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6月,中共长宁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属中共长宁区委职能部门。1978年7月,改建为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区科委),系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区科委管理和协调全区科技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制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的推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市场和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和投放;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工作等,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区科委下设办公室、业务办公室。
1992年4月,建立长宁区科技创业中心,以加强区属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服务和科技开发,组织评审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长宁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区科技创业中心还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申请工商执照、政策咨询等服务。并挂靠一批区属民营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