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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在上海脱逃案
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精神领袖,原在北京活动。1898年9月21日戊戌政变发生,慈禧太后下令通缉康有为,命抓到此人后即就地正法。9月23日,署上海道袁树勋接奉密电,派人在上海轮船码头候捕康有为。9月24日,康有为逃到上海,英国代理总领事璧利南(Byron
Brenan)派工部局总办濮兰德(John Otway Percy
Bland)设法保护。濮问康在北京是否杀过人,是否有谋害皇帝的事。在得到否定的回答以后,濮兰德即以兵船将康有为藏匿起来。上海道闻讯,连日搜船,追问英领事。上海道派人到船上搜查,船主不准登船。上海道又派兵船二艘来,英人又派兵船二艘夹护之。最后,英人将康有为送到香港。
救援黄遵宪案
黄遵宪是戊戌变法时期著名维新派人士之一,《时务报》的主要创办人,在署湖南按察使任内积极支持湖南的新政。戊戌政变发生时,他正滞留上海,朝廷谕令查拿。1898年10月6日,上海道派兵围住黄在租界的寓所。租界当局以维护租界管辖权为由,不许清兵捉人,并派巡捕、包探多名,准备截留黄遵宪。英国驻沪总领事向清政府南洋大臣声明:“如中国政府欲将黄遵宪不问其所得何罪,必治以死,则我国必出力救援,以免其不测之祸。”适在上海的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电告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请其援助。林权助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说黄原被任命为出使日本大臣,后开缺,中方拘捕之举有碍日中交谊。总理衙门迫于压力,令上海道放黄出走。
释放龚超案
龚超原为长沙时务学堂学生,1900年参加唐才常发动的自立军起义,谋在湖南举兵,事泄,逃入上海租界,同年12月22日,被清总兵颜梓琴派人诱出租界逮捕。事为龚超一友人侦知,向公共租界工部局及英领事求助。英国总领事以清吏此举影响租界主权及居民治安为由,于1901年1月12日向上海道提出抗议。上海道将龚超放回租界审讯,最后被宣布无罪释放。龚超出狱后,赴香港,又投身反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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