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民,江苏淮安人。民国6年(1917年)任境内江西路金城银行上海分行总经理。民国24年天津总行迁上海,兼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民国37年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圆券,被蒋经国勒令交出黄金外汇,并不准离开上海,后由美国陈纳德航空公司庇护去香港。1951年返回北京,被推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并任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