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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盲人聋哑人协会
1965年10月29日,召开区第一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出席代表77人,代表全区盲人聋哑人737人。选举产生区盲人聋哑人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1人。协会成立后,开展学习、技术培训、安排就业等各项活动,受到残疾人和社会各界欢迎。“文化大革命”中,协会被批判为“行会主义的福利组织”而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11月2日,召开区第二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出席代表83人。其中,盲人13人,聋哑人54人,健全人16人。选举产生区盲人聋哑人协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人。1984年6月26日,召开区第三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出席会议正式代表80人,列席代表25人。选出区盲人聋哑人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5人。
二、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984年10月,区民政局、卫生局、总工会、侨联、工商联、红十字会、区盲人聋哑人协会等7个单位发起,筹建长宁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2月28日,召开成立大会。1987年,残疾人基金会筹集福利基金50余万元。著名画家唐云、程十发等将187幅书画捐赠基金会义卖,被89个单位买去,基金会收入12万元。区基金会和区工商银行联合发起3次有奖募捐销售活动,募集基金24万元。全区有231个单位捐助,其中捐助1000元以上的117个单位和个人刻名于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助残光荣碑》上。
三、区残疾人联合会
1987年11月21日,召开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成立大会,撤销区盲人聋哑人协会,分别建立区盲人协会、聋哑人协会、肢残人协会。大会通过《长宁区残疾人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区残疾人联合会委员76人。
1989年12月23日,召开区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53人,其中盲人15人,聋哑人35人,肢残人53人,智残人16人,残疾人亲友代表5人,健全人29人。通过《〈中残联章程〉长宁区实施细则》,选举产生区残联主席团委员64人,其中残疾人34人,健全人30人。1990年6月,江苏路街道第一个建立残疾人协会,至1991年6月,全区11个街道(镇)及残疾人较集中的2家工厂、1所学校,先后建立基层残疾人协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奠定组织基础。1990年11月26日,上海市残联召开表彰大会,区残联被授予上海市残疾人之家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