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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曾有俄国正教会医院所设的精神病床。民国34年(1945年),成立的芦家湾疯人留置所,收容流落街头的精神病人。该所设施简陋,可收3~4人;诊断后即予遣送。
1964年,公安、民政、卫生3部门合组区精神病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领导精神病管理工作。公安、民政部门负责行政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医疗业务。
1965年,建立区精神病管理站,设简易病床60张,初重收容看管,后渐转防治结合。1986年,更名卢湾区精神病防治院,设病床100张,并设儿童门诊、中医门诊、神经衰弱门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另设防治组,掌握各街道重点病员的病情病态,实行医疗-社会-心理的综合性防治措施。1966年,淮海中路街道复三等五个居委首先建立精神病人看护小组。“文化大革命”初中断,1972年起恢复。1975年组建工厂、财贸看护网。至1978年,各街道居委相继建立看护网。看管重点病人。做到发病及时治,定期服药有人管,肇事病人有人抓,初发病例有人报。1982年有病人3469人,建网1010人,建网率29.1%。1988年后,建网率100%。1972年,区精神病防治站试办康复劳动班,街道及部分地段医院开工疗班,采用药疗、工疗、娱疗“三疗”法,促进病人恢复适应社会功能。1978年,各街道普建工疗班,五里桥街道地段医院自建一所,全区共11所。1988年,工疗班划归街道福利公司,精防工作纳入福利保障体系。
1982年精神病患病率713.5/10万,1990年554.5/10万,1993年555.7/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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