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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解放后,市人民政府接管国民政府的官僚资本银行,于1949年5月30日,在中山东一路24号及15号分别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和上海分行。并分别在中山东一路15号、16号、24号及滇池路58号设立上海分行的业务部、合作储蓄部、公库部和信托部等营业机构。当时在全市成立的21个人民银行办事处,其中1/3设在境内。1950年3月,为加强对办事处的领导和管理,设立沪北、沪南、沪西中心办事处,同年8月撤销。1951年11月,将原来按顺序排列的办事处,改为与所在街道名称相一致的办事处。1952年6月,按行政区划设立银行区办事处。当时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所属机构有:分行直属的业务部4处,区办事处29处。195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在建立人民银行同时,对上海的私营银行、信托公司及钱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12月,组建成立公私合营银行上海分行,归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领导。1958年3月1日,并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实现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银行体系。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长期内行使国家中央银行和一般银行的双重职能,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信贷、结算和现金中心。“文化大革命”中,1971年7月1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及所属各区银行办事处与同级财政局合并办公,对外称财政局。在这期间,银行职能大大削弱。1978年4月1日,财政局与银行重新分设。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所属机构,几经调整,至1983年3月,在市区设有1处营业部、10个区银行办事处及金山直属办事处。同年9月,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1984年4月1日开始,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将原来经营的有关工商业银行业务全部划交新建立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各区人民银行区办事处改组为工商银行办事处。从这时起,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的职责,根据国家制订的金融方针、政策和信贷计划,对本市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稽核。1987年4月,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为活跃金融市场,融通资金,接管原由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境内建立的资金市场,后改称上海融资中心,办理金融业之间的拆借业务。
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成立于1984年4月1日,是办理工商信贷、结算和城镇储蓄的国家专业银行。该行设在中山东一路23号,下设营业部、国际业务部、房地产业务部、信托投资公司、电子计算中心、金融职工大学及工具厂等直属单位。1990年,适应浦东开发开放的需要,在浦东崂山西路成立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经营的业务有城镇居民储蓄,工商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存款;管理国营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办理国营工商企业、集体与个体经济的流动资金贷款;办理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办理外汇存贷款、外汇担保、国际结算和借款;办理委托、租赁、咨询、投资等信托业务;办理经济调查和经济信息咨询业务及房地产业务等。1992年,该行大力组织吸收存款,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并向综合性、多功能、外向型、现代化商业银行转轨。全年新增存款达103亿元,贷款91亿余元,货币净回笼51.61亿元。
三、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解放初,中国银行经人民政府接管、改组、整编后,总管理处迁往北京,上海分行于1949年6月6日起继续对外营业。1950年10月,政务院指定该行为外汇专业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当时由人民银行华东区行领导,1953年8月划归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领导,对内称国外业务部。1979年6月,与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划开。1992年4月24日,改名为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设于中山东一路23号,并在境内设业务部、黄浦支行及华侨服务部黄浦分部等机构。1991年4月24日,该行浦东分行正式开业。
该行主要经营外汇业务,办理贸易和非贸易国际结算、有计划地组织外汇资金、发放外贸、外汇贷款及办理侨汇等。1953年起开办外贸贷款,1992年底余额为人民币164亿元;外汇贷款开办于1973年,1992年底余额为11.04亿美元;非贸易外汇包括侨汇、外币存款、外汇旅行支票、外汇兑换券及外币收兑等。黄浦区侨汇在1986年6月前由人民(工商)银行黄浦区办事处代理,自1979~1986年,共代解侨汇4579万余元。
上海的外汇管理与调剂,1984年前由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办理,1984年后由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上海分局管理。为适应企业之间外汇余缺调剂需求,1986年11月在北京东路270号成立外汇调剂中心,并制订《留成外汇调剂办法》,对创汇单位的外汇留成、现汇及超计划出口外汇进行调剂。
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专业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行址在九江路40号,后迁至滇池路97号。其前身为交通银行上海分行。1970年6月11日,该行曾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1972年4月18日恢复原来建制。该分行在本市基本建设重点单位如宝山钢铁厂、金山石油化工厂等设有专门支行,在全市设有直属支行及部分区、县支行,分别办理有关行业和地区专项工程的投资和管理业务。金融体制改革后,该分行在境内增设了许多营业网点,并开办储蓄及对工商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逐步发展为以经营中长期投资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集团。1990年,该行在浦东开发区设立浦东分行。至1992年底止,该行设有国际业务部、信贷投资公司、招标咨询公司、房地产经营部、投资研究所、干部学校等直属机构。并在境内设有上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及黄浦等6个支行,在金陵中路及其昌栈各设办事处。
自1950~1988年(包括1954年前交通银行办理的),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拨款723亿元。从1979年起,实行投资体制改革,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逐步改为贷款。1986~1990年,该行承担本市113个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供应和管理,共投放资金212亿元。1991年起,重点为浦东基础建设项目提供贷款。
五、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农村金融工作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管,1963年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决定》,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行址在中山东一路23号10楼。1966年1月,该行曾并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1979年6月恢复独立建制。1987年,该分行迁至虹口区闭行路77号。该行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经营农村集体农业承包户、专业户、乡镇企业的存贷款、外汇信贷、农村储蓄等业务。1992年底止,该行在境内设有营业部、国际业务部、浦东分行及营业所、储蓄所等机构,并开办城市储蓄存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