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环境保护
19世纪40年代,境内黄浦江、吴淞江有鱼洄游。19世纪末,吴淞江河道两边建垃圾、粪便码头,水质受到污染。随着工商业发展,人口增多,排污量增大,境内环境质量逐渐恶化。因租界割据,环境污染不能统一治理。20世纪20年代,境内吴淞江落潮时已出现黑臭现象。
解放后,境内浦西地区环境污染源主要是服务业的炉灶烟尘、煤渣、饭店油污水、医院带菌污水以及固定源噪声和交通噪声等。沿江工厂防治设施较差,多数单位污水直排江河。黄浦江、吴淞江污染日益严重。
60年代末,提出“三废”处理与回收利用的要求。70年代初,工业废气(烟尘)、废水、废渣由区卫生防疫站管理。1973年区成立三废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979年改为区环境保护办公室(简称“区环保办”)。1980年建立区环境监测站。1985年建立上海市排污收费监理所黄浦分所。1986年区环保办与区城市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1987年境内13个街道、镇设立了专职环境监督员。1990年7月建立区环境保护局。1991年建立区环境保护科研服务所。1993年,建立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区环保部门依据环保法规以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科技等手段,对污染源进行管理和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环保建设由单项治理发展为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1984~1990年期间在全市率先建成基本无黑烟区、固定源低噪声控制区及烟尘排放达标区,并获得上海市“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第一名。1993年市重点工程吴淞江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成,吴淞江的全面治理已纳入市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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