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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汉俊(1890~1927年) 原名书诗,又名人杰,号汉俊。湖北潜江人。留日,民国7年(1918年)底抵沪,寓霞飞路渔阳里。不久,任《星期评论》编辑。民国9年初,迁居白尔路(今西门路)三益里17号《星期评论》社,为主编之一,于该刊上发表文章与译文38篇,宣传十月革命和介绍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民国9年5月,与陈独秀等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8月成立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执笔起草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任《劳动界》周刊主编。同年秋,与兄书城迁居望志路106号、108号。9月起,于外国语学社教授法文。冬,代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书记。因在党的权力集中与分散问题上与陈独秀意见相左,辞职。次年,与李达共同准备中国共产党筹建工作。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其家餐厅召开。7月30日,会场为法捕房探员所窥,与会者应急撤离。当巡捕前来搜查时,沉着机智,从容周旋,保护中共机密,确保与会者安全转移。民国11年,因与陈独秀、张国焘不合,离沪去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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