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对区内7家公墓代办处进行整顿。嗣后,新增加1家局属公墓代办处。1990年7月21日,增加大和百货综合商店代办公墓业务。1988年12月5日,区民政局作出《关于贯彻上海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通知各公墓代办处遵照执行。1991年5月,对23家生产、销售、经营丧葬用品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加强管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