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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长宁区志 >> 第二十七编治安、司法 >> 第一章公安 >>


第六节 交通管理

       

    一、道路管理

    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租界工部局、公董局越界所筑道路由租界当局雇佣巡捕管理。民国34年(1945年)日本投降后,移交给警察分局管理,由交勤组执行。1950年8月,分局行政股交勤组负责全区交通管理。交通干警整顿交通,纠正违章停车,发出摊位许可证225张。同年12月,交勤组改为交通队。1952年9月,分局交通队划为市公安局交通大队第十中队。1954年,给摊贩划定营业地点。1956年,拆除违章搭建13间,取缔违章堆物149处,拓宽人行道6处。1957年,第十中队划归分局,易名长宁公安分局交通队。1957年,以整顿区内中山环路为重点,清除马路堆物16913吨、垃圾1.10万吨,拆除违章建筑150平方米。1980年,车辆剧增,道路交通矛盾日益突出。分局加强路政管理,建设交通设施,在全区25条主要路段安装信号灯。1981年,重点整顿延安西路道路,纠正违章机动车24万辆次,指导合理停放机动车5400辆次。1983年,区内建立7个交通文明管理委员会,并在江苏北路桥口、愚园路安西路口、长宁路中山西路口设立纠察岗。同时研制折叠式红、白2色盲人行路杖,改善盲人行路条件,受到盲人热情欢迎,得到世界盲人协会赞扬。1984~1985年,清理马路垃圾6500余吨,拆除违章建筑330平方米。1986年,确定每星期五为交通道路整顿日,全年开展334次整顿道路活动。1987年,采取流动和设点方法强化道路管理,对哈密路、天山路西段等事故多发地段设点检查管理;一般地段巡逻管理。1990年,成立区交通管理办实事领导小组,组织民警3500人次,对区内公交站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设施、非机动车辆停放处进行全面整顿。1991年,对新华路、中山西路、江苏路等主要路段和中山公园、曹家渡、北新泾地区的公交站线进行调整,加强对路口人车分流管理。1992年,将延安西路机动车专用道辟成贯通市区东西快速通道,缓解交通拥挤状况。

    二、车辆管理

    机动车管理 解放前,机动车辆管理由上海市公用局负责。1950年,移交市公安局管理,1958年起,责权下放由分局交通部门管理,负责对区内驾驶员审照、验车,督促车辆保养,组织驾驶员学习。1972年,对全区1100余名驾驶员举办安全行车学习班。1977年,全区有机动车2000辆,驾驶员2800人,在驾驶员中开展红旗流动竞赛活动。1981年起,每月召开一次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干部会议,依靠车管干部加强车辆管理,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1983~1992年,组织驾驶员参加全市安全行车百日竞赛活动,先后5次获得市优胜单位称号。1984年,全区有机动车2500辆,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管理知识测验。对违章驾驶员举办学习班。1985年,为减少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检验,共检验机动车3000余辆。1987年,举办重大车祸事故展览会,图文并茂,展出5起车辆重大肇事事故前因后果,组织各车辆单位领导、安全干部和驾驶员参观,对照检查,制定安全措施。1989年,对驾驶员进行审证和车辆检验工作。1990年,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检查,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举行交通安全知识智力竞赛。1992年,全区有机动车7824辆,驾驶员8300人。

    非机动车管理 解放初至70年代,非机动车管理由区税务部门负责征税、换发牌证。分局进行检验和对骑车人安全行车教育。1981年,区税务部门将换发牌证等业务移交分局管理。1985年,全区换发非机动车牌证118179辆。1986年,非机动车辆增至167508辆。1992年,全区非机动车辆27.50万余辆。对违章骑车人举办讲座,进行安全行车教育。

    三、安全宣传

    1956~1958年,根据节日、季节特点,结合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在工厂、学校、街道里弄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受教育群众13478人次。1977年,印制1000份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送发至各企事业单位。1980~1981年,运用图片展览、放映电影、举办讲座、张贴标语、广播宣传等形式向全区2.35万人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向44所小学赠送1000余册《儿童安全读本》。1985年,举办中学生交通安全智力竞赛活动,组织3.64万余名中小学生观看150场交通安全影片。同年10月28日上午,新华路立交地道口,2辆公交汽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38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12月5日,成立区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全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设立宣传站43个,出动宣传车25辆,2.60万余人次上街宣传交通法规。1986年,在市园林局、市公安局交通处支持下,辟建上海儿童交通公园,作为中小学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的基地。1988年7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在中山公园、曹家渡、延安西路、天山路等闹市地段设点宣传,在中山公园内举办为期1个月的宣传《条例》展览会,组织全区驾驶员和部分市民参观,达4万余人次。1989年12月,全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共挂出横幅797条,张贴标语2.20万张,发放宣传资料8.80万余份,制作宣传图片228张,设立广播站95个,宣传站13个,出黑板报609块。1992年,组织18名交通民警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法规宣传,并组织交通安全演讲队到各单位巡回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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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警开展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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