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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卢湾区志 >> 第二十二编公安 >> 第五章消防监督 >>


第二节 管理

       

195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消防监督条例》,实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1984年5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消防工作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督,实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

1958年,帮助居民改装安全炉灶、烟囱,在局门路434弄召开安全使用炉灶现场会,参加者4000余人。1959年,组织267家单位、6.4万余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1986年,组织6次防火安全检查,发出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16份,督促单位限期整改。1990年,组织2600人次对1800家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出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9份。公安分局会同区烟杂公司对79家爆竹经销单位进行检查,对其中56家不予准销。1992年会同区消防联防大队、区财贸办、区保险公司对淮海中路两侧的商店和地铁工程进行6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500条,提出抓紧整改要求。1993年,对东亚运动会运动员途经两侧的640家单位重点检查,对6个火险处所发出暂时停工、停业通知,添置灭火器材275只,沿彩灯线设灭火点27个。

二、安全宣传

解放初,地区多用宣传会、黑板报、标语、摇铃喊话等形式宣传防火安全。工企单位举办防火知识讲座。1956~1958年,多以图片、幻灯片、消防演习和现场会(如火灾事故、使用安全炉灶等)方法,开展宣传。80年代后,采用结合安全月活动等,形式更趋多样化。1989年,针对第四季度火灾多发,设防火宣传站3处,演出防火文艺节目94场,组织1523人次上街宣传防火知识,提高群众防火意识。1991年起,每年11月9日组织全市“119”防火安全宣传日活动。1992年,组织“太平杯”居民消防知识大奖赛。1993年,淮海中路、瑞金二路、五里桥等街道利用闭路电视宣传消防知识,财贸系统举办以防火为重点的百日无事故安全竞赛活动。

三、危险物品管理

区境内企事业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有20余种,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危险物品采购证、准运证;每两年对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培训一次,合格者发给操作证;每年夏季两次检查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1991~1993年,培训危险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892人次,保管员664人次。检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107辆(次),发现和处理违章21辆(次)。

四、消防演习竞赛

解放前,消防组织除平时训练外,于每年5月20日,即传统的“分龙日”进行消防演习。解放后,为促进演习训练,采用召开消防运动会等竞赛形式。先后召开区消防运动会(简称消运会)5次,共参赛470队,7645人次。1965年5月9日在卢湾体育场举行第一届消防体育竞赛比武决赛大会。1973年6月、1978年8月、1982年10月和1990年7月,分别在卢湾体育场、卢湾工人体育场和江南造船厂举行二至五届区消运会。在区第四届消运会上,有8人破市第四届消运会两项纪录。区第五届消运会上,一半项目达到或打破历届区消运会纪录。1991年3~9月,有13家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参加市首届工企专职消防队运动会,经全面考核,11支为合格消防队,合格率84.6%。

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清同治十二年正月二十一日(1873年2月18日)深夜,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画木样楼起火,英籍技师3人死亡,全楼焚毁。

民国3年12月21日15时,白尔路(今自忠路)毕元记骆驼鸡鸭毛厂大火。因厂门紧锁,内133名工作者逃避困难,当场焚毙3人,重伤不治6人,受伤5人,4间厂房焚毁。另有数人失踪,报载“灰烬中尚有死尸未经检出”。

民国8年7月2日21时,区境南西炮台东(今鲁班路轮渡站附近)北洋军第二师炮四团二营弹库,火药自燃引爆,至23时半始熄。炸毁各种炮弹4300余枚,枪弹1.5万余发,火药2000余磅,弹壳1800发。焚屋20多间,受伤数人,毙马1匹。其时,弹片飞射300码远,河南路口可闻隆隆之声,杨树浦军工路口可见大火之光。

民国16年2月28日20时,上海兵工厂炮弹车间大火,引起爆炸,焚毁炮弹40余箱。

民国33年6月29日,咸阳路(今陕西南路)远东酒精厂,因操作不慎起火,厂房全毁,直接经济损失伪币2000万元。

同年9月12日,南黄陂路(今黄陂南路)天和里口(今自忠路239号),售废铜铁者砸打圆铁简(实为地雷)引爆,砸者及路人7人死亡。

民国36年4月10日,打浦路大火,焚棚屋200多间,受灾1000余人无家可归。

民国37年7月8日,复兴中路1号当铺,因流氓陆子梅报复纵火,焚毙5人。

民国38年3月3日,斜桥大火3小时,焚毁棚屋100余间、平房20多间,灾民1000余人。

1952年3月19日下午,局门路大火,焚毁棚屋86间,受灾150户,500余人。

1953年7月24日夜,局门路一居民油灯不慎起火,焚毁棚屋102间,受灾101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1万余元。

1959年3月19日,合肥路培德袜厂锻打车间擅自处理废钢铁,一枚日制亚当氏毒气弹爆炸,共中毒75人。经住院治疗,其中8人中毒较深,住院3~5天始愈。

同年6月28日8时30分,开平路26号曙光化工厂临时仓库,因化工原料采购供应站职员鲍某玩火引起火灾。焚毁纯苯44桶,乳化油20吨,直接经济损失3.58万元;灭火中30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肇事者后判刑3年。

同年8月27日16时,鲁班路永华樟脑厂脱氧车间,因违章操作起火,伴发爆炸。受伤14人,其中重伤7人,2人不治死亡。焚毁厂房7间,毁成品半成品1800多公斤,直接经济损失3.45万元。

1962年2月12日23时40分,龙华东路南亚化工厂羊毛脂车间,因电火花引发沾有苯与油脂的手套起火。焚毁164平方米车间和部分设备、原料和成品16350公斤等,直接经济损失6.18万元,受伤1人。

1963年4月4日23时57分,中山南一路445号友谊竹器厂因烟蒂起火,焚毁工场、仓库等2000平方米及全部设备,殃及光明制鞋厂两个车间和上海第四师范学校宿舍,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受伤1人。

1969年12月19日12时50分,文化广场因违章烧烤油漆引起大火,16时始熄。该广场全部建筑、上海戏曲学校部分建筑及大量物资被焚毁,直接经济损失329万元。扑救中死亡13人,重伤52人,轻伤168人。为解放以来上海最大的一次火灾。

1985年6月27日13时07分,陕西南路215号上海造漆厂三车间,因违章操作起火。焚毁房屋900多平方米、成品漆7.5吨、硝化棉9吨、香蕉水5吨及部分设备,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伤8人。

1990年5月23日2时03分,延安中路557号上海针织十七厂针织车间,因配电板漏电起火,3时28分扑灭。焚毁进口针织圆机12台、国产针织圆机72台、棉纱38吨及坯布、1500平方米屋顶等,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此外,部分居民殃及。

 

1955~1993年卢湾区火警火灾统计表

年份

火警

(起)

火灾

(起)

受伤

(人)

死亡(人)

直接经济

损失(万元)

年份

火警

(起)

火灾

(起)

受伤

(人)

死亡

(人)

直接经济

损失(万元)

合计

2122

545

181

24

504.41

1977

27

13

 

 

4.15

1955

110

9

2

 

4.62

1978

22

7

 

 

0.70

1956

114

7

3

 

0.98

1979

37

14

5

 

3.39

1957

128

7

14

1

5.07

1980

52

9

7

 

0.75

1958

137

10

22

1

7.56

1981

50

11

 

3

1.53

1959

150

16

60

2

11.01

1982

45

11

 

 

3.23

1960

126

29

16

 

6.95

1983

53

9

 

 

2.04

1961

92

15

 

 

3.92

1984

48

8

1

 

11.26

1962

66

17

9

 

6.65

1985

61

12

8

2

16.88

1963

98

14

3

 

10.70

1986

100

10

 

2

7.18

1964

88

9

1

 

3.74

1987

71

10

 

2

2.44

1965

48

11

 

 

0.62

1988

65

10

 

 

3.71

1966

44

5

 

 

0.13

1989

57

6

 

 

1.89

1972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