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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5月11日,市政协一届九次常委会会议决定举办市政协业余政治大学,它是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的前身。5月26日,市政协业余政治大学开学。学校聘请石西民为校长,蔡北华、李佐长、李炳焕为副校长,刘季平等为讲师团成员。
1958年7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后,中共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提出,可以仿照全国政协筹办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做法,成立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同年九、十月间,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向市委报告,建议将原有的市政协业余政治大学与工商界政治学校合并,建立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院的领导关系,党内由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领导,行政上由市政协筹组成立有民主人士参加的筹备委员会。1958年10月10日,中共上海市委同意市委统战部关于创办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报告。
1958年10月11日,市政协一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创办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的方案》和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该方案提出,学院由院长、副院长若干人、院务委员若干人组成院务委员会,负责学院的大政方针的制订,进行统一领导。院务委员由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人士担任。
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召集人胡厥文、冯国柱,组员丁忱、江华、申葆文、吴兆洪、陈铭珊、杨叔铭、武和轩、屠基远、储一石、曹鸿翥、魏如。
根据方案提出的要求,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筹备工作组进行组织筹建工作,征用嘉定县外冈人民公社119.29亩土地,先期建筑礼堂兼食堂1幢,两层楼集体宿舍2幢等一批建筑。
1958年11月8日市政协二届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院长由市政协副主席魏文伯兼任,副院长白彦、李文(专职),院务委员丁忱、王致中、卢于道、申葆文、吴兆洪、吴若安、李培南、沈体兰、周谷城、周原冰、陈望道、陈铭珊、武和轩、赵祖康、胡厥文、盛丕华、张春桥、屠基远、曹鸿翥、舒新城、谢雪堂、储一石、魏如。院本部设置办公室,掌管秘书、行政、财务、生活管理等;教务处,掌管教材、组织讲课等教学工作;劳动生产处,掌管生产组织、劳动调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政治处,掌管学员思想政治工作等。
1960年2月,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扩建,暂停办学。1961年4月建成4层教学大楼1幢,学校校舍初具规模,房屋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运动场1个,果园绿化地30亩。
1962年8月9日,市政协三届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调整名单。院长仍由魏文伯兼任,副院长周谷城、王致中、白彦、李文,院务委员为丁忱、卢于道、刘靖基、吴兆洪、吴若安、李佐长、李培南、沈体兰、陈望道、陈铭珊、周原冰、武和轩、孟宪承、赵祖康、胡厥文、张春桥、舒文、谢雪堂、储一石、魏如。
1964年11月7日,市政协四届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增补吴若安为副院长。1965年8月任命韩去非为专职副院长。
1964年底,市社会主义学院核定事业编制50名,实有干部职工47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学院被迫停办。
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恢复各省、市、自治区政治学校的请示》,文中指出,“根据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今后政治学校应该成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校”。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也向中共上海市委提出《关于恢复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的请示》。1984年3月,中共上海市委同意恢复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1984年4月25日,市政协六届十二次主席会议(扩大),决定成立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复院筹备工作组,任命市政协秘书长范征夫为组长,李锐夫、李振麟、孙宗英为副组长。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复院后,在市政协和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部设秘书处(后改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研究室,以及培训班和大专班2个班部。学院恢复时,原在嘉定县外冈的校舍被工艺美术学校占用,几经变迁,最后以镇宁路校舍为学院院址。
1987年1月,中共上海市委任命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新的领导成员,由市委副书记杨堤兼任院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张耀忠兼任副院长,王世豪任专职副院长。核定学院编制为40人。1988年,建立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副院长王世豪任主任,委员有李振麟等10人。
1988年底,市社会主义学院事业编制为60名,实有教职员工32人(其中专职教师5人)。根据同年10月5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出的《关于当前办好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校)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同年年底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的行政关系划归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领导,市政协终止对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的行政领导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