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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沿革
上海解放初,卢家湾区、嵩山区接管委员会分别接管国民党区公所档案。1950年6月,区政府建立后,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及有关资料,拟订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1956年,中共区委和区人委分别成立档案室,1959年11月成立联合档案室。1963年10月,建立区档案馆。“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馆撤销,干部调离,档案封存,工作停顿。1981年复建区档案馆。1985年8月成立区档案局。
二、管理状况
60年代起,中共区委、区人民委员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区机关及基层单位的文书档案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指导建立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秩序,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1985年建立区档案局后,负责对区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对档案干部业务培训。支持和配合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制订统一的文书立卷归档质量标准,组织档案工作协作组,开展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
1990年,开展创建区合格档案室、合格档案管理和机关档案管理升市二级标准等活动。丽园路街道办事处档案室成为全区第一个市先进单位,公安分局档案室成为全市各分局中第一个市先进单位。区档案馆被市档案局批准为市三级先进档案馆。1993年升为二级档案馆。至1993年止,全区共评出区合格档案室、合格档案管理单位55个,市二级先进单位6个。12家区属企业档案管理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海鸥电器总厂、长春食品商店被评为国家二级先进单位。上海篷垫厂为桑塔纳轿车国产化配套的座椅蒙面,作为国家二级星火项目,在验收前先通过档案验收。
1993年11月,制订《卢湾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建设单位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程序,竣工验收时要全面查验工程档案,并予归档、移交。
为提高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区档案局坚持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已举办档案专业基础课学习班3期,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举办星火项目档案、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档案、档案升级和立卷归档应知应会等短训班,参加学习1300多人次。档案专业队伍素质有较大的提高,至1993年底,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3人,初级职称162人。
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后,加强档案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监督,每年结合机关和基层立卷归档检查评比工作,重点检查档案法规贯彻情况。1993年采取举办档案展示会的形式,扩大档案宣传影响,提高档案执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