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长宁区志 >> 第十九编劳动、人事 >> 第四章劳动保护


第四章 劳动保护

    解放前,境内中、小型工厂居多。厂房简陋,机器没有防护装置,车间光线阴暗,空气混浊。大多数工厂日夜两班,每班10~12小时,每月只有两天休息。工人疲劳过度,疾病多、工伤多。

    1951年,全区有工厂853家,其中国营9家、地方国营1家、公私合营11家和私营832家。多数工厂规模较小,设备落后,大部分为手工操作。

    1954年起,根据国家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规,加强工厂安全生产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劳动保护工作基本停顿。1978年起,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措施
第三节 事故处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