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卢湾区志 >> 第二十三编司法 >> 第三章司法行政 >>


第二节 调解

       

一、沿革

解放初,区民政科设专职干部1名负责日常调解。1951年8月,收案52件,立案27件。次年,实施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布的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定,后在区法院指导下,街道筹建各居委调解委员会。1981年,调解工作划归区司法科管理。

1982年,街道均配专职司法助理员6人,兼职3人。建居委调解委员会114人,调解委员700人,其中正、副调解主任228人。1993年,142个居委有调解委员710人,其中正、副主任284人,有居民调解员和义务调解员近6000人,形成三级调解网。

1985年,以江南造船厂和上海太平洋织造厂为试点,建立地区大中型企业的调解委员会。1987年,建有企业调委会157个,有的设有车间、部门和小组调委会或调解员,组成以防为主、调防结合三级或四级调解网络。

二、人民调解的管理和活动

1982年,设街道司法助理员,由区司法科管理并指导业务,通过司法助理员,指导和管理各居委调解委员会。组建调解联络网,会同公安派出所、房管所等部门,建立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居民小组设调解员。1984年,明确街道司法助理员全部为专职干部,由区司法局任命,组织人事属街道办事处和区司法局双重领导,职责为整建居民调委会,培训调解人员,通过调解联席会议,调处解决居民纠纷中老大难问题,形成地区调委会、居民块联络网和居民小组调解员的三级调解网络。五里桥街道还设立“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奖”,嵩山路街道成立由法院审判站、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房管所参加的联合调解组。1987年,开展“双保”(保证国庆节前后和中共十三大期间的社会秩序安定团结),排出重点民间纠纷,专人负责,各方配合,解决和防止纠纷激化74起,防止非正常死亡4起。1988年,组建调解信息员队伍计412人,及时传递纠纷信息。同年,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标活动,1990年,逐个验收全部达标。1991年,建立调委会报表登记记录制度,积累调解纠纷资料,调解工作渐趋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1992年,在丽园路、瑞金二路两街道分别试点专项治理住房纠纷和家庭纠纷。次年全面推行,解决多起回沪知青子女纠纷和空调纠纷。

1985~1987年,健全工厂调解委员会组织,建立三级调解网络。1990年,组织区境内工厂单位第一届“防激化”竞赛,60家企业参赛,解决纠纷616起,防止矛盾激化42起,防止非正常死亡7起。1992年,进行第二届“防激化”竞赛。江南造船厂船体车间创造民事调解的“三要三不要”经验,即要依照法律、政策调解;要以防为主,防止激化;要就地解决;不要推向社会,不要推向上级,不要推给他人。旋实行企业划块定点的两级管理方法,36家千人以上企业按行业分5块,推选块长,定期活动,区司法局派员参议;千人以下企业由所在街道定时联系,归司法助理员负责。1993年,区境内有万余名信息员,6000余名调解员和3000余名在职职工义务调解员,形成企业调解网络。

1993年,先后评出区调解先进集体,81个,其中工厂20家;先进个人222人,其中工厂48人。市先进集体37个,其中工厂4家;先进个人58人,其中工厂4人。市优秀司法助理员4人,其中1人出席全国调解先进表彰大会。



上一页:第一节 法制宣传
下一页:第三节 律师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