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时期,境内私营企业系向租界当局申领执照。汪伪政权统治时期,工商登记由伪上海市社会局办理。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市工商业统由国民政府上海市社会局登记。个体摊贩由警察局管理。
1950年,黄浦区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和个体摊贩进行重新登记管理。1956~1962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登记管理工作两度停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恢复。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加强。
第一节 工商企业 第二节 个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