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1915年) 王明山(?~1915年) 晓峰,吉林人。明山,山东人。民国4年(1915年)秋,赴浙经沪时为陈其美所留,寓霞飞路宝康里(淮海中路315弄,今拆)34号实行部机关。11月9日夜,陈召见两王,布置刺杀郑汝成任务,以此行凶险但于国有益等语激勉。两人慨然以“堂堂七尺之躯,献之于国矣”作答。次日,功成被捕。刑讯时,一口承担,坚不吐实。12月7日,被杀于西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