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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境内没有专门体育管理机构。1956年,长宁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简称区体委),下设办公室,协调、监督全区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并负责管理沪西体育场。1957~1959年,市体委下放一批小型体育场地,增加6个单位7片场地的管理。1959年,长宁区业余体育学校成立,区体委直接管理。1960年,国防体育俱乐部成立。1965年,法华公园改名国防体育公园,在区人武部指导下,对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与军事体育技能的训练。
1967年1月,体育系统被造反派夺权,同年9月,成立体育系统革命委员会。1968年7月1日,长宁区人民武装部进驻体育系统。1972年12月,区体育运动委员会重新建立,恢复区政府编制序列。同年,上海市伞塔跳伞运动俱乐部移交区体委管理。1974年11月,“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体育系统。1975年,撤销长宁区国防体育公园,归还区园林管理所管理。1979年3月,“工宣队”撤离体育系统。1984年7月后,区体委设行政科、业务科等科室。1987年,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试行增收节支超额提成的奖励办法,调动广大体育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体育设施的潜能和效益,改变过去靠事业补贴、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局面。1992年2月,上海市摩托驾驶员培训三部成立,并由区体委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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