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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 1954年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力量,均实行志愿兵役制。革命战争年代,境内颇多工人、学生和市民秘密参加人民军队。1950年,卢湾区有烈军属151户,嵩山区400余户。抗美援朝期间,有大批青年学生、工人参加军事干校、人民解放军和志愿军。1950年底,军事干校在卢湾区录取194人。1951年7月14日,录取175人。同年,嵩山区录取800人。
义务兵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当年卢湾、嵩山两区征兵任务1250人,经过宣传动员、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等步骤,完成任务。1955~1993年,卢湾区(含1955年嵩山区征集数)共征集义务兵14930人,其中女性527人,潜艇兵35人,另招收飞行学员148人(其中女性5人)。由于注重摸清预征对象情况,遂能确保新兵数量和质量。1990年后,每年征集潜艇兵人数、新兵中高中文化程度和党团员比例均列全市第一。1987年以来,多次受到国家国防部、南京军区和市人民政府表彰,被先后授予规范化征兵、廉洁征兵和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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