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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沿革
钱庄起源于流通货币中银两与制钱并用时期。由于成色及兑换价格不同,地区间亦有差价,有些商号兼营银钱兑换,逐渐发展到经营代客保管银钱及存放款业务,形成钱庄业。
上海早期钱庄开办于南市。开埠后,境内内外贸易发展,需要金融流通日增,加上因清咸丰三年(1853年)小刀会起义,促使钱庄逐步迁入租界。咸丰十年六月,太平军迫近上海,江浙两省的富商巨贾携款迁至上海租界内,将大量资金存入钱庄或开办钱庄,钱庄重心开始由南市移至本境。清光绪二年(1876年),境内有钱庄63家,占全市钱庄总数的60%。光绪九年初,受当时操纵金融的外资银行紧缩放款影响,市场银根奇紧,使1家丝栈及一批商号倒闭,发生全面性的金融恐慌。经营房地产巨商徐愚斋破产后,拖欠了22家钱庄105万余两银款;加上受中法战争的影响,招商局停航,也拖欠了钱庄巨额款项,致使一批钱庄宣告停业。这年,境内钱庄只剩35家,占全市钱庄总数的60.3%。此后十余年,钱庄业有所恢复和发展。光绪二十三年,又发生贴票风潮,当时专营贴票业务的钱庄很多,仅在现金陵东路的就有51家,福州路、广东路上亦很多。这年11月24日,因一起贴票到期未能兑现而引发了挤兑风,贴票钱庄全部倒闭。部分不经营贴票的钱庄亦因提存而倒闭。至光绪三十四年,境内钱庄又发展至78家,占全市钱庄总数的68%,为清朝末年最盛时期。清宣统二年(1910年),又发生由于一家外商橡皮股票公司业主逃走而引起橡皮股票风潮,加上外资银行停止向钱庄放款,境内钱庄倒闭8家。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各业凋敝,民国元年(1912年)2月,旧历新年开业时境内钱在仅存15家,为全市的62.5%。
民国3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上海民族工商业有所发展。一些颜料行和烟土行的买办资本家以大量资金投向钱庄,钱庄又有较大发展。民国3~8年,由烟土行转来资本开办的钱庄即达21家。这时外资银行大量收购现银运往国外,使市场银根十分紧俏。民国13年发生“齐卢战争”,存户纷纷提存收购银元,厘价不断上涨,同时公债市价大跌,至民国14年末,境内钱庄歇业11家。民国19年,受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上海房地产呆滞,钱庄放款中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比重很大,这笔款项乃无形冻结。经营房地产的大户程霖生叔侄,因投机失败而宣告破产,积欠钱庄放款1284万两,由其投资开办的6家钱庄亦同时倒闭,形成房地产风潮,累及钱庄多家。
民国22年“废两改元”,钱庄长期垄断的九八规元记帐本位宣告结束。民国23年,美国实行白银政策,中国白银大量外流,上海汇市低落,加上外货倾销,工商业出现极度困难。民国23年农历年末,钱庄信用放款不能收回,酿成又一次金融风潮,境内钱庄倒闭8家。同年,实行“法币政策”,国家银行从而进一步操纵金融市场,钱庄势力日益衰退。至民国26年抗日战争前夕,境内钱庄42家,占全市钱庄总数的91.3%。至年底,全市共有钱庄46家,全部集中在境内。
八一三事变后,国民政府为制止资金外流,自民国26年8月15日~民国29年,先后发布三次金融法令,限制存户提现及转购外汇,并规定银钱业须按存款的总额提准备金20%存国家银行,钱庄的业务呈现清淡。至民国29年底,钱庄仅剩40家。民国30年,伪中央储备银行成立,无限制地发行中储券;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进入租界,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市场游资充斥,投机者纷纷以游资投向金融业;民国32年,日伪政权又下令钱庄全部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钱庄出现畸形发展。至民国34年5月,境内钱庄达229家。这些钱庄均设置暗帐,经营高利贷及从事投机倒把等活动。
清光绪二年(1876)~1949年5月钱庄机构变迁示意图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发布《清理上海钱庄办法》,按规定符合开业的钱庄只有16家,但当年核准开业的却达48家,民国36年增至72家。民国35年6月,发生“统债风潮”,市场萧条,银根奇紧,官僚资本乘机收买钱庄为其投机。如孔令侃以帮助敦裕钱庄解决资金为名,收买该庄74%的股本,利用该庄进行房地产等投机活动。民国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钱庄资金按300万比1折算后,资力更为薄弱。至解放前夕,境内钱庄有80家,均赖暗帐维持经营。
1949年8月,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颁布《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对钱庄办理登记和增资手续,有77家钱庄按规定办妥了增资登记,3家未办增资而停业。增资后,人民银行对钱庄进行普遍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20家,均作适当处理,其中1家被停业处分。同年;有2家钱庄分别因交换轧缺及隐匿官僚资本财产而停业。1950年,上海“二六”轰炸后,钱庄放款呆滞。同年,在国家统一财经工作后,金融市场趋于稳定,部分钱庄失去投机条件。自1950年2月至5月,钱庄歇业37家。中国人民银行为对钱庄加强管理与扶持,于1949年9月24日组成上海市私营银行、钱庄、信托业联合放款处,有76家钱庄参加;同年12月14日,又组成上海市公私合营金融业联合放款处,有28家钱庄参加。经过整顿,钱庄经营走向正轨。1950年上半年决算时,仅有30家钱庄开业,盈余22家,盈余总额34万余元(折合新人民币)。1950年7月,上海建立4个私营金融业联营集团,28家开业钱庄参加,2家未参加,不久即停业。1951年10月,4个私营金融业联营集团组成2个联合管理处,26家开业的钱庄参加。1952年1月,加入第二联营总管理处的有2家钱庄并入其他钱庄。同年12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开业的24家钱庄全部参加。钱庄行业至此不复存在。
二、组织形式与主要业务
境内钱庄按资本及经营业务范围大小分为三类:一是汇划庄,又叫大同行,这类钱庄资本雄厚,客户多,业务范围广,可加入汇划总会;二是挑打庄,在通用制钱时,商号用款由钱庄栈司挑担相送,故称挑打庄。这类钱庄资本及业务均小于汇划庄,收解票据须托汇划庄代理;三是零兑庄,主要业务为兑换货币,资本最小。后两类钱庄又叫小同行,均不能参加钱业公会。小同行又分元、亨、刮、贞四等,挑打庄属于元、亨庄,零兑庄属利、贞庄。
境内钱庄因投资者和经理的籍贯不同,形成钱庄中地区性帮别,有绍兴帮、宁波帮、苏州(洞庭山)帮、松江帮、浙江南行帮、镇扬帮、安徽帮、广东帮及上海帮9个帮别。其中绍兴帮和宁波帮势力最大。据民国21年统计,境内64家钱庄,绍兴帮占51.4%,宁波帮占22.2%。尤其绍兴帮,当北方票号盛行时,其力量能够阻止北方票号势力越过长江。此外,钱庄还形成不同的行业帮,主要有颜料帮、烟土行帮及洋布帮等3帮。地区帮与行业帮之间互有交叉,不能完全划分。
钱庄经营的主要业务,早期是货币兑换,以后发展存放汇款。在新型金融机构银行未兴办前,工商业货币兑换,买卖交割和资金融通主要靠钱庄办理。洋厘(银两和银元并用时,银元1元折付银两若干,以洋厘为折算率)和银拆(银钱业同业间拆放银两的利息),在“废两改元”之前,长期是钱庄特有的业务,对钱庄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钱庄开发的庄票,在相当长时期里为市场各业解付款项、结算货款的主要票据,在全市通用。19世纪末,钱庄又首创汇划,钱庄及部分华资银行之间互收的票据通过钱业市场设立的汇划总会进行轧差结算。庄票的使用和汇划的创立,大大减少了现银的使用,减轻了收付款项的手续。如民国8年,钱庄平均每家发出庄票约2000万两,全市全年总额达16亿余两。钱庄存放款方式灵活,亦颇为工商业所欢迎。如活存透支,信用放款以及对不同放款采取不同期限和利率等,均适合工商企业资金活动的规律。钱庄开发的申票,促进了境内工商企业与外地交易往来。20世纪初,在钱庄的参与、支持下,境内棉纱、土布、米、茶、糖、煤等商业企业均有很大发展。
钱庄在历史上与银行关系密切。清同治四年(1865年),原钱庄跑街王槐山任汇丰银行首任买办,即对钱庄放款。其后,外资银行均设华人买办。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钱庄的流动资金大部由外资银行拆票。外资银行从而操纵了钱庄的资金活动,并掌握钱庄经营的洋厘与银拆。中国建立最早的中国通商银行,其头两任经理原来都是钱庄经理。通商银行对钱庄的拆票融资,据《申报》公布的光绪三十一、三十二年各行查仓清单资料,数额常在100万两左右,最高达233万两。钱庄与银行间有互相利用合作一面,又有矛盾斗争的一面。在相互利用上,钱庄代理银行汇划清算;统一洋厘市场,排除鹰洋势力;钱庄领用银行发行的钞票,推广钞票的流通等。在矛盾斗争上,银行公会排除钱庄于金融业之外;对洋厘、银拆行市进行斗争等。
三、同业组织
清乾隆年间,钱业购县城内城隍庙旁的内园,将其辟为钱业公所。民国6年1月,北市钱业公会成立。同年2月,南北市同业组织合并,在宁波路兴仁里成立上海钱业公会,民国11年迁至宁波路隆庆里新建的会馆内。1949年12月27日钱业公会与银行业同业公会合并,改组为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
钱业公会附设有钱业市场,并办《钱业月报》及钱业中小学等。钱业市场内除办理同业拆票及每天议定拆息市价外,还设立汇划总会办理同业票据交换。当时同业汇划只限于钱庄及部分华资银行参加,可以当天抵用。外资银行、国家银行及大部分华资银行须隔日付款,并有“汇划银”(旧时上海钱庄的票据清算。由钱业汇划总会根据当天应收应付票据办理。这种票据清算习惯上称为汇划。汇划银指到期日只能通过票据交换款项收入帐户,须次日才能提取现金的票据。)与“汇头银”(指到期日当天就可以提取现金的票据。)之分。这种钱业独揽的汇划,直到民国24年6月13日才首次实现银钱两业集中汇划。后几经分散,至民国34年11月1日两业票据交换才真正集中统一。
钱业公会先后制订过一个“同行规则”,四次“钱业公会章程”,作为钱业共同守则。并订立“钱业业规”,作为钱庄处理业务的共同规则。业规始订于光绪二十六年,至民国36年,先后修订过8次。抗日战争胜利后,业规已失去对同业的制约作用。
四、福源钱庄
福源钱庄,在钱业中是资力最雄厚的一家,在整个金融界享有很高声誉。该庄经理秦润卿长期任钱业公会会长、副会长、总董事长等职。
光绪二年初建时,称延泰钱庄,后几经改组,到民国8年5月,改组为福源钱庄。
该庄民国8年时资本为20万两,由程觐岳、程笏庭(苏州帮)各投资50%。民国14年,增资为30万两,“废两改元”后改为50万元。至民国37年发行金圆券前,资本为法币25亿元。抗日战争爆发前,每年盈余常在5~8万两(元)之间,民国25年,最少仅3230元。抗日战争胜利后,盈余增加极多,主要是通货膨胀资产增值因素。至发行金圆券时,该庄暗帐中积存黄金1375两、美钞31958美元,均交售中央银行。
该庄存款在民国21年以前,常在二三百万两左右。民国22年,在宁波路70号自建营业大楼,改进经营方法,这年存款增至500万元以上。抗日战争胜利后,货币贬值,存款大幅度上升,民国36年达法币301亿元。放款有信用放款及抵押放款两种。放款集中在少数大厂。民国22年,放款给鸿章纱厂237万元,为该庄放款总数的32%。该庄与同业往来,主要为拆放本埠同业,外埠同业以存入为主。与外资银行往来,常有拆出而从未拆入。该庄的投资,民国19年以前只有公债一项,自民国21年起,主要投资于房地产,民国32年房地产投资占总投资额的6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