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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实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方针。
一、基层保卫组织
工厂企业保卫组织 1953年,卢湾区境有私营厂367家。其中,30人以上工厂116家内42家的保卫工作由公安分局直接管辖。1957年,公安分局管辖126家工厂的保卫工作,其中国营7家、公私合营108家、合作社11家;设有保卫科、股16家,人保科9家,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70家,保卫干部122人。所管21家财贸单位中,设保卫股、组7家,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11家。“文化大革命”中,普遍改建为所谓民兵、治保、消防“三位一体”的武保组,“文化大革命”后恢复保卫组织。1993年,公安分局管辖94家工企单位中,定为重点要害单位或定有要害部位的28家;建有保卫科57家,保卫股12家,人保科、股22家,配备专职保卫干部3家,共有保卫干部252人。
文教卫生保卫组织 公安分局直接担负保卫工作的文教、卫生单位,1953年127家,计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和职工业余学校、厂校87所,医疗卫生机构25家,剧场、剧团、影院6座,区级机关和群众团体9家。1960年128家,计中小学99所,医疗卫生机构7家、文化部门14家、区级机关和群团组织8家;28家配有保卫干部,其中专职1人、兼职28人。1993年56家,其中教育单位22家、卫生单位13家、文化单位5家、区级机关和群众团体16家。
小厂、小店、小学内部保卫 1953年起小厂、小店,保卫工作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后来,小学也划归公安派出所负责。1963年,各公安派出所担负该类单位1936家,计小厂158家,国营、合营基层商店730家,合作商店988家,小学60所。1986年,各公安派出所相继与有关企事业共同组建内部保卫工作组,由民警主管、工企保卫干部协同,担负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1993年,各公安派出所共分管276家支部以下建制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
二、内部安全防范
安全保卫责任制 1981年始,企事业结合整顿逐步推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1993年,由公安分局直接担负保卫工作的94家企事业,90家已确定单位分管领导为治安责任人和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1988年5月至1991年6月,85家单位为改善和加固防范设施费资170余万元。
安全防范“七合格”活动 1987年始,公安机关为加强治安防范,对财务室、物资仓库、商店门市部、更衣室、浴室、集体宿舍和办公楼(室)7个多发案部位制订安全合格标准,开展安全防范“七合格”活动。1988年由公安分局对直接担负保卫工作的97家企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率88.2%。
1991年起,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合格单位活动。1993年,对94家企事业检查验收,财务室等7个部位安全防范全部合格的36家,占38.3%。
区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协会 1988年5月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确认的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人自愿报名组成。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使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逐步达到自主管理的群众性联谊组织。初名区企事单位治安责任人联谊会。1991年6月20日易名区企事业单位治安责任人协会;1993年5月7日更今名。有直管单位团体会员106个。街道建有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共有团体会员276个。主要任务是围绕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进行计划指导,传播信息,交流经验,协调作战,签约承包。
三、保安服务
1987年8月25日,成立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卢湾分公司。1993年9月22日,更名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卢湾区公司。系为客户承担保安服务和提供安全防范咨询业务的服务型企业,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安机关主管,少数业务骨干由公安机关选调或延聘离退休公安干部,余均对外招聘。1993年,有保安队员608人。至1993年,累计为301家企事业派出保安队员2184人次;为营业性大型展销服务7次,派出保安队员50人次;创利税200余万元。1993年,有服务客户102家。
卢湾保安服务分公司自建立至1993年,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处理各类案件33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71人,破获刑事案件34起,开展安全检查35723次,消除火险隐患280起和其他不安全因素33959起;抢救火灾、车祸16起,制止事端222起,调处纠纷619起;堵截无证出门物资747起;为客户义务劳动79次。1989年3月5日凌晨3时许,陕西南路、巨鹿路口一油布棚屋屋顶起火,部分棚顶倒塌,驻城市酒店保安队员乐俊平、黄国华发现后迅速奔赴现场,将在床上挣扎的一位老太抢救出来。同月26日上午10时许,驻上海针织二十厂保安队员唐为涛、张建荣发现化漂大楼失火,该楼有价值27万马克的进口机器和有毒气体及易燃物品,唐、张两人顾不得戴上防毒用具,即冲入火场,与职工一起把火扑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