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卢湾区志 >> 第十编房地产 >> 第二章土地管理 >>


第一节 产籍产权管理

       

一、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包括划分地块、编码绘图、建立档案,举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征用划拨等情况与变更,一一记附,以供检索。

地籍编制 清代,上海县地籍编制分保、区、图、圩、号5级。区境内为25保4、9、10、13、14、15图和27保的2、3、5、6、7、12、13、14图全部或一部分,另有24保少量飞地。其中25保各圩按《千字文》“知过必改,德莫能忘,罔谈彼短,靡恃己长”16字排列。民国18年(1929年)6月19日,上海特别市土地局定地籍编制,分区、图、圩、号、丘5级;抗战胜利后,市地政局再划地籍区,境域徐家汇路以南属沪南区,以北归黄浦区。属沪南地籍区的是寒、暑、往、秋4圩,属黄浦地籍区的是云、腾、致、雨、露、为6圩,收、冬、藏3圩分属两区。1951年重编,定区、号、丘3级,区境内编有152个地籍号。1986年,以区、街道、街坊、丘4级改编,使地籍区划与行政区划一致,共分8个街道142个街坊。

地籍图绘制 1951年,据原地籍图换算、拼接,并经实地测绘,制成40×50厘米的分幅地籍图册。1987年,普查土地使用情况时,以平面图为底,经勘丈,对地形现状绘制1/500的地籍新图。至1993年底,完成142个街坊蓝晒图和薄膜图各199幅,充实完善了每幅地籍图的相关资料,建成档案。

二、土地所有权管理

平时发证 土地关系赋税,国家历来重视土地所有权管理。举凡向国家购取、民间买卖等,国家都予以登记,发给凭证。境内见存这类经常性发给的土地所有权凭证,有:

《倒换部照凭单》,土地主管部门出售沙田、无主荒地,出水滩地及其他国有土地后发给买主的凭证,俗称“部照”。所存为民国4年清理江苏沙田局发给(见附件1)。

《永租契》,缘由见“土地经营”节。初由分巡苏松太兵备道发给,习称“道契”。所存为民国11年,江苏沪海道偕外交部特派交涉员署发给(见附件2)。

《上海市房地产契》、《上海市土地所有权状》,解放初,因土地买卖,由市房地产公司或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给(见附件3~4)。

有一种非官方的土地所有权凭证,称《权柄单》。系国人购入外人“永租”的土地,或借外人名义握有《永租契》,由承担名义的外人出具证明其拥有实际所有权的文件(见附件5~6);沦陷时期,有以日商名义登记换取土地所有权凭证,由日商出具的《权柄单》(见附件7)。

集中登记换证 由于私下买卖、兵燹水火等原因,政府原登记土地册籍,或失实,或毁缺,遂有不定期的集中换证,进行土地所有权状况普查。一般经业主申报、交验凭证、审核清丈、登记换证等步骤。清咸丰五年(1855年),因土地册籍焚于小刀会之役,遂登记换发《执业田单》,俗称“方单”(见附件8)。民国18年,上海特别市土地局制定单行法规,根据清丈,以旧土地所有权证换发《上海市土地执业证》(见附件9)。民国26年春,根据国民政府颁行的《土地法》,市土地局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经收件、审查、登记,换发《土地所有权状》。持《上海市土地执业证》者直接换发。因抗日战争爆发,只办理了含区境南部的沪南地籍区。沦陷期间,伪市政府也办理过地产登记。登记审核时,持有以英美人名义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凭证而非英美国籍者,须向“新敌产管理委员会”申请“解除处分”,经确认后发给《敌产处分解除证明书》(见附件10),才可登记换证。民国34年10月起,市地政局再次办理换发《土地所有权状》(见附件11),并以地产权属最复杂的黄浦、沪南等6个地籍区先行。持民国26年前《土地执业证》和《土地所有权状》者,直接换发;持伪政权所发凭证及日商《权柄单》者,须重新申请。这次换证着重解决历史遗留的《永租契》问题。该年11月,市政府公布《上海市地政局处理永租契或道契土地登记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规定除德日两国外,外人(外国政府、个人、公司)既得的土地权利,经中国与该国订约承认者,依法申请登记;外人由租地人申请为租赁登记者,改为“凭他项权利证明书行使权利”;国人执外人户名的道契,并附有外人制给《权柄单》者,可申请登记换证。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地政局陆续登记换发土地所有权凭证。初发以旧代新《土地所有权状》(见附件12),后改《上海市地契纸》、《上海市土地所有权状》(参见附件3~4)。

私有土地收归国有 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84年,区房地产管理局开展对区境内私有土地收归国有的工作,经受理登记、出具接管单,共接收890户,268.918亩。

 

1984年卢湾区境内原私有土地收归国有情况统计表

街道

户数

收归面积

平方米

合计

890

268.918

179276.87

五里桥

370

142.311

94873.0510

打浦桥

112

37.190

24793.0850

丽园路

228

55.000

36666.30

顺昌路

38

6.936

4623.9538

嵩山路

8

0.821

547.3270

济南路

5

1.562

1041.3229

吉安路

15

2.932

1954.6471

淮海中路

43

10.625

7083.2625

瑞金二路

71

11.541

7693.9231



下一页:第二节 使用经营管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