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侨务工作由区民政科管理。1956年3月,设立宗教民族华侨事务科。“文化大革命”初期,工作一度停顿。1972~1978年间,由中共区委统战小组兼管。1979年2月成立外事侨务办公室。1985年改设侨务民族宗教局,次年6月又改为华侨事务办公室(兼管港澳事务)与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一节 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家属状况 第二节 主要工作 第三节 归侨、港澳同胞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