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设计、施工、管理
鸦片战争后,英、法列强在境内辟租界,外商设洋行、筑码头、造教堂、建住宅,带动了近代建筑业的兴起。19世纪80年代,国人开设的营造厂在境内应运而生。20世纪20年代,国人经营的建筑设计业也在境内相继出现,打破了外国建筑设计事务所的垄断局面。抗日战争前,境内建筑设计、施工分别由公共租界工部局、法租界公董局、市政府工务局管理。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占上海,境内营造厂纷纷倒闭或内迁,建筑工程处于停顿状态。抗战胜利后,建筑业虽有所恢复,但建树不大。
解放后,市人民政府着手组建国营设计单位和建筑公司。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原有的一些营造厂和设计事务所相继并入全民或集体的企事业单位。改革开放以后,建筑市场活跃,境内有建筑设计单位34家,建筑装饰施工企业136家;外省市建筑企业入境参与竞争,建筑业管理有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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