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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审计
1986年起,逐步建立区审计局指导下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至1993年,全区有114名专、兼职内审人员,9个单位设立审计科(室)。1986年,区土产公司内审人员对所属华东联合贸易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该部管理混乱、商品滞销积压、经理滥用权力盲目经营,造成企业损失达40万元。同年,区纺织品公司内审人员查出所属春光棉布店,隐匿利润6.79万元,漏交税收6万元。1986~1993年,内审人员共审计860个项目,纠正违纪(规)金额156.9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85.91万元,查出损失浪费693.55万元。
二、社会审计
1987年5月,成立上海审计事务所卢湾分所。1989年改名上海市卢湾审计事务所。1992年改为上海卢湾审计师事务所,有专业人员22人。至1993年,完成审计项目1528个,为社会提供审计、司法查证、鉴证等服务。1988年5月,受区鞋帽公司委托,审计群力皮鞋厂财务收支情况。查出1985~1987年虚假利润57.89万元,管理混乱,商品积压,应收帐款1985年24.9万元,1988年4月191.64万元。1990年初,受区检察院委托,审计鉴定华东电扇厂原厂长李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受到司法部门重视,加快了审判进程。同年3月,受区住宅联建办公室委托,审计验证瞿溪路1079工程的决算造价590余万元,审定造价549万元,核减41.85万元,占原决算7.09%。双方对审定数表示满意,承包方特赠“实事求是,依法审计”锦旗。1993年9月,受区对外贸易实业公司委托,审计验证白宫酒楼工程决算造价281.87万元,核定造价218.23万余元,核减63.65万余元,核减率22.58%,经双方签证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