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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卢湾区志 >> 第二十三编司法 >> 第三章司法行政 >>


第三节 律师

       

一、沿革

区境内何时起有律师出现,未发现可稽文献。民国2年(1913年),上海市律师公会成立,设址贝勒路(今黄陂南路)572号。历届负责人有秦联奎、沈钧儒、江一平等。民国20年,区境内有律师约30人。民国32年前后,因不愿在日伪统治下工作,上海律师公会会员星散,事敌者曾组“上海律师公会整理委员会”,但前往登记者甚寥。抗战胜利之初,区境内有律师约25人。次年增为160人,其中女性10人。至解放前夕,有律师179人,其中女性8人,事务所分设境内主要道路,思南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南昌路等处尤为集中。

解放初,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都肯定被告的辩护权,确认律师依法参与诉讼的身份和地位。1955年前后一度恢复律师制度,参与区法院民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活动。反右斗争后,律师制度被取消,律师改行,律师工作停顿。

“文化大革命”后,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1979年,上海恢复律师制度。1982年5月,区法律顾问处建立。1985年1月,更名卢湾区律师事务所。1989年1月,改为卢湾律师事务所。1992年10月,改称上海市淮海律师事务所。1993年9月,上海市商海律师事务所设立,为合作制,律师8人。同年12月,上海市新民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8人。1990年起,律师事务所分配由固定工资制改为多劳多得的效益工资制。

二、律师业务

1981年,区境内律师业务活动以刑事辩护为起点逐渐发展。至1983年,共办理刑事辩护1965件、民事代理案312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504件、解答法律咨询20547件(人次),收入300多万元。

刑事辩护和代理 1981~1993年,刑事辩护和代理累计1965件,年均164件。1983年,受理143件刑事辩护案件,占区法院同期判决刑事案件50%左右。1984年,担任327名被告的刑事辩护,对其中经辩护而从轻从宽处理的52名被告进行回访,巩固教育成果,发挥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该年办结的320件刑事案件中,有115件从轻减轻处罚,其中首次为以强奸起诉的1名被告辩护,终由法院宣告无罪。1985年,一起诬告案经三上徐州调查核实取证后,提出无罪意见并得到徐州市人民法院采纳,被告随即释放。1986年,为提高辩护质量,规定刑事辩护的辩护词由承办人准备,经集体讨论定稿,涉及法律、政策较复杂的作无罪辩护的案件,须报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复议。1989年,规定承办“文化大革命”案件,认识不统一不出庭,思想问题不解决不辩护,辩护词不拟定不上台,避免定性不妥和混淆罪与非罪界限,防止社会不良影响。1984~1989年,受办1176件,其中法院指定223件、接受委托953件,其中庭审中指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或部分不清、证据不足213件、指出运用法律不当93件、指出漏诉等情况3件,对诉讼程序提出意见10件。其中审理结果由检察院撤回起诉或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8件、宣告无罪7件、免于刑事处分16件、变起诉犯罪性质22件,改变部分起诉事实98件、从轻减轻处罚404件。

民事代理 1982~1993年,共办理3649件。在1984~1989年1193件中,经济案154件,占12.9%,为委托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约3500多万元;办案结果帮助达成和解420件,占35.2%;法院判决556件,占46.6%。受理案件中,婚姻等家庭问题534件,占44.8%、继承纠纷146件,占12.2%,债务93件,占7.8%,房地产纠纷149件,占12.5%,合同纠纷180件,占15.1%。在受托权限内,通过追诉、索讨、清理、调解等法律事务活动,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避免经济损失,防止纠纷激化。仅1985年在代理民事案件中,防止可能自杀与行凶报复11起。1991年,积极参与清理三角债活动,清讨三角债近3000万元。1993年,开办经济合同、涉外合同等见证业务。

参与非诉讼事件和接待来访 律师受委托采用非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调解纠纷和争议。1982~1993年,共办理1504件。这类调解中,经济纠纷比例较高,1984~1989年占30.1%;调处标的逐年上升,1991年共达500多万元,为1984年125倍。1983~1993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20457人次。据1984~1989年解答13582件中,民事占71.6%,其中经济类占10.9%;刑事占3.9%。区律师事务所接待人民来访,1982年3338人次,1985年8813人次,1989年1650人次。

常年法律顾问 1983年起,常年法律顾问业务迅速发展。是年试办4家,1990年突破100家,并接受外省市企业聘请。1992年受聘于外省市企事业单位20家,其中8家中外合资企业。1993年,淮海、新民、商海3家律师事务所共有法律顾问单位270家。1984~1989年,共办理受聘单位经济法律事务843件,其中参与诉讼259件,占30.7%;参与调解230件,占27.3%。此外,提供咨询意见5563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619件,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文书1310件,参与经济项目谈判活动332次,代理经济案件诉讼212次,参与调处非诉讼经济事件319次,帮助避免经济损失4200多万元,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特定职务作用。

 

1982~1993年卢湾区律师业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年份

常年法律

顾问(人)

合计

民事代理

刑事辩护

经济案件

非诉事务

法律咨询

代书文件

累计

 

25204

3129

1965

440

1504

16965

1201

1982

 

166

28

55

12

20

 

51

1983

2

2487

114

235

3

35

2018

82

1984

26

1763

108

320

 

46

1192

97

1985

65

3206

183

111

10

54

2744

104

1986

77

2984

189

126

40

69

2446

114

1987

87

3058

171

96

34

109

2429

219

1988

94

2247

109

76

25

164

1691

182

1989

96

2008

179

157

45

65

1350

212

1990

105

2088

370

269

111

206

1132

 

1991

110

2172

659

199

 

238

1076

 

1992

132

2137

654

186

 

270

887

140

1993

270

888

365

135

160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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