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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中,干警中涌现一批舍己为民的功臣模范。
1955年卢湾分局立功26人,计一等功1人、二等功7人、三等功18人。
1977年5月19日晚,两伙流氓共10余人在长乐路、淡水路等闹市地区持械殴斗5次,打伤无辜群众7人。淮海中路派出所接报,迅速出动,罪犯拒捕,民警王财兴赤手空拳与手持铁叉的凶犯搏斗,身负重伤。嗣后,分局专门组织力量,共捕获罪犯14人。王财兴获二等功。
1981~1993年,在打击犯罪、抢险救危中4位民警负伤;获市模范集体1个,3人4次获市劳动模范称号。50个单位(组)立集体功,计一等功2个、二等功10个、三等功38个。个人立功54人次,计二等功9人次、三等功45人次。1984年,政保科侦破“720”大案,立一等功。1985年,预审科冲破重重阻力,依法审理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流氓强奸犯罪团伙大案,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该专案组获市模范集体称号。1985年,刑侦队侦破走私和伪造兑换券两起大案,两破案组均立二等功。1988年,卢湾区看守所所长蒋惠国被市公安局命名为“人民卫士”称号,1991年被评为市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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