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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毒、禁赌、禁娼
禁毒
解放前,曹家渡地区有制售毒品工厂,吸毒、贩毒活动泛滥。解放后,人民政府严厉查禁吸毒、贩毒、运毒、制毒活动。1952年,成立区肃清毒品委员会分会,发动群众开展反帝爱国禁毒运动。同年,共抓获制毒、贩毒罪犯107人。至60年代,毒品基本禁止。1970年,区内发现制毒犯罪活动,查获私种罂粟案39起,铲除罂粟420株,收缴果朵75只,种子近万粒。1988年,侦破1起空运锦鲤鱼夹带毒品的国际贩毒案,在美国、香港警方配合下,捕获贩毒犯14人,缴获海洛因4684克。1992年6~9月,查获贩毒案件3起,抓获贩毒犯4人,缴获鸦片等毒品192.6克,铲除罂粟10余株。
禁赌
民国26年(1937年),境内有大型赌场好莱坞俱乐部。之后又有联侨总会、秋园、兆丰俱乐部等赌场。30~40年代,境内极司非而路(今万航渡路)、白利南路(今长宁路)一带,设有7家“花会”公司,其中最大的“花会”公司为梵宫。解放后,人民政府取缔赌博。1957年,分局查处赌博案件199起,抓获赌徒789人。1958年,广泛进行禁赌宣传,开展禁赌专项治理,赌博活动受到遏制。1962年,赌博活动又起,全区查获赌博案件35起。经反复宣传教育和查处,至70年代,区内赌博活动再次受遏。1980年,赌博活动抬头,全区开展禁赌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19万人次,查获赌博团伙43起,处罚涉赌对象428人。1981~1982年,查获赌博案件1064起。1983年1月,分局成立禁赌领导小组,召开禁赌会1200余次,受教育群众34万人次,依法对1848名赌博人员进行治安处罚。1985年,依法逮捕赌头、赌棍7人,对25名屡教不改的赌徒收容劳动教养。1989年11月~1990年3月,开展大规模禁赌活动,查处赌博案件1797起,收缴赌具2174件。至1992年,区内赌博活动得到基本治理。
禁娼
解放前,境内娼妓活动公开。解放后,1954~1959年查获卖淫、嫖娼对象17人。1959~1963年,卖淫、嫖娼活动基本绝迹。1980年起,社会上卖淫、嫖娼活动沉渣泛起。1981年10月,查获卖淫、嫖娼对象17人。1982年,开展查禁卖淫、嫖娼宣传,查处卖淫妇女16人,受教育的群众6万余人次。1983~1986年,收容教育卖淫妇女37人。1989年,查处卖淫、嫖娼对象109人。1992年,查处卖淫、嫖娼对象95人。
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整治
解放初,分局对区内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进行整治,实行登记、检查并核发营业许可证。1954年,区内有公共娱乐场所11家、无线电业32家、印刻业36家、旧货店摊447家,对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建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1955年,特种行业经裁并共141家。1956年,10家誊写打字社归入特种行业。1962年,对159家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整顿,建立情况登记及联系制度,并充实各行业治安员,形成治安保卫网络。1974年,对公共场所进行4次清查,共查获违法犯罪分子200余人。1980年,先后3次出动干警540人次,开展整治公园夜市治安秩序工作。成立由公安干警、工纠队员、影剧院职工组成的治安小组,加强影剧院治安管理。1984年,组织夜宵店、咖啡馆治安联防队,对全区29家夜宵店、咖啡馆进行治安巡逻。1985年,对旅馆工作人员举办6次培训,进行安全业务教育,并建立旅馆治安联防队。1987年,对143家公共场所核发《治安管理合格证》,对16家宾馆定期检查、验证。1988年,在宾馆内查处各类案件38起。1990~1992年,对闹市地段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交易、无证设摊,并对区内个体旅馆进行全面检查,对验收合格的旅馆换发营业许可证。
三、开发区治安
1991年5月,分局新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治安办公室(简称虹治办),负责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治安管理。至1992年,对开发区内156家企事业单位保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31处公共场所和19家涉外宾馆进行治安检查。同年,侦破刑事案件16起,其中重大案件8起,并确保17个大型展览会和展销会安全举办。
四、城区巡逻
1989年,分局成立巡警队。1990年,在巡逻值勤中,共抓获违法犯罪分子985人,纠正交通违章992起,处置突发事件68起。1991年,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干警进行射击、防暴、体能训练。1992年,配备先进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装备精良防暴器械。同年,处置突发事件86起,查获各类案件170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0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