长夏奇峰等签订《上海法国专管租界交还实施细目条款》。7月30日上午,在法租界公董局大礼堂举行“接收”仪式。
民国34年11月24日,国民政府颁布《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对上海法租界宣布予以接收。民国35年2月28日,中国政府与戴高乐领导的法国临时政府签订《关于法国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对中国收回上海法租界等予以追认,上海法租界遂告正式收回。
八仙桥公墓,内葬法侵略军镇压小刀会起义中死亡的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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