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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黄浦区志 >> 第三编商业、饮食业、服务业 >> 第一章沿革 >>


第三节 改造调整

       

上海解放后,人民政府在大力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为实现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保留下来的14800多户私营商业企业分步骤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后,国营商业实行统购包销,对私营商业实行代批、代销,把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初步纳入国营经济轨道,并以此维持企业生机。1954年第三季度起至1955年末,先后对棉布、土布、华洋杂货、煤、糖、烟叶、盐、木材、杂粮油饼、猪、仪器文具、国际贸易、五金、新药、海北桂、钢铁等30个大行业1482户私营批发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其财产进行清估,经清估的资产总值为5316.71万元,作为私股并入国营企业,按政策向业主支付定息,场地交国营商业重新安排用途。从业人员9247人(其中职工6514人),除退休等因素以外,均被国营企业吸收录用。当时私营零售商业企业继续实行计划批购或代理经销业务。1956年1月起,原黄浦、老闸两区私营商店8127户,按行业申请公私合营。经过审定,对已无经营条件的企业作歇业处理;对部分企业按行业划区归口;对部分小商店列入合作形式改造;其余5114户私营零售商业企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分归98个自然行业。经清产核资,核定私方投资为6262.62万元,根据国家赎买政策,按年向私方付给定息。33240名从业人员,除退休等因素以外,均作为合营企业的职工或私方从业人员,继续在企业内供职。在国营商业各专业公司的领导下,分别建立30个区店,从事合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并按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方式,采取大部分不动,小部分调整,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原则,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方便群众和保持经营特色的前提下,按行业调整商业网点。对不适应需要,无法维持生计的企业进行撤网并点。同时,为支援内地经济建设,向兰州、洛阳、北京等地,迁移一批著名商店,如信大祥等名店,输送职工4665人。至1956年底,境内原黄浦、老闸两区共有合营商业零售企业3574户,从业人员28420人。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后逐步进行的,主要是走合作化道路。1952年,境内出现第一个摊贩合作商店。1957年起,对个体小商小贩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国家政策对分散在各个路段,从事劳务经营的8970户小商小贩12000余名从业人员,采取共负盈亏的高级合作社形式,组织他们走合作化道路,其中97%的摊贩参加了各类合作企业(社)。

1959~1961年国家经济困难时期,有2%从业人员支援农业生产。170余户特色商店的商品特色、技术特色、服务特色、地段特色因统一配料,原料匮乏,特技失传和价格限制而无法维持。1960年后,随着浦西区境的几次调整扩大,和浦东部分地域的划入,划进了一些商业网点。1962年区财贸系统商业零售额为3.4亿元,比1961年下降17.4%。1963年后,部分小商品和特色商品恢复供应,营业逐年回升,1966年5月~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高档菜肴、理发、照相等被大众化代替,档次降低,营业时间缩短,特色商店、特色商品几乎全部消失。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商业特色和服务特色重新开始恢复。1976年区财贸系统商业销售额8.26亿元,比1966年增长83%,利润0.96亿元,比1966年增长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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