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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及新法接生
解放前,产科医院均布区境北部,40年代有床位200张。解放初,有开业助产士84人,其中80人在区境北部。区境北部产妇科学接生率近80%,区境南部多老法接生。全区平均科学接生率仅55%。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嵩山区4%,芦家湾区9.2%。1950年起,组织开业产科医师、助产土和11家设有产科的私立医院,组成妇儿保健协进会,推行科学接生。于工厂、里弄广泛宣传妇幼卫生知识,举办接生员训练班,对38名旧产婆培训新法接生,考核助产人员,不合格者不予发证。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后,住院接生率及新法接生率逐年提高。1951~1955年,科学接生率分别为76.9%、90%、94.1%、98.2%,1959年达99.98%。60年代中期起,产妇均住院临产。1956年起,基本消灭产褥热。1959年,消灭新生儿破伤风。1975~1993年,年产妇死亡率,仅1990年、1991年为0.34‰和0.55‰,其余均为0。婴儿死亡率1952年80.36‰,1993年9.05‰。
二、“四期”保健
50年代,在工厂开展妇女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四期保健,推行月经卡制度,供应消毒月经纸,有条件的建立女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和孕妇营养食堂。规定孕妇工间休息和哺乳期喂奶时间,妊娠期间调离重体力劳动工种等制度。改善女工生活设施,设立女工休息室,改盆浴为淋浴,改坐式厕所为蹲式,预防妇女病传播。
三、围产期保健
1959年起,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建立孕妇联系卡。从妊娠5月至临产作定期检查。1983年,在工厂开展围产期保健,对孕妇自妊娠起进行监护,防治胎儿障碍,对高危孕妇专册登记和家庭访问。死胎率1981年8‰,1993年5.1‰;死产率1981年2.6‰,1993年0.39‰;滞产率1981年9.8‰,1990年0.4‰,1991~1993年为0;子痫率1981年0.8‰,1990年0.2‰,1993年有所上升。
四、婚前保健
1952年,区妇幼保健站开设婚前检查门诊,居民自愿求检为数甚少。1981年,区妇幼保健所设婚前保健门诊,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之后,开办新婚学校,进行新婚卫生教育。受检率逐年上升,1981年8.4%、1984年87.7%。1984年4月起,按市府规定结婚登记须先经婚前检查。1990年受检率88.3%,1992年、1993年均100%。90年代始,增加三优(优生、优育、优教)工程的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