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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盗匪
解放初,刑事犯罪活动猖狂,盗匪尤为猖獗,有国民党军的散兵游勇,有惯匪、惯盗,有武装匪特,有窃盗、流氓。不少人持有枪支弹药,甚至开枪拒捕。1949年5月28日至1950年底,卢家湾区发生盗匪劫案87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
1949年6月26日成立军警联合办事处第六(卢家湾)区治安委员会,由区接管会、第一警备区、公安分局领导组成。对盗匪的猖狂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至1950年底,破盗案74起,捕匪徒177人,缴获手枪43支(假手枪6支)、手榴弹2枚、子弹591发、手铐6副、刀具9把。1950年1月4日,捕获王四海等盗匪8人,这帮匪徒作案多起,曾于解放前夕抢劫南昌路148弄2号苏侨家小金条9根、金首饰14件、美金1400元、花旗银行支票11张、银元50枚、手表8块,这伙盗匪依法受到惩处。
二、打击刑事犯罪
1949年下半年,卢家湾区发生各类刑事案件894起;1950年,发生1420起。经镇反、禁毒等运动,刑案发案率明显下降,1951年和1952年分别比上年下降30.7%和34.6%。1954、1955年年均发案700起左右。1956年嵩山区西境并入后,该年发案486起。1961年521起,1962年473起,1965年137起,为建国以来刑案发案最少的一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流氓分子趁机大肆活动。1967年3月初,破获打着“造反”旗号,进行打、砸、抢、抄和盗窃、轮奸、侮辱妇女的一起流氓犯罪团伙,拘捕28人。
1979年区境内发生刑事案件1089起,比1965年增加近7倍。根据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组织3次战役,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简称严打)。第一战役,1983年8月19日至次年5月17日,抓获各类罪犯921人,其中逮捕449人,刑事拘留8人,劳动教养(简称劳教)106人,收容审查(简称收审)358人;摧毁犯罪团伙53个。第二战役,1984年9月5日至次年8月20日,抓获罪犯530人,其中逮捕257人,劳教223人,收审50人;摧毁犯罪团伙28个。第三战役,1985年12月1日至次年9月15日,抓获罪犯347人,其中逮捕45人,刑事拘留7人,劳教96人,妇女教养20人,收审147人,治安拘留32人;摧毁犯罪团伙25个。
经过严打,刑事案件逐年下降。1984~1986年区境内发生刑案839起,与前三年2323起相比,下降63.9%。
为不间断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从治安情况实际出发,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开展两禁一打(查禁淫秽物品、查禁卖淫宿娼、打击现行犯罪)、反三窃(盗窃、扒窃、窃车)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1986年10月25日至12月7日,开展抓现行、打流窜、破积案的会战,破获各类刑案104起,其中重大刑案12起,抓获流窜犯26人、逃犯12人、现行犯44人。
随着外来人口增多,刑事案件又呈上升趋势。1990年和1991年分别发案1056起和1098起。在1991年抓获的771名犯罪分子中,外来人口251人,占32.6%,比前几年平均年增10%左右。经反复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斗争,1992年和1993年刑案发案数减少至610起和449起,区境内社会治安保持基本稳定。
三、打击经济犯罪
破获制造、贩运假人民币、假兑换券的破坏全融案 解放前夕,国民党“华中剿总”上尉谍报员、白崇禧副官艾中孚,受白指使,在沪印制大量假中州币运往解放区,旋又印刷假人币1.69万元,除将其中1.35万元空运长沙外,余在上海解放后用以大量抢购黄金、银元。1949年6~7月间,卢家湾公安分局会同淞沪警备司令部,将艾犯及其同伙共16人全部捕获。案犯黄某1986年3月在香港以6.6万元港币买得18万元假兑换券偷运入境,同年6月4日伙同他人在寻找买主时被抓获,捕获罪犯11人,缴获假兑换券9万余元。1993年8月,查获上海某贸易公司总经理、台湾人简某,当年5月和8月两次返台时,携带20万假人民币来沪,缴获假币9万余元。
破获贩卖黄金案 1954年12月16日,查获曹某伙同徐某等23人,先后贩卖走私黄金676.48两(旧制)、钻戒6只、白金戒和金镯各1只、美金4530元、进口手表723块,非法得1.63万元。1988年10月17日,广东人苏某、郭某从香港走私大批黄金首饰来沪寻找买主。次日与他人成交时被抓获,缴获总价值19.8万元的金戒245只、项链30根、耳环30副,以及现金1.3万余元。
破获走私案 1958年4月,破获新疆籍走私团伙共24人,先后走私黄金、钨钢、羚羊角、手表等总值100万元,缴获黄金、外币等款物价值人民币10余万元。1984年12月20日,获悉有大批走私进口汽车从海南岛经广西南宁倒卖来沪或经上海贩至内地。卢湾公安分局会同上海海关和公路检查站,自该日至次年4月26日,先后查获走私汽车61辆,追回非法所得32.9万元。
破获投机倒把案 1989年3月19日,查获河南省新乡县民政局所属综合福利公司上海经营部经营假五粮液酒1280瓶。审查发现该经营部承包人俞某与郭、沈、张等人,非法倒卖羊毛原料364吨,经营额1828万元,牟取暴利110万元。破案后,追回赃款23万元。
破获特大诈骗案 1992年3月,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宋某特伪造的浙江省湖州市织申纺织品门市部商业汇票,先后骗购光华漂染厂精纺府绸、纱卡和华联纺织品经营部府绸,价值142万元,破案后追回全部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