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境内无专病防治机构。1952年9月,中国防痨协会第一结核病防治院门诊部(今区结核病防治所)成立,专管肺结核病的防治。1964年国庆节前夕,区公安、民政、卫生部门组成管理精神病人小组,在天山地段医院设立精神病人临时收容机构,是精神病防治机构的雏型。1973年区眼病防治组、1974年区牙病防治所、1985年区肿瘤防治办公室、1986年区性病监测领导小组相继成立,各相关的专病防治工作先后启动。
第一节 精神病防治 第二节 结核病防治 第三节 眼病防冶 第四节 性病防治 第五节 牙病防治 第六节 肿瘤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