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黄浦区志 >> 第九编房地产 >> 第二章房地产产权变革 >>


第一节 接管公产和敌伪产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正式接管公共租界、法租界统治机构所占有的公产,境内有汉口路工部局大厦、福州路市警察局、金陵东路法租界捕房等;没收了敌伪房地产,境内有四川中路日商三井、三菱洋行大楼、德商礼和洋行大楼、中山东一路日清汽船会社大楼、台湾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大楼等等。同时国民政府的官僚资本也曾积极投资房地产,境内有四川中路迦陵大楼、江西中路建设大楼等。

解放初,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全面接管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本各系统机构时,接管、代管了其拥用的房地产产业。当时,境内共处理政权系统(政府机构、警察部队)土地52亩,(注:本章境内数据均按现区境地域范围统计)房产7.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金融系统(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及中央信托局等)土地122亩,房产16.06万平方米;海关、交通、电信系统(招商局、邮电机构等)土地528亩,房产13.46万平方米;市政卫生系统(工务机构、公园、公立医院、菜场)土地58亩,房产2.93万平方米;文化系统(公校、报馆、图书馆)土地45亩,房产1.44万平方米;其他(工厂、资源委员会)土地74亩,房产5.13万平方米。以上共计土地879亩,房产46.25万平方米。这些房地产多数以后陆续交与房地部门统一管理,少数作系统产业。

1950年上海市公共房屋管理处建立后,深入调查战犯、汉奸隐匿的房地产,通过清查。境内共接管敌、逆房地产28户,土地49亩,房屋6.63万平方米。

在本世纪50年代镇压反革命运动后,依法没收的反革命分子房地产计土地23亩,房屋l.46万平方米。



下一页:第二节 外产处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