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庸,福建长汀人。早年留学日本,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法制经济科,归国后授法政科举人。曾任清政府大理院推事、北洋政府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司法总长及政法大学校长、朝阳大学校长等职。民国15年(1926年)迁居上海,从事律师业务,设事务所于四川路33号,曾义务为“救国会七君子”辩护。1949年,应毛泽东主席手书邀请,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被推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逝世前将家藏122件有价值的文物全部捐献国家。
著有诗集、游记和法学论著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