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检察院建立初期着重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进行试点。1957年司法制度屡遭政治运动的冲击,工作受到影响。1979年后,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法制原则指导下,为正确实施法律起到积极作用。在民事和行政法规相继颁布后,区检察院审判监督工作从单一的刑事审判监督发展为包括民事、行政审判在内的全面的法律监督。
第一节 刑事审判监督 第二节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