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长宁区志 >> 第二十九编民政 >> 第三章社会行政管理 >>


第四节 殡葬管理

       

    1987年3月,对区内7家公墓代办处进行整顿。嗣后,新增加1家局属公墓代办处。1990年7月21日,增加大和百货综合商店代办公墓业务。1988年12月5日,区民政局作出《关于贯彻上海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通知各公墓代办处遵照执行。1991年5月,对23家生产、销售、经营丧葬用品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加强管理指导。



上一页:第三节 收容遣送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