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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黄浦区志 >> 第三编商业、饮食业、服务业 >> 第五章机构体制


第五章 机构体制

境内的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管理,历来实行市、区分工。由国家直接投资的国家批发和零售企业,其人、财、物、供、产、销均属市管,称为市属企业。由公私合营企业和由合营转化为国营的企业,以及由小商小贩改造形成集体企业,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其政治上,经营方针政策上,以及区公司干部由区领导和管理,并按行业设22个区级管理型专业公司,业务由市专业公司归口管理,称为区属企业。其间,在部分国营零售企业的管理分工方面曾有过下放、上收的多次变动,整个管理格局未变。1988年5月,市、区实行明责分权,区属企业(包括公司)的人、财、物、供销均下放给区负责管理。1992年全区有商业网点11372户,具有全市或全国声誉的企业有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华联商厦集团、上海精品商厦、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上海时装公司、国际饭店、和平饭店、金门大酒店等。

改革开放后,社会商业纷纷崛起。1990年已有社会商业、饮食、服务业1158户,职工59484人,由区承担行政管理责任。

第一节 市、区商业管理调整分工
第二节 区级商业管理机构
第三节 区级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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