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0年前,全区无民政社会福利事业设施。对孤老、孤儿、重残人,除个别送市福利单位收养外,均发动居民就地照顾。1985年,周家桥、江苏路街道创办区第一所敬老院和伤残儿童日托所。嗣后,华阳路街道办分散型敬老院和伤残儿童日托所,新华路街道牛桥居委会停办旅馆,改办伤残儿童日托所。
1986年起,开展对精神病患者的群防群治工作,街道建立工疗站,组织精神病人参加力所能及劳动和有益的文体活动,督促他们按时服药。居委会建立看护网,看护未参加工疗站的精神病人,共232人。至1992年,全区共建立11个工疗站。
1986~1992年,通过接受捐赠、有奖募捐等方式筹集社会福利基金,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共销售奖券330万元,筹集福利基金45万余元。1986~1987年,周家桥、华阳路、天山新村、新华路、虹桥、遵义路、武夷路等街道,先后成立社区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和社区福利基金会,共筹集基金20万元。1988年,区人民政府投资200万元,在虹井路鸭场浪41号,建造2000平方米长宁区社会福利院,床位100张,1990年重阳节建成投入使用。1992年,区民政局资助江苏路、周家桥、仙霞新村、北新泾等街道、镇6.60万元,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伤残儿童寄托所等。
1988年,社区服务事业开始起步。华阳路街道率先建立全区第一个社区服务中心,组成街道、居委会两级4000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为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少年儿童、便民利民等6条服务网络。至1992年底,经过区人民政府大力推动,在社会各方面支持下,全区10个街道(镇)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北新泾镇社区服务中心房屋面积最大,有8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房屋面积最小的有200平方米。建有伤残儿童日托所10所,收托人数32人。215个居委会建立社区综合服务社,4706个居民小组建立邻里互助组。志愿参加社区服务的居民有91524人。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小学生提供午餐,为居民代送液化气罐、煤饼、牛奶,代购生活日用品、代洗衣服和倒马桶等各类生活服务。

长宁区社会福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