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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体育
学校体育始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圣约翰书院(1906年改称圣约翰大学)开设兵式体操课。嗣后,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始规定公立学校体操课为正课,兵式操遂在上海各类学校中出现。光绪十六年,书院首次举行学校田径运动会,这是上海华人社会最早的一次近代体育比赛。光绪二十一年,一批爱好体育,熟悉棒球、网球、足球的檀香山华侨学生入学,引入近代体育项目和西方竞赛方法。光绪二十二年,圣约翰书院足球队成立,由外籍教师兼任教练,是上海最早的华人足球队。光绪二十四年,圣约翰书院成立校体育会,为上海最早的大学体育会。
20世纪初,学校体育逐步向社会发展。光绪二十八年春,圣约翰书院与南洋公学(今交通大学)两校足球队首次公开比赛,这是上海大学生最早的一次正式比赛。经过两校商定,每年举行主客场两场比赛,创始了足球史上著名的两校常年大赛,直至民国15年(1926年)才告终止,时间长达25年之久。清宣统二年九月十六日至二十日(1910年10月18~22日),上海青年会发起在南京劝业会场举行“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设田径、足球、网球、篮球4个竞赛项目,上海代表队中的田径、足球选手均出自圣约翰及南洋两校,网球选手全部是圣约翰大学学生。上海圣约翰大学获网球赛冠军和学校组(田径)冠军。这次比赛,后被公认为旧中国的第一届全国运动会。民国3年(1914年)5月,苏州东吴大学联络上海圣约翰大学等6所大学成立校际体育会(即华东大学体育联合会),每年组织比赛,持续举办13届。民国9年,成立八大学体育联合会。民国13年5月,选拔上海圣约翰大学篮球队共11人代表中国队,参加日本大阪举行的第六届远东运动会。同年,该校篮球队又出访日本,与东圣保罗大学进行两场对抗赛,开上海大学生国际篮球交往活动之先河。20年代,圣约翰大学开展的体育活动,有游泳、赛船、乒乓球、垒球、板网球、9人排球、骑马、西洋拳击、越野跑步、击剑、美式足球等18个项目。至1951年,先后培养出马约翰、冯建维、沈嗣良、黎宝骏、陈达成等球星和为体育事业服务的人才。
解放后,高等学校的体育课只设在一、二年级。各校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用体育教材,自订教学计划。1951年,大学实施《冬季体育锻炼标准》,嗣后,又实行《准备劳动与全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学校体育的内容才逐步得到充实。
1956年,高等教育部颁发《一般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区内所有学校开始试行。各学校开设田径、篮球、排球、体操等项目。同年,市体委和国防体育协会,把军事野营规模逐年扩大。1957~1958年暑期,区组织大学生参加的七日营,以参加行军、队列操和射击为多数,摩托车驾驶等训练,在射击训练中有半数人达到普通射击手的规定标准。
1962年,区内高等学校按照《上海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简明大纲》,大学生通过体育课,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
“文化大革命”时期,高校体育教学基本停顿。
1979年,体育教学得以恢复。上海纺织工学院(今中国纺织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等大专院校,根据《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按学生兴趣和技术水平混合编班,开设专项课。1987年,专项课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手球、棒球、艺术体操等21项。1988年后,学校体育课按教程规范实践,各大专院校举办各专项体育项目比赛及校运动会。
二、中小学体育
解放前,境内大多数私立学校缺少体育场地,设备简陋,上体育课没有教材,内容自选,教法各异,体育活动很不规范,只有圣玛利亚女中、中西女中、圣约翰青年中学等少数教会中学,体育设施较好,体育活动较为活跃。
解放初,学校体育活动大多以球类为主。1951年,开始推行第一套广播操,组织体育锻炼小组,中小学体育逐渐受到重视。1953年起,陆续新建一批体育设施较好的中小学校,体育活动逐渐活跃。1956年,国家颁布统一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规定学校每周安排2节体育课、2节课外活动,联系实际试行“劳卫制”,积极进行体育课教学改革,学校体育活动得到进一步发展。
1958年暑期,全区组织中学生3.5万人,分别参加一日、三日、七日夏令营活动,向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开展各项军事体育活动。同年,区对中学生提出要在短期内达到“四红”(即全部通过劳卫制一二级,全部通过等级运动员,全部通过等级裁判员,全部通过普通射手),违背体育锻炼循序渐进规律,打乱了体育教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三年困难时期,学校停止大运动量体育活动。1964年起,学校体育逐渐恢复正常,组织学生运动竞赛,建立竞赛制度,试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全区19所中学,建立93个运动队,恢复课余体育训练。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番禺中学、延安中学等还全面推广防治近视眼保健操。
“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停课,体育设施遭受破坏。1970年,学校恢复体育教学,仅以队列操练,野营、拉练、游泳作为体育课内容。70年代中期,天山、玉屏、群联、新宁、复旦等中学进行象征性以北京、井冈山等为目的地的长跑运动。
1978年10月,区体委、区教育局明确学校体育工作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每周两节体育课、两节课外活动及广播操、眼保健操),让学生平均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1979年,全区78所中小学中,有59所达到要求,占总数76%。至1983年,全区达100%。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适龄学生数,1981年为47.2%,1987年上升到92%,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中小学体育教师逐年增加。小学体育教师从118人增至182人,中学体育教师从141人增至171人。
1972~1992年,全区举办第一届至第五届中学生运动会。1973~1992年,举办一至七届小学生运动会。并开展“希望杯”、“萌芽杯”足球赛。1990年,长宁区被评为上海市学校体育先进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