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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汇丰银行总行设立于香港。清同治四年三月初八日(1865年4月3日),在南京路外滩(现和平饭店南楼原址)设上海分行,后迁外滩12号,民国12年(1923年)在原址新建大厦落成。

早期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汇丰银行初创时,主要经营中外贸易的汇兑业务,包括买卖汇票、承兑票据贴现和抵押放款,吸收定活期存款,并由香港政府授权发行钞票。19世纪70年代中期起,开始给清政府以巨额贷款。在同治十三年至光绪十六年(1874~1890年)间,清政府所借外债中,汇丰银行占70%。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给清政府的贷款更大量增加,从而使英国获得在中国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控制了财政和经济命脉,掌握关税、盐税的存储保管权,连内债基金也由该行代总税务司保存。到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为止,汇丰银行参与了对沪宁、广九、沪杭甬、津浦、京汉等铁路的借款,中国的这些重要铁路为英国所控制,并扩充了英国在长江流域及华中一带的势力范围。
解放前,汇丰银行长期垄断旧中国的国际汇兑,并操纵外汇市价。各地的外汇、黄金市价看上海,上海则以汇丰每天挂出的牌价为准,挂牌汇率达15个品种,该行往往随意抬高或压低,从中图利。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该行国际汇兑成交量经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量的60~70%。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设立时存款338万港元,到民国21年存款达9.3亿港元,相当于当时146家中国银行全部存款总和的42%。汇丰银行吸收存款以及发行钞票取得的巨额货币资金,主要贷款给在华的外国企业,特别是英商企业。
解放前,汇丰银行上海分行与其他外资银行一样设有买办间,又称华帐房。业务上负责货币出纳和保管、金银外汇买进和卖出、票据清算、放款保证和存款介绍等。买办主要收入靠佣金,佣金收入相当于薪金的几倍到几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继续营业,行址迁至圆明园路185号。我国对外开放扩大后,汇丰经营的业务也有所开展。1989年,汇丰成为首家申请获准的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的经纪人;1991年6月,在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下,一批外资银行由汇丰牵头为杨浦大桥项目安排4800万美元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