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卢湾区志 >> 第二十编人民政府 >> 第六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第四节 外来人口管理

       

民工管理 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外来人口增多,刑事案件回升。1991年,抓获犯罪分子771人,其中外来者251人,占32.6%。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方面。1092年,建立区外来人口管理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由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有公安分局、工商局、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委员会、地区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公安分局建立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外来人口登记、注销、制证、统计以及征收城市建设费和私房出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等。各街道相继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机构,各居委会普遍设立暂(寄)住人口登记站。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境内98支建筑施工队与有关街道签订《关于外来人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五里桥街道先后与象山市政工程公司、南北高架工程指挥部和国家铁道部第三建筑工程队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工程队要及时申报和办理民工寄住户口和劳工许可证;对民工进行法制、计划生育和安全施工教育;加强对民工住宿工棚的治安和防火安全检查,严禁赌博、聚众殴斗;协助政法部门调查、处理违法犯罪民工等。

疏散灾民 遇有洪涝灾害年景,江苏省、安徽省等地灾民往往流沪谋生。解放后以1949年、1955年、1957年、1958年、1991年灾民最为集中。据不完全统计,先后疏散灾民6.3万人次。

遣送游民 遣送游民工作,解放初由民政部门负责,1959年建立区遣送站。市民政局遣送站设蒙自路430号。游民主要是指外地盲目流沪的乞丐、拾荒者,内情况复杂,除对确有证据的刑事犯罪分子予以打击外,一般予以收容教育,遣送原籍。据不完全统计,先后遣送回原籍游民达13077人次。



上一页:第三节 创建"安全小区"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