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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荣,浙江余姚人。青帮头目。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入法租界巡捕房充当“包探”(警察)。他借此身份,培植和掌握了下层流氓社会组织“三十六股党”、“八股党”,既利用他们以侦查破案,又充当他们从事各种非法活动保护人。以此受到法租界当局的重用,升迁至法租界警务处督察长,直到民国16年(1927年)退休。他在青帮中声势显赫,其门徒遍及各界,组成“忠信社”、“荣社”等社团。他设烟馆,摆赌台,走私军火,并经营境内的共舞台、大世界游乐场以及黄金大戏院(今大众剧场)等娱乐事业。民国14年,与杜月笙等合伙开设“三鑫公司”,贩运鸦片。民国16年,积极参与蒋介石发动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组织“中华共进会”,指挥暴徒,进攻工人纠察队。后被蒋介石任命为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和行政院参议,并授予勋章。上海解放前后有悔罪立功表现。1951年5月22日,在《文汇报》上刊出“自白书”,检讨一生罪行,得到人民政府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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