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纠察队
民国16年(1927年)3月21日,法商电车电灯公司(简称法电)工人纠察队100余人参加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4月12日,被国民政府军第二十六军周凤岐部缴械。
二、人民保安队
法电人民保安队 民国38年5月初组建,人数700余。大队长陆如松,任务为护厂、给解放军作向导、维护地方秩序、瓦解敌军等。5月底撤销。
江南造船所人民保安队 民国38年5月初组建,人数1000余,开展护厂、抢救设备、迎接解放。5月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