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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境北部自辟为法租界后,医卫行政与业务由法租界公董局设公共卫生处管理。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名卫生兽医处。清宣统三年(1911年),更名卫生处。民国19年(1930年),名公共卫生救济处,址贝勒路(今黄陂南路)630号。民国32年7月,改为第八区公署卫生处。民国33年2月,改名第一区公署卫生处南区分处,同年8月,改名市卫生局南区防疫组。民国34年10月,成立第三区卫生所,址黄陂南路630号。管辖蓬莱、泰山、芦家湾及常熟4区,并设有诊疗室。次年1月,芦家湾分所成立。民国35年8月,第三区卫生所改组为泰山区卫生事务所。民国36年11月,改名嵩山区卫生事务所。芦家湾分所改名芦家湾区卫生事务所。
1950年8月,卢湾区人民政府设卫生科,区卫生事务所撤销。1953年,区卫生科内设医药管理组、妇女保健组、工业卫生组。1957年11月,建卢湾区卫生局,下设医院管理、医疗预防、人事和秘书4科。
“文化大革命”期间,卢湾区革命委员会教卫组下设卫生组。1973年9月,建立中共卢湾区卫生局委员会,对卫生工作实行“一元化领导”,内设组织、业务和政工3组。
1977年11月,恢复区卫生局,设办公室、医管科、医防科、人事科及公费医疗办公室。1987年,设献血办公室。1989年11月,设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科。1991年设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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