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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黄浦区志 >> 第九编房地产 >> 第四章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 >>


第六节 修缮

       

解放前房屋修缮,向由业主负责。抗战胜利前后因通货膨胀,大多数业主推卸修房责任,境内除一些高级大楼外,大量房屋严重失修。解放后,市房管局对接管的公房建立了房屋修缮体制。1957年区设立房地产公司,开始管理区直管公房的维修(系统房屋修理由自管单位负责,私房修理由业主负责)。实行大修和养护二级体制,1963年后逐步发展为大、中、小修三级维修体制。1980年按产业定编,各房管所正式建立中修队。1988年起实行综合维修和小修养护二级维修体制,将大、中修列入综合维修计划。40余年的维修,保护了境内大楼建筑,房龄50年以上的300余万平方米里弄住房、市房能继续发挥使用功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大修

建立队伍。1957年区房地产公司建立后,1958年5月市房管局第二工程站下放建队。1962年区房管局成立,区建设交通局下属黄浦区建筑工程公司(1956年区建筑业公私合营后组成的队伍),南市区房修公司一个工程队与原公司工程队合并组成隶属区房管局的房屋修建(理)公司。但修理队伍不足,1965年底,市房管局调查了各区严重损坏房屋和修理工人配备状况,黄浦区严重损坏房屋为1203391平方米,占全市严重损坏房屋总数4840539平方米的24.86%;大修直接生产工人539人,占全市总数10400人的5.18%;每个工人承修面积2252平方米,比全市平均数486平方米高出3.63倍。因此,1966年由市房管局修建(理)公司承担境内公房29.9万平方米大修任务。境内大楼的大修任务则一直由市修建(理)公司承担。1973年7月又将区内各街道集体所有制房屋修理站并入区局修建(理)公司。80年代建筑市场开放,大修队伍不足的矛盾始得到彻底解决。

50~70年代大修原则是专修严重损坏房屋。高级建筑依原样修理,一般房屋解除结构危险,翻修屋面,其他项目修补为主。这时期,修建队伍还承担危房翻建任务,共建新工房7~8万平方米,80年代开始,采取以严重损坏房屋为主带修周围一般损坏房屋的原则,以街坊为单位整块安排计划。同时提高修理标准,增加改善项目。据1980~1981年统计,大修中改善项目计:增开各种窗户2781樘,升高屋面210户,双面分隔室板441户,新做平顶8765平方米,增设公用晒台736平方米,改善用水1265户等等。

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前期,大修全由施工单位负责。1979年重新恢复甲、乙方关系,由房管所(甲方)申报计划,验收结算。1981年起强化甲方管理,各房管所设立专职甲方代表,监督和管理大修工程。

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进一步贯彻,超龄旧房从依靠修理维持逐步转向更新改建。1992年旧区改造步子加快,全年结合企事业扩建拆除旧房4.02万平方米,动迁1070户。市政改造拆除旧房2.71万平方米,动迁1242户。商品房开发拆除旧房18万平方米,动迁4831户。其中浦西地区为12.8万平方米,浦东地区为11.9万平方米,共24.73万平方米。

 

1958~1992年区房屋修建公司大修峻工面积表

单位:平方米

年份

面积

年份

面积

年份

面积

年份

面积

年份

面积

1958

180560

1965

165000

1975

201400

1982

188900

1989

155400

1959

359000

1966

137500

1976

203500

1983

197700

1990

117600

1960

433900

1970

81200

1977

252600

1984

220000

1991

418400

1961

313200

1971

88000

1978

284000

1985

172000

1992

330000

1962

233400

1972

127000

1979

180300

1986

173000

 

 

1963

176900

1973

157000

1980

171700

1987

151700

 

 

1964

190600

1974

171000

1981

182200

1988

151500

 

 

说明:1.未包括市房屋修建公司完成的境内大修面积。

2.均按当时区境范围统计。

3.缺1967、1968、1969年资料.

二、中修

1963年区房管局从每一街道房屋修理门市部(专为社会服务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后改为房屋修理站)中抽调十多名工人组成修理队伍,由房管所派遣队长,承包各房管所中修任务,经济核算归门市部。1969年门市部撤销,各房管所乃自行设立小修队完成中修任务。1974年8月,各街道建立里弄生产组性质的街道修建队,由各房管所配置工具、设备、用房,调生产骨干作技术辅导,全区共700余队员承包各所中修任务。1979年街道修建队转制为区劳动服务公司,终止与房管所的承包关系。1980年市房管局正式规定各房管所按产业定编,多余人员组成中修队,并另列结算费用。1982年区房管局向郊县招收110名泥、木合同工,在应届毕业生中招收艺徒258名组成艺训队,充实各所中修力量。1982年上海建筑市场逐步开放,房管所根据计划,采用发包形式,将少量的全项目、多项目修理任务发包给郊县、外地建筑队伍。

中修内容:包括小块危房改建;小面积的全项目、多项目修理;屋面翻做,电线整修等成片单项工程;较大抢险工程;升高屋面搭阁等较大改善项目。

 

1980~1992年区直管公房中修峻工面积表

单位:平方米

年份

竣工面积

年份

竣工面积

年份

竣工面积

年份

竣工面积

年份

竣工面积

1980

36421

1983

104160

1986

266720

1989

171100

1992

与大修并计

1981

95251

1984

131463

1987

186845

1990

220600

1982

91962

1985

131570

1988

217900

1991

与大修并计

三、小修

小修以房管所的管养段为主体,接待居民另星损坏报修。每段一般配泥、木、什工各一人,由段管理员负责,实行管养结合。各所另设立水电、白铁、沟路、钢窗等特种工组,配合管养段完成小修养护。全局共有138个管养段。小修以抢险筑漏为主,兼及改善。1980年起各房管所设立专职查险员2人,每年巡回检查结构、外墙等,发现险情及时解除和抢修,全局直管公房24639幢和境内私房都按幢建立查、抢险记录卡。每年台风暴雨季节,各所组织30~50人的抢险队参加暴雨值班和应急抢修。1984年全面推行便民服务,由市房管局下达便民修理项目,1990年列为上海市政府实事之一。1991~1992年区房管局连续被命名为市府实事立功优秀公司。

 

1979~1992年区直管公房小修便民报修单完成表

年份

报修任务单(张)

解决数(张)

完成率占%

1979

264570

248023

93.7

1980

295595

273320

92.5

1981

92.6

1982

99.6

1983

97.6

1984

193633

192691

99.5

1985

238884

236892

99.2

1986

213027

212323

99.6

1987

186601

186049

99.9

1988

146307

145842

99.4

1989

173951

173651

99.8

1990

196919

196328

99.7

1991

137063

136652

99.7

1992

145522

14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