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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体制改革
对上海工业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1986年3月7~10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共30多人参加的视察组,就上海工业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先后听取市经委负责人和市机电局、有关公司和企业关于体制改革的情况介绍,并考察了上海机床厂、上海电焊机厂。经研讨,写出《关于考察上海工业体制改革情况的视察报告》。《报告》指出,自1985年以来,上海工业体制改革取得一些进展。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加上主客观上的种种原因,工业体改还有不少突出的问题急需解决。主要有:(1)大中型企业普遍缺乏流动资金。(2)放权不彻底,改革不配套。企业反映真正到手的权限不多,特别是影响企业搞活的产、供、销权限还不落实。(3)企业留利水平太低,调节税率太高,上级主管部门提取过多,造成企业普遍缺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普遍存在设备陈旧,但还在拼设备的状况。(4)企业的社会负担过重。(5)试点单位改革进展不够快,措施也不够落实。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5点建议:(1)加强对各级干部进行搞活企业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教育。(2)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对企业扩权的精神,积极协调横向关系。建议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有关企业扩权的实施情况,逐条进行检查,凡是没有落实的和难以落实的,要找出原因尽快落实。当前应加紧落实企业的计划权、自销权、产品定价权和人事权。(3)加快减少中间层次,赋予企业更多活力。工业公司改革的进度,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真正搞活和企业搞活的程度。因此必须加快公司和局的体制改革步伐。对要求脱离公司的大中型企业,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应尽快创造条件;对要求自愿联合,另立企业性公司或组建总厂的中小企业,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也应创造条件帮助联合,形成各种比较适合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联合形式。(4)财政、银行等部门应主动帮助企业排难解忧。(5)企业要立志改革,抓好产品的质量和品种,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报告》分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上海行政性工业公司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1987年1月7~12日,市政协组织委员就上海行政性工业公司改革问题进行视察,并写出《关于上海行政性工业公司改革情况的考察报告》。《报告》指出,上海行政性工业公司自1956年建立以来曾起过积极作用,也暴露出不少缺陷。1986年,上海全面加快了行政性工业公司改革步伐,先后改组和撤销了68个行政性公司,作为改革的第一步,已告一段落。从目前情况看,已经进行改革的公司,实现了改革、生产两促进,改革进程比预计的要快,效果比预计的要好。《报告》对理顺各工业局的职能、综合管理部门的配套改革、组建新的联合体等问题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1)行政性公司撤销后,局的职能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局的管理职能要转轨变型。在适当时候,要考虑相应局机构设置的改革,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创造条件。(2)关于综合管理部门的配套改革问题,建议工商、财政、银行、劳动、计量,以及环保、审计、供电、交运、物资等有关部门的配套改革,应围绕搞活企业做文章,宏观上考虑,微观上着手,要算大帐。如金融、财政、税收上既要发挥间接调控作用,又要增强企业活力,刺激生产增长,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在劳动人事方面,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一是要立法,使处理问题有法可依,二是要解决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渠道问题。(3)关于组建新的联合体问题,必须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民主协商。从上而下的行政措施不利于经济联合,也是不巩固的。要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4)关于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问题,要明确其性质、任务、职责以及同各方面的关系。有的行业已成立同业公会,可不再成立协会,已建协会的不宜再建同业公会。(5)关于公司研究所的归属问题,要早日明确,并按经济规律来办科研,有偿进行科技成果转让,为上海产品更新换代提高质量服务。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外承接业务。《报告》分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上海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进行专题调查 1987年11月中旬,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到彭浦机器厂、上棉十七厂考察,听取凤凰自行车集团、第二纺机厂、真空电子器材股份公司、飞乐股份公司等企业有关承包经营责任制、组建企业集团和试行股份制等情况的汇报,并经多次研讨,写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经过多年改革,企业不同程度扩大了经营自主权,增强了自我改造和发展能力,但尚未完全摆脱各级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还没有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希望上海的改革在1988年加快步伐,形成气候。《报告》认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虽使企业有了压力和活力,但外部条件没有配套,活力不大。企业承包后,一是明确了企业对国家的责任,厂长有压力又有动力。二是企业自我发展、改造能力有所增强。三是企业对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事、资金、分配等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四是企业短期行为得到自我约束。但改革中尚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企业经营外部环境没有理顺,特别是原材料、能源涨价,直接影响企业内部机制正常运行。二是在国家与企业关系上,承包合同的责任权利对等原则体现不够。三是企业的自主权仍得不到充分尊重。《报告》提出,为使承包经营制臻于完善,建议:(1)加快物资管理改革,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引导企业的作用。对那些社会、经济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都好的企业,在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等方面,要给予相对稳定的待遇。(2)切实完善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真正体现国家同企业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切实执行国家对企业承包的有关条例。(3)宏观措施的制订要注意综合配套。(4)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基数招标。组建企业集团,扩大了辐射力,促进了产品开发,但松散有余,紧密不足,给企业集团优势发挥带来障碍。为增强企业集团的凝聚力,《报告》建议:(1)尽快制定有关企业集团的法规,理顺关系,改善企业集团外部环境。(2)打破条块分割,通过试行股份制,建立紧密型企业集团。(3)市有关部门应对郊区工业发展和配套尽快作出规划,制订引导市区企业与郊县联营的鼓励政策。《报告》认为,试行股份制,增强了企业活力,可创造条件继续发展。针对试点中的问题,建议:(1)抓紧股份制企业的政策配套,上海先制订股份制试行条例,使股份制的试行规范化。(2)及早制订《公司法》,使成立股份公司有法可依。(3)加快和扩大股份制试行范围。允许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发展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市场,发挥市场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调查报告分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
对上海如何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于1988年第一季度,就上海如何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问题,组织多次研讨活动,并在4月份写出《关于切实改善企业对外经营机制,加快发展上海外向型经济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上海发展外向型经济步伐过慢的主要原因,在于上海的企业严重缺乏对外经营机制。《报告》认为,企业对外经营机制,主要包括企业对外经营的动力机制、自我调节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企业对外经营的动力机制,是指企业的直接对外经营权和对外经营利益导向。据了解,广东省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数百家,上海仅由原来14家增加到72家,而上海市1900家出口生产企业(包括乡镇企业)中具有直接对外经营权的仅20家,占出口生产企业总数的1%。企业对外经营中获利多少,是直接影响对外经营的内在动力。因此,应设法增加企业在对外经营中的获利部分。企业对外经营自我调节机制,主要指对外经营自主权和资金运用权。企业派员出国难、引进人才难、更新产品难等等,反映出企业缺乏对外经营自主权,因而经常丧失经营机会,也使企业缺乏竞争能力。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但由于各种行政干预,企业对资金运用的权力十分有限,尤其是企业对创汇留成没有直接使用权。为此,建议至少应给予企业在不违背国家规定前提下,拥有直接使用外汇留成、自动决策投资、自行制订集资政策和内部分配政策等项的权力。企业对外经营的自我约束机制,是指企业自负盈亏和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经营成败挂钩。目前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但这种承包还不是完全自负盈亏的,一旦企业亏损或破产,承担经济损失的仍然是国家。能否减少以至取消对外经营企业的亏损补贴,是这部分企业实行完全自负盈亏的重要条件。在对外经营活动中,企业经营者对经营机会的敏感性、经营决策的果断性、经营形式的创造性,均与其从经营成果中分享利益的多少有直接联系。企业经营者以其相应的个人财产作抵押,承担企业亏损,直至破产的风险。在改善企业对外经营机制的同时,也要尽快改善企业的对外经营环境。《报告》分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上海股份制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讨 1988年9、10月间,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就上海股份制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讨,并写出《深化企业改革,扩大股份制试点》的调研报告。《报告》对上海股份制试点工作的评价是,试点工作属全国首创,成效明显。随着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的一、二级市场已初具规模。据有关部门1988年6月底统计,上海已有1255家企业发行股票(绝大多数企业在内部发行,性质属于股金券),总额为10亿元。其中真空电子器材公司等7家单位股票已上市。委员们认为上海的股份制试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离规范化要求尚有差距,而且还存在明显的缺陷。如股份制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完善,企业缺乏股份制规范化管理,红利和股息缺乏风险性,入股者缺乏股份制方面的知识。上海缺乏训练有素的现代企业家,使股份制企业难以向规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因此,上海还不具备大批兴办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需要在试点中进一步探索。对此,《报告》提出5点意见和建议:(1)加强股份制的宣传和研究。股份制试点,就是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尝试。目前证券市场的行情,在储蓄利率提高和市民愿望的挤压下,迫使依靠社会集资的股份制企业,以较大利润用于红利和股息的分配,企业实不堪负担。因此,应加强对股份制企业深化企业产权的改革,以及对货币、物价、利率等方面的研究和宣传,以减少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的阻力。(2)改革措施要配套。建立适合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制度,建立和完善适用于股份制的财税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逐步健全有关股份制和股票市场管理等法规。(3)完善股份制企业内部管理制度。(4)关于股票增值,要允许股票随着资产增值而增值,以体现股票不同于储蓄;也可采用以股代红的方法,有利于增加企业流动资金扩大再生产。(5)增加股票上市数量。《报告》分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
对上海工业结构调整方案进行专题讨论 1989年3月6日、21日和30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就市政府提出的上海工业结构调整方案进行多次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上海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应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依据。国家明确规定限制生产的高能耗产品,如空调器、吸尘器等,在部分工业局的调整方案中都作为优先发展的产品,这对能源紧缺的上海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建议将上海的调整方案与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对照,对不符合之处要加以修改。(2)要在市场需求,能源、原材料消耗,生产成本和劳动力配置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优先或限制生产的产品目录。(3)以节约原材料、能源,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把双增双节工作同工业调整方案结合起来,藉以提高原材料和能源的有效利用率。(4)要有的放矢地制订出口计划。建议市政府会同外贸部门和各驻外机构,加强商业情报工作,认真分析国际商情和上海生产条件,使出口计划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5)要重视对集体、乡镇企业的管理。乡镇和集体企业的工业总产值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管理好这些企业,对上海经济影响颇大。这部分企业的能源、原材料单耗高于国营企业,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在调整方案中,单独作为一个部分作出规定。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以《政协简报》形式报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市长朱镕基阅后,要求在市政府的《每日动态》上全文转载。
对上海发展“三资”企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991年9月,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委员对部分“三资”企业(如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进行考察和研讨,并写出《合理借鉴,加强管理,适当调整和改进发展“三资”企业的政策》的报告。《报告》认为,近年来上海“三资”企业发展很快,而且大多数经济效益较好,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三资”企业有一套比较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发展需要的、适合商品经济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方法。上海如选择一些老厂来搞合营、合资,只要产品选择准,真正是技术进步的,有竞争能力的,合同又定得确当,经过科学论证,是大有可为的。但要注意:(1)凡是认定在长远利益上对我有利的,可允许让出一些来搞合营。(2)要量力而行,先抓效益可靠、回收快的项目,在一定时期内能把雪球滚大。(3)搞合营生产和技术改造,既要考虑国产化,也不能过分强调国产化比例而急于求成。(4)有些机械类产品的某些部件,可能要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靠进口,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税。凡是可以顶替整机出口的或配起来可以整机出口的,应实行零部件进口优惠,实行免税,否则反而上不去。《报告》还对“三资”企业的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两种情况反映强烈:一是国内有同类产品,而新办“三资”企业也没有带来什么高新技术,反而利用对“三资”企业的优惠来挤垮国营企业,抢占国内市场。例如上海这几年的汽车大战,加深了民族工业的困难。还有“三资”企业未按合同完成外销量,反而在国内市场大量倾销,后果严重。二是对国际市场上竞争较大的产品,外商给些小恩小惠,诱使有些方面与之合作,实际上挤占中国原来的国际市场,使中国外贸出口受到损失。为此,《报告》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要制订明确的发展“三资”企业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规划,避免盲目发展,减少国家损失。(2)建议国家和上海有关部门,对部分国营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扶植政策,减轻其负担,使其能在平等条件下与“三资”企业进行竞争。同时,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立法予以制止。(3)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管理,严格按合同办事,外销计划没有完成,不得随便在国内倾销。《报告》分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上海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1992年12月9~15日,市政协组织委员对上海国有企业(包括股份制试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听取市体改办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视察了三种类型的企业,一是中纺机、氯碱化工等股份制企业;二是上海水泵厂,是比照“三资”企业政策的改革试点单位;三是正处于困难时期的上海重型机器厂。在视察的基础上,写出《关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的视察报告》。《报告》指出,上海企业改革在取得成效的同时,还有些问题值得探讨:(1)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关键是企业经营者首先要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这就必须培养一批够格的经营者,并在企业内部形成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制约机制、发展机制等四种机制。(2)产权管理要规范化。上海要尽快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国家股权不能分散于政府的各经济管理部门,应由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专管。(3)法制工作要规范化。当前要通过经济立法,创造宽松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否则国有企业很难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对于股份制企业,《报告》建议:(1)要真正放权,让所有股份制企业真正自主经营。(2)要加强股市管理。《报告》分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金融体制改革
对上海如何吸引外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1985年8月,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经过座谈调研,写出《关于上海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建议和设想》的报告。《报告》针对当前吸引外资中的问题,和上海“七五”期间筹集外资的要求,提出6点建议:(1)利用外资要做好项目规划和合作对象的选择工作。利用外资的重点放在工业建设,优先考虑能出口创汇产品的项目、可迅速促进现有重点工厂技术改造的项目和能迅速提高基础工业的项目。至1985年7月底,上海批准合资、合作和独资项目374项。但这些项目缺乏规划,缺乏重点。《报告》建议对各部门上报的项目应严格筛选,对经筛选保留的项目,分别轻重缓急重新规划。确定的项目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主动出击”物色对象。对项目的合作对象要严格选择。(2)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法。建议成立由市长直接领导的专门机构,加强领导,综合所有项目,引导外商投资方向,协调各方关系。各主管部门应分别组成高水平的对外谈判班子,赋予谈判权力。谈判人员不宜轻易变动。对不同行业、不同条件的项目,在信贷、税收、合同期限、土地使用费等各方面,给予不同的优惠待遇。对重点项目要集中力量促其成功。对成熟的项目,要重视可行性研究,认真作出报告,并由见证单位认可。重大项目可委托国外咨询公司做可行性研究。(3)尽快改善投资环境,在土地使用费、劳动工资、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合资期限等方面具有竞争的条件。利用外资的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4)抓紧搞好外汇平衡。(5)努力完善涉外法规。(6)调动国营工厂参加合资企业的积极性,要采取相应措施,贯彻“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合资、合作。《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许多建议被吸纳进上海市“七五”计划。
对“七五”期间如何搞活金融市场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1985年9月,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就“七五”期间如何搞活金融市场问题,组织金融专家和政协委员多次进行研讨,并写出《关于本市“七五”期间搞活金融的意见》的报告。《报告》从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增设金融机构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形成三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1)建议发展现有金融机构在用活资金中的作用。在信贷工作上,要真正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做好贷款发放工作。各专业银行要运用信贷监督手段,大力挖掘企业资金潜力,加强对信贷资金的匡算和灵活调度。要努力降低地方工业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额。专业银行要在资金使用上做到“少米之炊”。(2)增设新的金融机构。包括让香港中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在上海设行开业。加速综合性银行的筹建和开设上海地方银行。成立城市信用合作社,设立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开设地方性、行业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成立市社会保险局,建立养老保险制度。(3)为推动上海金融市场的形成,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一些有力的政策措施。如短期资金市场的形成,可先办理票据贴现和同业拆放,银行开办可转让的大额存单。长期资金市场的形成,如国家发行的公债、国库券,银行发行的定额金融债券,开办住房储蓄和企业发行的股票及债券,允许转让流通,筹建证券交易所。建议国家尽快制订《公司法》、《票据法》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条例等。关于外汇市场,可由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信托部办理外汇调剂业务。《报告》分送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实施。1986年起,上海陆续开办新的专业银行和一批城市信用社。上海的外资和侨资银行到1988年底已增设至35家。1987年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上海成立3家证券公司。
对上海金融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1986年8、9月间,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邀请经济界和金融界的有关专家、银行负责人与政协委员举行5次上海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研讨会。与会者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19篇文稿,有的在报刊上发表,有的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分送市政府领导。与会者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1)金融体制要改过去纵向体制为纵横结合体制,上海的银行要改为以块管理。金融体制改革应向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过渡。中央银行根据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向各专业银行输送资金。各专业银行则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向市场吸收存款。要割断专业银行对中央银行资金的依赖性。重视横向资金市场,因其能正确反映全社会资金供需情况。(2)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市场关系。要造成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银行的市场关系。通过资金的供需和利率的调节,使企业有多种金融渠道,把资金引导到社会所需要的最有效益的地方去,金融机构的效率也随之提高,资金也能用活。(3)专业银行应逐步向企业化发展。这主要是银行有独立的贷款自由权,成为真正独立经营、承担投资风险、责任权利一致的投资银行。(4)金融体制改革还有个关键问题是理顺与财政、计委等部门的关系问题。财政分配不能代替金融分配。财政资金应与银行之间直接建立供贷关系,让银行来承担偿还财政的责任。(5)银行与各级决策部门应建立经济制约关系。如计委也可以提出项目建议,银行在决定是否贷款时可以逐项论证,并拥有否决权,因为钱是银行的。这种经济制约关系要比事后去追究责任强得多。(6)银行要开阔思路,除债券、贴现、股票、拆借外,还可创造更多融资形式,发展资金市场,支持经济建设。(7)实行分层金融调控,建立中央银行资金管辖行。(8)上海要建立外汇市场和让外资银行进入上海。上述许多建议被采纳,吸收进上海市“七五”计划。
对上海资金紧缺情况及其对策进行专题研讨 1989年2月25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邀请金融界委员,以及市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计划、信贷部门负责人,对如何克服资金紧缺问题进行研讨,并写出《关于本市资金紧缺情况及其对策》的报告,送市政府领导。《报告》认为,去年全国货币投放过多,银行存款增长比较缓慢,已经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是几年来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的综合反映。就上海情况来看,各专业银行面临最大困难是资金紧缺,而且缺口很大。《报告》分析资金紧缺的原因:一是金融和财政采取“双紧”方针。从银行信贷来看,去年第四季度起收紧银根,信贷资金全面紧张。二是生产增长,尤其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生产规模扩大,必然要相应增加流通资金需求量。三是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四是外汇求过于供,使配套人民币增加。五是资金向专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分散。六是新建、扩建项目竣工投产需增加铺底流动资金等。总的来说,资金紧缺的影响造成主渠道资金供应偏紧,全民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资金偏紧,流通资金偏紧。资金紧缺状况如不改变,有可能造成上海的生产萎缩。《报告》提出缓和资金紧缺的5点建议:(1)调整紧缩步骤。要求人民银行在贯彻今年信贷方针时,做到紧中有活,在“适时调节”上多下功夫。(2)调整信贷结构。要服从于上海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真正做到保证重点,压缩一般。(3)加强宏观调控。上海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应全部纳入全市的综合信贷计划,实行贷款规模控制,以使分散的、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必须支持的项目和企业。人民银行要更好地利用利率、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存款备付金等杠杆,来强化对全市金融的调控。(4)大力吸收储蓄和发展金融市场。(5)培育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建立外汇调剂基金,完善国家调控外汇调剂市场的手段,管好调剂外汇的用途,引导外汇合理投向。
对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视察 1991年1月间,市政协组织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政协之友社社员共114人的视察组,就上海证券市场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视察。视察组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后,视察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申银证券公司,经研讨,写出《关于发展上海证券市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的视察报告。《报告》指出,上海自1984年发行第一批企业债券和股票起,上海证券市场大致经历了起步、发展、提高三个阶段,现已初具规模。截至1989年底,上海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已有8家,现有可上市证券30种。1990年证券成交量24.29亿元。上海成立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已形成专营、兼营和代理三个层次。市有关部门陆续制订了一系列地方性证券交易、管理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1990年11月29日成立。上海应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发展证券市场。报告对完善和发展上海证券市场提出6点意见和建议:(1)加速培养专业人才,普及证券基本知识。证券业务作为金融工作的新课题,迫切需要懂得政策和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来经营管理,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要向股民宣传股票具有利益均占和风险共担的特点。理论工作者要进一步探讨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2)扩大股份制试点。搞好试点是证券市场盛衰的关键。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必须以确保公有制为前提,通过商品经济的杠杆作用,使资金向效益好的企业转移,以优化工业结构,提高企业效益。同时,股份制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要紧紧跟上,并扩大上市债券的品种和数量,逐步扩大股份制试点企业。(3)增建交易网点,发展上海本地和外地会员。(4)完善和健全法规体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国家要及早出台《公司法》、《证券法》等重要法规。(5)加强市场管理,方便证券交易。(6)改革现行管理体制,促进证券市场发展。上海可采取由权威部门牵头,组成证券交易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其健康发展。《报告》分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科技体制改革
对上海技术市场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1986年3月28日~5月24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扶植上海技术市场的发展,市政协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多次组织委员专题座谈,请市科委、经委、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和市高校科技服务中心等单位,介绍上海技术市场的情况。委员们了解到,上海技术市场启动于1979年,在《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表后,有了较快的发展。技术市场的业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培训、提供科技信息、建立横向联合体等。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全市技术市场交易额达5.8亿元,比上年增加4倍多;成果推广率从1979年的20%提高到60%,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1985年底,全市已有19个地方科研单位,以技术合同收入的代替事业费的拨款,实现自给。部分减少事业经费的单位也有38个。科技人员的收入也有所增加。委员们对近期出现的技术市场萧条现象表示关注并提出建议:(1)端正认识。技术市场是新事物,技术理应有偿转让,但有些地方把技术贸易看成是资本主义,把技术咨询服务看成是不务正业,把科技人员业余兼职所得报酬看成为不正当收入,甚至把业余技术咨询看成投机倒把,把中介机构看成是进行中间剥削等。对此,要在理论上予以澄清,并以有说服力的事实多作宣传。(2)发展技术市场。上海技术市场的交易仍以庙会形式进行,要逐步进入网络化。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攻关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办法,使生产与科研紧密结合。技术市场应是多层次、多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形式的市场体系,由买、卖、中介三方组成。把三者关系理顺,坚持“放开、搞活、扶植、支持”的方针,技术市场就能活跃和发展。(3)搞好技术市场管理。上海技术市场汇集10路大军,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市高校科技服务中心,中科院上海分院和上海科学院的科技开发中心,军工口的海星技术开发公司,职工技协,经委、建委、农委系统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和民办科技服务机构,但对技术商品的定价、技术贸易收入的分配、技术市场的管理,还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现在全国已成立了技术市场协调指导小组,建议上海及早组建有科委、经委、教卫办、国防工办、科协等单位共同参加的上海市技术市场协调指导小组。(4)及早起草和颁布全国性的《技术合同法》、《技术市场管理法》和《技术商品鉴定法》。上海要及早制订科技咨询服务条例。(5)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的政策。《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科技开发在近期内一律免税,但实际上营业税、所得税等种类繁多,且政出多门。建议实行“科技贷款”,解决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开发所需经费,并实行“风险投资”。研讨后,市政协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写出《关于当前上海技术市场情况的调查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方面。
对嘉定县科研生产联合体进行视察 1987年10月28、29日,市政协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近20人,由副主席杨士法带队,视察嘉定县科研生产联合体。委员们听取嘉定县政府、县政协、县科委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视察上海科大、上海原子核研究所、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和东陈村三家联办的企业,以及上海光学机械研究所与嘉定县联办的晶体材料厂。通过考察写出专题视察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认为,嘉定县将高校和科研单位科研成果多、人才多、信息多的优势,与乡镇企业的资金、场地、劳动力和原料的优势相结合,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形成“办公室”型的乡镇工厂,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入生产,不少产品填补了国内生产的空白,有些产品还打入国际市场。这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但还不很成熟,需要有关部门从政策上予以扶持,使之日趋完善。目前在科研生产联合体中,科研、生产双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协作问题。县科委、科协要多做“红娘”,促使科研所、高校与乡镇企业结合,取长补短。科研和生产双方都缺少中试、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的经验,有些科研成果没有经过中试就形成生产,缺工艺,缺材料,结果产品质量不合格。在联合体中应用高新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从几个被视察的单位来看,操作人员的文化水平只有小学毕业。双方迫切需要加强协作。(2)对科研生产联合体的相应政策要尽快明确。联合体具有法人地位,而前去推广技术的科研所、高校的科技人员都是“脚踏两头船”,两面兼职,这种局面如何改变?诸如产品销路问题、利益分成问题、合同到期后的产权问题等一系列涉及双方利益的政策,尚未有明文规定。建议市科委对联合体跟踪调查后予以明确。(3)农副产品深加工问题。由于深加工投入多,产出慢,农民不愿搞。希望有关部门注意协调联合体和“星火计划”的农工比例,合理布局。为此,报告建议:(1)嘉定县科委对全县的科研生产联合体发展作出规划,并为科研所、高校的科研成果提供中试基地。(2)市科委要对科研生产联合体的收益分配作深入调查,尽快制订出有关政策。
对发挥民办科技机构的作用进行专题视察 1992年1月3~8日,市政协委员54人,由副主席杨槱带队,视察上海市民办科技机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情况。委员们听取市科委、嘉定县科委、黄浦区科委和卢湾区科委负责人关于民办科技机构的情况介绍,实地视察嘉西工业技术公司、上海淞沪计算机所和科健康复仪器公司等民办科技单位,召开有萨特理化技术开发研究所等7家民办科技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视察,视察组写出专题视察报告,送有关部门。报告认为上海民办科技机构始于1984年,至1990年底,全市民办科技机构已有607家。其中集体性质的占68%,个体性质的占24%,私营性质的占8%。从业人员有1.27万人,其中科技人员有8196人。年营业额达2.16亿元。民办科技机构是在科技体制改革中产生的,部分科技人员搬掉“铁饭碗”,把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经受市场的检验,从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区县的集体经济发展带来好处。民办科技机构在发展中碰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管理散,待遇差,后顾忧,资金缺,地位低,出国难。为此,报告建议:(1)成立上海市民办科技机构协调委员会。由市科委负责,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用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形式,定期研究解决一些政策问题,实行间接的、宏观的管理和引导,以及必要的监督和服务。民办科技机构应由区县科委主管,具体形式可自行考虑后报有关部门审批。(2)民办科技机构与纯经营单位不同,是以知识、技术为资本投入进行开发,因此税收起征要分档次,不能等同于小商小贩的商品税收。至少要和业余学校、私人诊所一视同仁。(3)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问题,是否可由市科委有关办公室来承担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只要达标,就可享受政策优惠。(4)关于民办科技机构内的分配问题。建议参照长宁区科委对民办科技机构拆帐分成的分配方法,改变目前分配政策多、杂、乱的状况。(5)要注意民办科研机构的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合法经营。视察报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市人事局曾召开会议,对报告提出民办科技机构的人事、档案挂靠问题作了专门研究。
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机制进行专题视察 1992年12月15~18日,市政协组织委员25人,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机制为专题,进行视察。委员们听取市科委负责人介绍上海科技系统体制改革的情况后,实地视察新中华机器厂、509研究所、上海农学院和上海农药研究所等单位。视察组写出专题视察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认为,上海进行科技体制改革5年来,从过去单项、分散的改革,逐步走向综合配套的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但要真正做到经济依靠科技,科技面向经济,建立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机制,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建议:(1)市科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对上海的科研院所改革情况进行总结。今后,凡有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都要考虑到有利于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力这个大问题。(2)要改善科研队伍的待遇。科研院所的领导不能把发展单位的“三产”作为主要工作。(3)要酌选若干大项目,使高新技术形成大产业,推动上海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以至社会结构的调整。(4)关于嘉定科学城的建设,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四、技术引进工作
对上海技术引进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1983年11月1日,市政协经济研究委员会和咨询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有科技、经济、外贸等方面委员和专家40多人参加的座谈会,对上海技术引进工作进行专题研讨。会上,市经委负责人作有关上海技术引进情况的介绍。座谈中,委员和专家们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1)技术引进要“货比三家”。对引进技术要全面了解情况。(2)工业厂家应有权向国外市场了解引进技术的价格,不必事事通过外贸部门。这样,技术引进的效率可大为提高。(3)引进项目在报市经委审批前,要先经咨询公司作可行性研究,也可请教国外的咨询公司。(4)引进的形式可多样,先租用当代水平的设备,过若干年后有更好的设备,可改租,这样就可加快技术改造的速度。(5)今后有关技术引进的科技咨询工作,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会后,市政协办公厅写出《有关上海技术引进问题的情况反映》,分送市有关部门。
对上海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问题进行专题视察 1985年3月5~13日,市政协组织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常委30多人组成视察组,视察上海技术引进工作。先后参观视察泰康食品厂、上无三厂和上塑制品一厂引进的流水线,并同有关局、公司和工厂干部进行5次座谈。写出视察开放、引进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1984年上海工业技术引进完成385项。竣工投产的市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有211项。这批项目总投资4.91亿元,估计1元人民币投产后,可增值1.6元。上海技术引进工作已取得可喜进展,但也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引进的问题。有些企业的技术引进,起点不高,有的甚至把国外行将淘汰的设备买进来。进口设备的配套缺乏资金和优惠待遇。鉴于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对此,报告提出5点建议:(1)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明确引进的目的是为了消化、吸收、创新、推广。因此在引进项目上,应侧重于基础工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并紧密地同改造现有的老企业、老设备结合起来,避免只重视眼前利益,单引进一些组装设备,仅起加工作坊的作用。建议市里主管技术引进的部门,要有全国一盘棋思想,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引进工作。要统一计划、统一安排、严格把关,避免政出多门,各行其是,重复引进和盲目引进。(2)国家应鼓励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要有专门机构抓这项工作。今后凡确定引进重要项目和关键设备,应同时考虑引进之后的国产化问题。(3)对技术引进有较大效益的企业,要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必要的措施给予保护。(4)重视技术引进的信息和国外经济情报工作。(5)随着引进技术工作的开展,建议各企事业单位要特别注意培养和提高职工的技术、文化素质,加强企业科学管理,以适应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需要。视察报告分送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
对上海消化吸收引进技术进行专题调查 1985年9月24日~11月8日,市政协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30人,在副主席杨士法主持下,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委员们参观上海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展览会,视察上海电视一厂、上海半导体器件研究所,听取市经委、科委、科技情报所等单位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经多次研讨,写出《关于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调查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认为,近几年来上海陆续引进许多项目,其中一部分已经消化吸收并产生效益,增强了出口创汇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但引进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提出6点意见和建议:(1)必须统一对引进消化的认识。经济、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把消化引进技术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技术开发的重点之一。要正确处理引进硬件和软件的问题,做到软硬并进,以软为主。引进技术必须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评价。既要有经济效益,又要考虑技术进步。在审批引进项目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2)注重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要加强宏观控制,综合平衡,防止重复引进。建议有一位副市长亲自抓这项工作,定期召开有各委办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引进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对“消化”力量的组织协调是关键,上海的工业部门和大专院校应进一步协作。建议市经委或市科委将引进消化项目的情况和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通报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及时安排力量组织协作。在引进项目的同时,要制订消化计划,落实消化单位、人员、资金、原材料和必要的外汇。(3)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目前的情况是“引进”有钱有外汇,“消化”无钱无外汇。建议市政府建立引进技术消化基金。(4)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有不同层次,费用要区别对待。软件费用应全部由原引进单位负担。引进技术投产后所需原料、辅料和配件的国产化,应由引进单位和试制单位按比例分担费用。对引进设备本身或部分附件进行研究的费用,建议在市、局、公司的“消化”基金中支付。(5)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包括引进消化吸收工作的管理体制等。(6)充分利用已有的科技情报资料。市科技情报所应及时让各单位了解国外的最新科技信息,做到少花钱或不花钱,同样能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
对加快工业技术改造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1983~1986年4年间,中央先后给予上海总计7亿美元的扩权外汇贷款,以及部分地方留成外汇。国家所拨外汇额度和银行外汇贷款用于工业技术改造。对这些外汇如何使用问题,委员们十分关心。1987年1月中旬,市政协组织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60多人,对此进行视察。视察组听取市经委介绍近几年上海使用外汇引进技术的情况,并参观一些引进技术的工厂,听取这些企业引进技术的情况汇报。视察组写出题为《关于进一步用好外汇,加快工业技术改造的五点建议》的报告。《报告》指出,上海使用有限的外汇,进行工业技术改造,虽然起步较晚,但效益较高,速度较快。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有的需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支持和帮助。针对这些问题,提出5点建议:(1)亟需加快引进设备、原配件的国产化进程。上海技改工作的主要弱点是原材料和原配件仍依赖进口,国产化水平太低,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跟不上,经济效益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必须组织生产原配件以代替进口,组织各方技术力量对进口设备进行消化、翻版和创新。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单靠引进单位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把技术引进工作与行业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今后要围绕行业产品发展的需要,从最终产品入手,进行一条龙配套改造,争取达到以国产化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目标。(2)建议市经委成立技术引进中心,作为专门管理机构,承担对技术引进的具体管理、协调和组织工作。(3)财税部门应深入了解引进技术的效益,对引进技术的老企业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4)妥善处理“九四”专项中技改项目与基础项目的捆绑问题。为了保持企业后劲,以创造更多的外汇用于还款,对于利用外资的基础项目捆在一起的技改项目,允许其创汇前期先归还自身的外汇贷款,然后参与归还基础项目的外汇贷款。建议中央恢复原有对上海每年3亿美元外汇的工业技术改造拨款。(5)重视国内基础材料和新兴工业的开发。除在宏观上要加强对引进工作的控制外,有关部门要有选择地引进制造基础原材料元器件的设备和技术,重视国内新兴工业的开发。《报告》分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五、土地使用和住房制度改革
关于设置土地管理机构征收土地使用费以充城市建设资金之用的建议 在1981年市政协五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委员殷体扬提出,城市土地使用价值比农村土地为高,约为20∶1。土地原是主要生产条件之一,怎能无偿使用。在土地问题上开辟财源,使城市土地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实为当务之急。为此建议:(1)设置上海市土地管理机构,培训必要的专业人才。(2)制定有关土地使用和管理的法律。(3)调查土地资源,丈量与核实土地面积。(4)土地使用费(税)收入,充作市政建设之用。
市建设委员会书面答复提案人称: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曾发过一个《关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费的意见(草案)》,征询过意见,但尚未付诸实施(经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于1986年7月成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费于1986年11月正式实施)。
缓和上海住房矛盾,加快推行住房商品化的建议 在1984年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委员胡世俊提出,上海住房矛盾一年比一年突出,虽然每年造了不少住宅,但由于欠帐太多,矛盾依然突出,对社会安定团结不利。为此,建议加快推行住房商品化,运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建造商品房,如企事业单位建房分期付款出售给职工,或自建公助,政府在基地、材料、施工队伍等方面加以扶持等。
市房地产管理局书面答复提案人称:上海住房矛盾确很突出,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调动多方面积极性的前提下,已建造了大批住宅,解决了一部分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在通过各种渠道,搞“联建公助”、建造“青年公寓”和侨汇商品房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今年已决定从各系统新建住宅中,提取20万平方米,作为商品房供出售之用。出售商品房的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核准,并将推动各系统建房单位做好售房准备工作,俟准备就绪,即可实施。
对上海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进行5次专题讨论 1990年12月,《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出台后,市房改办公室领导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5次到市政协向委员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市政协也多次召开政协委员座谈会,讨论上海房改方案草案。委员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房改要与解决住房困难户相结合,要与加强住房分配管理相结合,要对微利、亏损企业的建房资金来源问题作好考虑。委员们还对与房改方案配套的13项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容易引起纠纷、诉讼的产权问题要明文规定;对各项专用基金的使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对有贡献的老干部、老知识分子要有适当照顾等。
对市区土地批租和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1992年12月9~11日,市政协视察组在听取市建委、房管局、土地局领导的情况介绍后,实地考察了市民新村等3个旧区改造的试点,经座谈研讨,写出《关于市区土地批租和危房改造工作的视察报告》。《报告》认为1992年以来,上海土地批租和危房改造工作确有成绩。土地批租工作进展迅速,一年批租土地169幅,面积1048公顷。这对吸收外资,改造城市很有好处。土地批租工作初步实现了“两个为主”,即以浦东开发为主和以旧区改造为主的方针。经过几年努力,上海危房改造也取得很大进展。1988年以来,解危受益户已达8858户。针对土地批租和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6点建议:(1)对土地批租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提高公开性。哪块土地要批租,先登报公告,地价应在评估后公开,对批租对象要一视同仁。可引进市场机制,公开招标,公开拍卖。(2)土地批租要同旧区改造、改善市容市貌相结合。土地批租要防止将不该批租的地块也批租出去,如体育场地和绿化用地等。否则就有违土地批租的本意和宗旨。(3)土地批租要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起来,不搞随意性。要把规划作为土地批租的前提条件来抓。(4)批租之后要切实做好动迁居民的安置工作。(5)解决危房要结合治理。危房改造既要抓眼前,也要注意新的危房出现。(6)资金筹措要内外并举。建立危房改造基金,拓宽资金渠道,形成良性循环。《报告》分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
六、浦东开发开放
对开发开放浦东的建议 在1981年市政协五届三次全体会议上,陆子芬、俞颖生、李立侠、姜庆湘、殷体扬等10多名委员,分别提出3件提案:《积极准备开发和建立浦东新区,使之成为国际城市楷模》、《引进外资建设浦东发展上海经济》、《筹设开发浦东的建设和规划机构》。这3件提案的内容,较早地提出开发开放浦东的建议,如在建设上提出开凿隧道、建造大桥,扩建水陆码头,修建道路干线,开辟商业网点,增添文教卫生设施等建议。在引进外资上,提出投资原则是在不损害中国主权的前提下,以外资经营为主,必要时也可以合资经营;同时规定经营年限,期满即收回等建议。在浦东新区规划和机构上,提出在浦东地区作出整体规划,第一步先设置浦东新区,第二步合并一部分郊区,并统一使用和管理浦东地区土地,使用者要付出土地使用费或地价费,以及设立浦东开发总公司等建议。这些具体建议与后来市政府关于开发开放浦东的规划、做法大多吻合。1984年市政府上报中央的《上海经济发展战略汇报提纲》中,首次正式提出开发浦东的问题。1985年2月,国务院在批复中同意并指出要创造条件开发浦东,筹划新市区的建设。1986年10月国务院在批复《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时又一次指出,要使浦东成为现代化的新区。1990年2月市政府向中央上报《关于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请示》报告。同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正式宣布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
对浦东开发总体规划进行专题研讨 市政协市政建设委员会从1990年年初到10月,对浦东开发的前期工作,从规划方案的制订到总体规划的初步形成,都派委员参与。并围绕浦东开发的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中的重大项目和问题,组织专题考察和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1)关于浦东新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应立足于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区,起点要高。(2)从外高桥保税区的发展趋势看,规划布局密度要充分留有余地,并考虑向海滨方向发展。金桥加工区的发展要重视合理布局,要压缩六里工业区用地。(3)处理好中心骨干道路的功能,安排好与快速车道和内环线的衔接。东西主轴线的功能、作用、轴线方向,以及轴线长短等,要仔细研究,谨慎决策。(4)浦东飞机场的定点问题要抓紧确定。(5)外高桥顶端的绿化用地,辟建迪斯尼乐园是否妥当,要很好论证。(6)要抓紧有利时机,使浦东开发尽快启动。在开发初期,既要争取外资,还要高度重视内资和老企业的合资“嫁接”工作,抓紧第三产业的开发。要特别重视项目储备工作,以提高引进外资的成功率。
对浦东新区开发开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1991年12月24~26日,市政协组织155名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对开发开放浦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视察组听取浦东新区领导对开发开放近期情况的汇报,并在新区进行了各个专题视察和专题座谈,写出《关于开发开放浦东的视察报告》,送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认为,浦东开发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在今后工作中,会遇到大量的新问题、新情况。《报告》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1)浦东开发的资金筹集,要广开渠道,大力吸引台资,可率先成立一个台资银行。批租地价要合理。在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费用要合理,尽量降低开发成本。开发初期,批租价格即使低于开发成本也是可取的。(2)吸引人才,应立足于国内,立足于上海。要注意培养中级人才,培养涉外经济人才。(3)保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硬件再好,软件上不去,投资者也不会感兴趣。(4)浦东新区管理体制要提上议事日程,早日结束三区二县状况。(5)浦东开发要科学规划。如在浦东建立三个高尔夫球场,就没有必要。浦东是建设21世纪新城区,道路建设要考虑“三来三往”或“四来四往”,现在就应把道路用地留出来。在浦东新建空港问题,市政府要尽快决策。海港建设对上海今后发展至关重要,上海没有深水港是不能有大发展的,这个问题要请市里和中央及早考虑。
对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992年9月下旬,市政协部分委员和有关专家,由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协浦东开发专门委员会主任毛经权带队,对川沙县和上海县三林乡的土地使用情况作了调研。委员和专家们考察后指出,1992年以来,川沙县和上海县三林乡土地使用的规模和速度有新的进展,促进了浦东的开发开放,趋势是好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土地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土地使用总量超标。1992年市里下达给川沙县征地指标数是500亩,实际征用亩数是下达指标数的61倍。(2)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发展外向型经济、高科技产业和金融、贸易、信息等第三产业,是浦东新区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总体要求,也应是川沙县土地征用的基本方向。据了解,1992年1~8月,川沙县工业项目征地为18870亩;商业服务、仓储等第三产业征地为3305亩。工业用地和商业服务、仓储用地之比为6∶1,这个结构比例不尽合理。另外,川沙县征用土地中,137家三资企业征地991亩,吸收资金1.5亿美元;外省市242个项目,征地1142亩,吸收资金15亿元人民币;1740家川沙县与市属工贸企业征地24611亩,吸收资金80亿元人民币。上海资金明显多于外资和外省市资金。在吸纳资金的流向上,要作适当的控制和调整。(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浦东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既要着眼长远,起点要高,又要不失时机,同步配套施工。目前川沙县和上海县三林乡的在建项目的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困难和矛盾。委员和专家们建议:(1)对土地征用既要放权,又要加强宏观调控。要尽快制订土地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并以此为主要依据,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地产经济运行机制以及土地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宏观调控。(2)要强化规划管理。研究制订规划管理的制约条款和操作程序,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要制订有效的处罚方法。(3)要培育和完善地产这个要素市场。目前浦东新区土地批租和土地征用两种方式并存,应适当增大土地批租的比重。建立国有土地发展公司,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经营,并对二、三级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市政协浦东开发专门委员会写出专题报告,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浦东新区的规划和开发进行专题视察 1992年12月9~12日,市政协组织委员视察浦东新区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和外高桥保税区的规划和开发情况,分别听取浦东新区有关领导的情况介绍。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浦东开发两年来,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南浦大桥、浦东煤气厂二期工程、杨高路拓宽工程、江海路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在建杨浦大桥、外高桥港口、外高桥电厂、合流污水工程、内环线浦东段和龙阳路、罗山路两座立交桥等重大工程均已全面展开,大部分工程已超过计划进度。陆家嘴、金桥、外高桥、张江等重点区域开发已全面启动。陆家嘴开发区已有9幢大厦在施工,另有10幢大厦即将开工。金桥出口加工区正式签约进区的大多是一些海内外著名集团和企业。外高桥保税区已有250个中外企业进区落户,118家已开业。委员们对浦东开发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态表示满意。为了更快更好地推进浦东开发开放,委员们还就新区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1)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尽快成立,以替代浦东开发办,改变“三区二县”的格局,以发挥更大作用。(2)小陆家嘴核心地区的城市规划方案应提交市人大、市政协审议和讨论。小陆家嘴核心地区是浦东新区的象征,如何搞好这个地区的城市规划,是上海人民关心的一件大事。(3)浦东新区的中轴线辟置要实事求是。委员们对在浦东新区修建一条100米宽的主干道、形成中轴线的规划方案提出异议,认为要修建这样的主干道,沿途要拆除大量新建筑,有否必要。(4)要注意新区建筑的内在质量。委员们在实地视察中发现有些建筑物外观很漂亮,内在质量粗糙,达不到国际大都市建筑物的质量水平。(5)妥善安置搬迁居民,加快新区开发速度。特别是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首期启动1.51平方公里,动迁量很大,困难很多,必须妥善解决。关键是迅速开辟动迁房源。视察报告分送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领导。
七、教育体制改革
对上海市高教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视察 1986年3月3~12日,部分市政协委员和在沪全国政协委员,由副主席杨恺带队,视察高校教育体制改革。委员们听取市高教局负责人对上海市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情况的介绍,视察中国纺织大学、同济大学,并听取两校领导及师生对教改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启正关于上海市知识分子工作情况的介绍。通过视察,视察组写出专题视察报告,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认为,上海市的高校正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各校的特点,进行多种改革,初见成效。报告提出5条建议:(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当务之急,是实行教改的保证,须多方努力,最关键的是要切实建设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队伍,使之成为全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从而带动更多的教工参加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明文规定政工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鼓励政工人员专心工作。(2)把评定职称的权下放给学校,使之成为学校的经常性工作。(3)采取各种措施,解决青年教师进修问题,稳定高校的师资队伍。(4)有关部门对自费出国留学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5)增拨教育经费。
对上海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专题视察 1991年12月23~31日,市政协组织委员30多人,在听取市教育局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前往市八中学、市三中学、复兴东路三小和江苏路五小进行视察,还同复兴中学、市东中学、六十中学、商业职校、蓬莱路二小、惠南镇小学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题座谈。通过视察和座谈,视察组写出《关于推进本市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视察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认为,约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1.6%的51所学校在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其中市区42所、郊区9所。这批学校通过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是:(1)教职工办学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有所增强。(2)扩大办学自主权,促进内部管理机制的转换,提高了管理水平。(3)实行聘任制,引进竞争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组合。(4)实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对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和劳酬挂钩的分配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但改革还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主要是:(1)投入改革的经费不足。各区仅限于3至5所条件较好的学校进行改革。(2)实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学校,财力普遍不足,缺乏持久的再生机制。(3)学校改革的外部条件尚未形成。主要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还有待深化,社会待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学校的富余人员无法流动。为此,提出6点建议:(1)市、区县、乡政府对学校内部分配改革实行专项拨款,对该项资金的使用给予免税。(2)对改革试点学校放宽1至1.5个月奖金免税额度,由学校通过勤工俭学等自筹资金。(3)增收的教育费附加可用于学校内部管理改革。(4)区教育局集中抓重点校办企业,使财源有一定的保障。(5)适当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现行学杂费的标准。(6)教育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使学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学校要采取果断措施,合理调整教师队伍。同时,希望国家尽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对上海市办学体制改革和民间办学进行专题视察 1992年12月10~13日,市政协组织委员31人,对上海市普教系统多渠道、多形式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问题进行专题视察。委员们在听取市政府教卫办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分别对杉达学院、杨波高级中学、杨波英语小学、上海虹桥机场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学校进行视察,并同长宁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委员们在视察中了解到,1992年8月,上海相继创办长宁区新世纪中学、新世纪小学,闸北区杨波高级中学、杨波英语小学,黄浦区明珠高级中学和杉达学院等6所民办学校,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报名入学者踊跃。委员们认为,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走红,主要是师资力量强,可用较高酬金聘请高水平的教师;办学有特色,教材自选,课程自定,办学形式灵活,较贴近社会实际需要;学校管理好,机构精干,效率较高,为学生着想,服务周到,校长都是教育行家。但民办学校面临缺乏独立的校舍和教学设施,师资队伍老化,学校经费短缺等困难,社会上对民办学校收费高也有议论。对此,委员们建议:(1)对民办学校应予肯定和鼓励。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要关心、支持、引导民办学校逐步走向成熟,从政策上、经费上予以扶持,使其逐步实现从民办公助到完全自立。(2)为民办学校寻求可靠稳定的经济来源。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生的缴费,政府有关部门应帮助学校寻求可靠的稳定的财源,鼓励企业兴学助学。(3)对属于9年义务教育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小学,政府有关部门要按实际教学成本为其制订合理的收费指导价格。(4)停办部分难以为继的学校,将校舍以优惠价格租赁给民办学校,助其改善办学条件。(5)通过多种途径,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师资老龄化问题,如定期或不定期委派青年教师到民办学校实习,也可允许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有偿借用属国家编制的教师,或对到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自由流动等。通过视察,了解到长宁区上海虹桥机场学校是由企业投资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办的,开元中学是社区集资开办的,姚连生中学是海外捐资助学的。委员们认为,多渠道、多形式集资办学,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状况,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为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的改革,委员们建议:(1)要做好办学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形成以国家为主,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和教育投资制度。(2)制订有关民间办学的规章制度,逐级下放民办学校的审批权。(3)放开高中以后的民办学校,办一些宽进严出的民办大学。各区可选择一、二所基础薄弱的中小学进行改制,办成政府补贴的收费学校。在鼓励民间办学的同时,集中精力办好现有的各类学校。市政协视察组写出《关于上海市办学体制改革和民间办学的视察报告》,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八、医疗体制改革
对上海市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1990年6月1~16日,市政协组织医卫界的部分委员和民盟、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的部分专家组成调查组,根据全国政协医卫体委员会协作调查的课题《关于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对上海市的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市卫生局公费办、财政局、劳动局、总工会、教育局、纺织局和市政府机关门诊部等单位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在静安区、嘉定县、纺织局第二医院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意见作了研讨。调查组了解到,近几年来,上海市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某些医疗预防质量在下降,医疗费用在成倍上升,现行医疗保健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为此,调查组建议:(1)尽早恢复市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工业卫生委员会,制定有关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全市的公费、劳保医疗管理,并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减少疾病,降低医疗费用。(2)适当增加公费医疗经费,并制订统筹解决医疗单位部分奖金来源的办法,改变目前由医疗单位自筹部分奖金的做法,消除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弊端。(3)抓住药品价格上涨和新药增多的问题,对医药、卫生、商业、物价、税收及公费、劳保医疗等管理部门进行协调。(4)适当加快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改革步伐,将国家或集体统包的办法,逐步转变为以国家为主,单位和个人适当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的办法,为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准备条件。市政协医卫体委员会为此写出《关于对上海市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分别送全国政协医卫体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
对中医药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1990年10月7~13日,市政协组织委员8人,由副主席陈灏珠带队,赴江苏省学习考察中医药管理体制问题。10月18日,又邀请市卫生局、医药局、红十字会、药材公司、上海中医学院、上海中医文献馆和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委等7个单位的12位专家、学者和负责人,座谈上海市中医中药管理体制问题。通过调查和座谈,写出《关于上海中医药管理体制问题的调查报告》,报送中央和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报告》认为,自1978年以来,上海的中医药事业有较快的发展,中医院从5所发展到19所,中西医结合试点医院3所,中医床位从2019张发展到3295张,新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下设7个研究所,中医队伍从5785人增加到6823人,中药人员从3998人增加到5021人。上海中药工业年总产值从1979年的9000余万元上升到1989年的2.1亿元。上海自产的中药材80%能自给。《报告》认为,国务院已于1986年成立了国家中医管理局,1988年更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几年来,全国先后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中医管理局,上海尚未成立中医管理局,仍由市卫生局的中医处管理。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限制了对中医药事业的管理、协调功能,影响了上海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此外,还有3方面问题:(1)市、区级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均有日渐衰退的趋势,部分教学医院和市、区级医院有特色的中医科目也在日趋萎缩。(2)上海中医队伍不稳,部分优势正在逐渐丧失。(3)中药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出现“经济割据”局面。针对上述问题和情况,《报告》对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提出5点建议:(1)应建立符合中医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而成立上海市中医管理局是较好的形式。(2)建议国家对中药实行特殊政策,给予减免税,利润不上交,留作支持扶植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之用。(3)国家要制订和颁布扶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政策和具体政策,使之与振兴中医药事业,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需要相配套。(4)上海在尚未成立中医管理局之前,要增加中医事业发展经费,为成立上海市中医管理局创造条件。(5)要尽快理顺中药行业管理体制,实行产、供、销、农、工、商(批、零)一条龙,可参照天津的经验,实行中药行业集中统一管理,为恢复和发展上海中药材优势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