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黄浦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全面记述区境从自然到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注重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
二、记载的地域以1992年底黄浦区行政区划为范围。主要记述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开埠后区境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演变过程,重点记述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种重大变化。上限不限,下限一般止于1992年底,某些重要事物延伸至搁笔时止。
三、志书前设总述、大事记,以下采用小编结构共41编。具有区情特色的编章,适当扩大篇幅。
四、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体。图照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表格随文设置。
五、人物编按生不立传原则,收录曾对区境发展有较大贡献或影响的人物为主,在世人物用以事系人方式,记入有关编章,并设文明新风编,记述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名称运用,各编多次应用同一名称时,第一次用全称,其后则用简称。
七、纪年采用朝代纪年和公元纪年两种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纪年,辛亥革命之前用朝代年号,之后用民国年号,夹注公元纪年(每节中同一年号,一般只注首次);上海解放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志中所述“建国”,系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解放”系指1949年5月25日区境解放。
八、资料来源于档案、旧志、图书、报章杂志、历史文献,以及口碑资料和实物,一般不注明出处。
九、除引用古籍原文外,均使用语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