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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包括划分地块、编码绘图、建立档案,举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征用划拨等情况与变更,一一记附,以供检索。
地籍编制 清代,上海县地籍编制分保、区、图、圩、号5级。区境内为25保4、9、10、13、14、15图和27保的2、3、5、6、7、12、13、14图全部或一部分,另有24保少量飞地。其中25保各圩按《千字文》“知过必改,德莫能忘,罔谈彼短,靡恃己长”16字排列。民国18年(1929年)6月19日,上海特别市土地局定地籍编制,分区、图、圩、号、丘5级;抗战胜利后,市地政局再划地籍区,境域徐家汇路以南属沪南区,以北归黄浦区。属沪南地籍区的是寒、暑、往、秋4圩,属黄浦地籍区的是云、腾、致、雨、露、为6圩,收、冬、藏3圩分属两区。1951年重编,定区、号、丘3级,区境内编有152个地籍号。1986年,以区、街道、街坊、丘4级改编,使地籍区划与行政区划一致,共分8个街道142个街坊。
地籍图绘制 1951年,据原地籍图换算、拼接,并经实地测绘,制成40×50厘米的分幅地籍图册。1987年,普查土地使用情况时,以平面图为底,经勘丈,对地形现状绘制1/500的地籍新图。至1993年底,完成142个街坊蓝晒图和薄膜图各199幅,充实完善了每幅地籍图的相关资料,建成档案。
二、土地所有权管理
平时发证 土地关系赋税,国家历来重视土地所有权管理。举凡向国家购取、民间买卖等,国家都予以登记,发给凭证。境内见存这类经常性发给的土地所有权凭证,有:
《倒换部照凭单》,土地主管部门出售沙田、无主荒地,出水滩地及其他国有土地后发给买主的凭证,俗称“部照”。所存为民国4年清理江苏沙田局发给(见附件1)。
《永租契》,缘由见“土地经营”节。初由分巡苏松太兵备道发给,习称“道契”。所存为民国11年,江苏沪海道偕外交部特派交涉员署发给(见附件2)。
《上海市房地产契》、《上海市土地所有权状》,解放初,因土地买卖,由市房地产公司或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给(见附件3~4)。
有一种非官方的土地所有权凭证,称《权柄单》。系国人购入外人“永租”的土地,或借外人名义握有《永租契》,由承担名义的外人出具证明其拥有实际所有权的文件(见附件5~6);沦陷时期,有以日商名义登记换取土地所有权凭证,由日商出具的《权柄单》(见附件7)。
集中登记换证 由于私下买卖、兵燹水火等原因,政府原登记土地册籍,或失实,或毁缺,遂有不定期的集中换证,进行土地所有权状况普查。一般经业主申报、交验凭证、审核清丈、登记换证等步骤。清咸丰五年(1855年),因土地册籍焚于小刀会之役,遂登记换发《执业田单》,俗称“方单”(见附件8)。民国18年,上海特别市土地局制定单行法规,根据清丈,以旧土地所有权证换发《上海市土地执业证》(见附件9)。民国26年春,根据国民政府颁行的《土地法》,市土地局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经收件、审查、登记,换发《土地所有权状》。持《上海市土地执业证》者直接换发。因抗日战争爆发,只办理了含区境南部的沪南地籍区。沦陷期间,伪市政府也办理过地产登记。登记审核时,持有以英美人名义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凭证而非英美国籍者,须向“新敌产管理委员会”申请“解除处分”,经确认后发给《敌产处分解除证明书》(见附件10),才可登记换证。民国34年10月起,市地政局再次办理换发《土地所有权状》(见附件11),并以地产权属最复杂的黄浦、沪南等6个地籍区先行。持民国26年前《土地执业证》和《土地所有权状》者,直接换发;持伪政权所发凭证及日商《权柄单》者,须重新申请。这次换证着重解决历史遗留的《永租契》问题。该年11月,市政府公布《上海市地政局处理永租契或道契土地登记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规定除德日两国外,外人(外国政府、个人、公司)既得的土地权利,经中国与该国订约承认者,依法申请登记;外人由租地人申请为租赁登记者,改为“凭他项权利证明书行使权利”;国人执外人户名的道契,并附有外人制给《权柄单》者,可申请登记换证。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地政局陆续登记换发土地所有权凭证。初发以旧代新《土地所有权状》(见附件12),后改《上海市地契纸》、《上海市土地所有权状》(参见附件3~4)。
私有土地收归国有 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84年,区房地产管理局开展对区境内私有土地收归国有的工作,经受理登记、出具接管单,共接收890户,268.918亩。
1984年卢湾区境内原私有土地收归国有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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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户数 |
收归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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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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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90 |
268.918 |
17927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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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桥 |
370 |
142.311 |
9487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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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浦桥 |
112 |
37.190 |
24793.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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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园路 |
228 |
55.000 |
366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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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路 |
38 |
6.936 |
4623.9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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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路 |
8 |
0.821 |
547.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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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路 |
5 |
1.562 |
1041.3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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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路 |
15 |
2.932 |
1954.6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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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中路 |
43 |
10.625 |
7083.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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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二路 |
71 |
11.541 |
7693.9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