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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外事志 >> 上编·第二篇有关租界交涉 >> 第二章租界扩界交涉 >>


第一节 英租界及公共租界扩界

       

英租界在设立3年以后就扩展了一次。合并后的英美公共租界又通过确定租界界至等方式,多次扩张。

1848年,利用中方在处理青浦教案中的忍辱退让(本志有专门记载),英国驻沪领事阿礼国提出了扩充英租界的要求。已被青浦教案搞得焦头烂额的上海道麟桂,对此一点也未作抗争,一口同意。同年11月27日,阿礼国与麟桂订立协议,将英租界西界从界路扩至泥城浜,四周界址为:东南至洋泾浜桥、东北至苏州河第一渡场、西南至周泾浜、西北至苏州河浜的苏宅,全部面积为2820亩,比原租界区域扩大近两倍。此为英租界第一次扩界。

1893年7月22日,美国驻沪总领事卢幼德(J.A.Leonard)与上海道聂缉椝议定《上海新定虹口租界章程》,划定美租界界至,美租界面积达7856亩,连同经1848年扩界的英租界,此时英美公共租界总面积为10676亩。

仅过两年,1895年,工部局致函领事团,再次要求扩展租界,理由是:鉴于租界及其邻近地区华人人口的剧增,粉厂、丝厂等工厂的创设,此后房屋、居民还会有增无已,“现在界至以内可供应用之地势将拥挤不堪,决不足以与此种扩张相适应,而外国居民常与数额众多之华人贴邻相处,复足危及康健”,因此亟须扩展租界。1896年1月,公共租界纳税外人召开年会,讨论扩充租界方案,要求工部局出面,向清政府提出交涉。工部局将此要求,附所拟新界的地图,函达领事团转呈北京公使团。公使团与清廷总理衙门交涉,总理衙门未予答复。

租界一扩再扩,中国利权一损再损。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凡划入租界的区域,不仅已成殖民主义者的天下,洋人不受中国管制,也在事实上失去对此处华人的管辖权;一些华人企业还翻挂洋商招牌而躲避厘金。1897年初,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在陈述租界扩张之害时说:“今日急务则莫如限制洋人于租界外占地一事为最要,若不亟筹堵截之法,将日辟日多,上海县城外及宝山县滨海地方皆成洋界,流弊无穷,不堪设想”。他强调,无论按照条约,还是按照租界西人实际情况,都不应当允许租界无限制地扩展,否则,后患无穷。张之洞的态度,为上海地方政府反对租界扩充,定下了基调,也为日后华界的地方自筑马路,提供了政治上的支持。1898年,在工部局又直接向上海道交涉扩界时,上海道蔡钧即予拒绝,他在3月13日复函中说:“上海以地势关系,自初即面积狭小。自租界创设以来,吾国人民麇集。以致时至今日,以面积与居民之众多相较,且有过小之感。实难于租界以外,通融一尺一寸之地,另立租界。若谓洋人之侨居于此者为数常增,则敝道所属之国人且增五倍有余。且本地外侨不仅居住于租界以内,于界外租地建屋者颇为众多。此足见洋人人口之多寡,固无与于租界面积之大小也。尤有进者,租界界外地带,中国政府亦早设置警局,开辟街道,点燃路灯,凡此种种设备尚须按时扩充。洋人之居住租界界外,如徐家汇,北泥城桥以外,率皆未遇阻挡,而条约未有明文规定租界面积须依洋人户口为数多少之比例而行增减。故对于贵领袖领事共同商议所拟租界扩充计划之提议,敝道以为最好维持现状。”

殖民主义者碰壁以后,并不死心。领事团转而与两江总督交涉,公使团复与总理衙门交涉。1899年4月,总理衙门屈服,命两江总督刘坤一接受工部局要求。工部局委派与刘坤一有相当私交的南洋公学监督、美国人福开森(J.C.Ferguson)赴南京与刘面商,刘坤一委派福开森与随员余联沅为代表来上海交涉。这时,对租界扩张持坚决抵制态度的上海道蔡钧,已在北京公使团的压力下被解职。福开森、余联沅会同继任上海道李光久,与各国领事会商租界扩充问题。5月8日,租界扩充界址会商结束,并经刘坤一批准。这样,英美租界又一次扩张成功。据上海道布告,扩展后的公共租界四至为:东自杨树浦桥起,至周家嘴角止;又由静安寺划一直线,至新闸苏州河南岸止;南自法租界八仙桥起,至静安寺镇止;北自虹口租界第五界石起,至上海县北边界止,即上海、宝山两县交界之线,仍以下至周家嘴直线上为止。6月20日,公共租界纳税人会议召开临时会议,通过重订土地章程第一款关于租界界址的规定。12月,北京公使团批准重订的《上海土地章程》,所订公共租界四至更详:

——苏州河,自小沙渡起,沿苏州河,至接连泥城浜之西约70码之处,由此处朝北,至上海宝山两县之界线(今海宁路西端),循此界线至接连虹口河地方,由此处朝东,直至顾家浜口(今军工路南端)。

——黄浦江,自顾家浜口至洋泾浜口(今延安东路外滩);

——洋泾浜,自洋泾浜口至接连泥城浜处,由此向西南大西路,沿长浜路之北首支路,并由此支路至静安寺镇后面之五圣庙(今延安西路东端);

西——自五圣庙一直朝北,至苏州河小沙渡。

经这次扩充,公共租界面积净增22827亩,比原区域增加两倍,总计达33503亩,合5584英亩。

1908年5月28日,工部局又向领事团提出将租界与沪宁铁路之间的土地划入工部局管辖范围的扩界要求。7月3日,比利时驻沪总领事、领袖领事薛福德(Siffert,Daniel)照会两江总督端方,要求他令上海道蔡乃煌与工部局会商租界扩界事宜。端方照复薛福德,予以拒绝。

1909年1月15日,英国驻华公使、领袖公使朱尔典(Jordan,S.J.N)应上海领事团要求,照会清外务部,再次提出公共租界扩界要求。3月上旬,清外务部照复朱尔典,以扩界之地处于宝山县境内、并非通商口岸为由予以拒绝。8月21日,驻沪领事团再次照会两江总督张人骏,仍要求扩展租界,张人骏亦仍予拒绝。

1914年初,当法租界扩界正进行谈判之时,工部局又派代表赴京请求驻华使团转催北京政府外交部速办公共租界推广闸北之事。2月初,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委派秘书曹嘉祥来沪,会同特派江苏交涉员杨晟与驻沪领事团磋商。5月,驻沪领事团以同意引渡“乱党”为条件,向杨晟送交公共租界推广草约,未被批准。1915年3月4日,工部局公报单方面发表扩大租界合同草案。3月23日,工部局将该草案提交租界纳税外人大会通过,即由驻沪领事团提请驻京公使团和北京政府批准。同时,薛福德照会杨晟,要求订期正式开议,以期解决。杨晟照复薛福德,仍以“头绪纷繁,亟应分别调查,征集意见,以期彼此相安”为由将此事拖了下来。此后,虽有1924年各国驻京使团以会审公廨归还中国为条件,重新提出公共租界扩界要求等活动,但经上海各界的极力反对,终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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