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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公路运输志 >> 第十章职工队伍 >>


第一节 职工来源

       

19世纪60年代起,随着大型轮船码头在沪出现和货物周转加快,上海道路搬运业和码头装卸业逐渐分离,一些城镇贫民和农民开始比较固定地专门从事城镇搬运业务。至19世纪后期因小车运输普及和榻车、老虎车运输兴起,市内营业性人力搬运渐趋衰微,而从事人力货车运输的人员却不断增多,并一度成为城市货运的最重要力量。绝大多数人力货车车工来自苏北地区的农民。20世纪初,汽车输入上海后,至20年代,商办的汽车货运业、长途汽车客运业、汽车修理业初步形成,与人力货车运输业共同构成近代上海公路运输业。其职工来源,在汽车货运企业中,驾驶员一般系业主从其亲属及信得过的职工中培养,装卸工主要从人力货车车工或业主在农村的同乡、亲戚中招揽;长途汽车客运企业的职工多从社会上招收;汽车修理企业的技工主要是靠招收学徒,而后培养为技工,同时还有一批从船厂等处转业而来的个体修车工(俗称“背包铜匠”);人力货车车工仍主要来自农村,但也有一些车工原系城市贫民或失业职工。这些公路运输职工的原籍大都在苏北地区,长期艰辛劳动,有不少人还子承父业。至上海解放前夕,上海公路运输业的从业人员有4万余人。其中,汽车货运业有8千余人,长途汽车客运业有近千人,汽车修理业有1200余人,人力货车运输业有3万余人。

上海解放初,公路运输业职工仍分散经营汽车货运、人力车货运和汽车修理业务。1950年,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一批干部创建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市搬运公司)。1951~1953年间,该公司一面招收失业工人和培训干部、汽车驾驶员,创建国营运输队伍,一面将市内绝大多数人力货车车工和私营货运汽车业职工组织起来,统一调配运输业务。至1953年末,该公司吸收原华东联运公司700余名职工后,已拥有2638名职工,并对27376名人力货车车工和5312名私营货运汽车职工从事的业务实行统一调配。

50年代初,沪上长途汽车客运企业大都歇业或归并由市公共交通公司和江苏省交通部门经营,至1954年仅剩两家(后来分别为上海市公共交通公司和江苏省苏南汽车运输公司接办),职工亦为数寥寥。在汽车货运业中,职工队伍则继续扩大。同年,市搬运公司改组为上海市运输公司(简称市运输公司)。此后通过吸收市卫生局、工务局部分职工、招收社会劳动力和部分人力货车车工等途径,至1955年末,国营的市运输公司已拥有5149名职工,并已组织6千余名私营货运汽车职工建立起4个私营汽车停车场,组织2万余名人力货车车工建立起30余个拖榻车停车场。同年,公司还会同汽车货运业的同业公会动员68户私营运输行和367名汽车运输职工支援青海省建设。1956年1月,全市私营汽车运输业、汽车修理业、轮胎翻修业及榻虎车制造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成为市公路交通部门的职工。不久,又由于市内运力大于运量等原因,公司会同市公安部门在人力货车运输业中开展淘汰人员和车辆的紧缩改造工作。同年2月20日至4月11日,全市共紧缩人力货车车工13057人、车辆8903辆(含流散人力货车车工和车辆)。这些车工被分别安排回乡生产、转业、外调及参加垦荒。

1956年6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运局)撤销了市运输公司,将该公司所属的汽车运输、修理企业及职工分别划归新组建的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简称市汽车修理公司);2万余名人力货车车工则由上海市拖榻车管理处(简称市拖榻车管理处)负责实行专业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同年,市交运局系统有457名汽车修理职工调往甘肃、安徽、北京,支援外省市的经济建设。

随着拖榻车运输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展,至1958年6月,市拖榻车管理处管辖的近2万名人力货车车工全部成为集体企业职工。旋因国民经济的“大跃进”,又引起了公路运输职工队伍的更大变化。在市交运局系统,1958年下半年至1959年,有大批装卸工经短期培训后成为汽车驾驶员,以缓解驾驶员严重不足的矛盾,各集体企业内的全部人力货车车工都转入国营汽车运输企业,其中有万余名人力货车车工(主要是榻车车工)成为国营汽车运输企业的装卸工。与1957年相比,市交运局所属的汽车运输企业职工人数从38342人减为35838人,但汽车驾驶员已从3354人增至6033人,装卸工从8593人增至15742人。在市内各区,1958年兴起了由2万余名原家庭妇女等社会闲散劳动力经营的以劳动车为主的人力货车运输,使市内原已大幅度精简压缩的人力货车运输队伍又迅速扩大起来。为此,各区相继成立区交通局和运输公司,将这些人力货运车辆以及部分企业的自备汽车,编成19个人力货运车队(下辖1千余个小队)和若干汽车运输队(注:当时各区人力货运车队内的车辆大都属个人私有,集体经营。60年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相继归集体所有,车工正式成为区属集体企业职工,各区汽车运输队于1964年划归市交运局系统。至70年代,各区在淘汰营业劳动车等人力货车的基础上又先后重建了汽车运输队)。据统计,1959年末各区公路交通部门管辖的人力货车车工有28214人,其中男车工8793人,女车工19421人。此外,市郊各县公路交通部门的从业人员也有增加。

1959年起,市交运局系统的企业全面实行以固定工为主,兼有少量临时工补充的用工形式和用工办法。固定工的主要来源为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职工家属、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以及从社会上招收的人员。临时工的主要来源是社会招工及职工家属。1958年,局属汽车运输企业共有职工36328人,其中固定工34786人。至1960年,局属汽车运输企业职工人数减至35848人,而固定工的人数则增至35665人;在局属汽车修理企业的2294名职工中,固定工的人数有2261人。

1961年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方针。公路交通部门响应中共上海市委和政府的号召,精简职工队伍,动员有条件回乡的职工分担国家困难,支援农业生产。1961~1962年,市交运局所属汽车运输、修理企业及上海汽车运输学校、上海市交通职业学校共精简下放职工1618名。1962年,各区精简人力货车车工9900余人(含无照流散经营的人力货车车工),其中1300余人支援农业生产。1963~1964年上半年度,市交运局系统又有128名职工支援农业生产。经数次精简,至1965年,市交运局直属汽车运输企业职工人数已从1960年的35848人减至29733人。其中,汽车驾驶员从7402人减至5440人,装卸工从13360人减至10112人,人力货车工人从2330人减至数十人。其间,有十余家非公路交通部门所属的汽车修理企业划归市汽车修理公司,使市交运局直属汽车修理企业人员增加,其职工人数在1960年为2294人,至1965年增至6681人。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就业制度由招工改为“统包统配”,公路交通部门新进了大批由劳动行政部门分配来的中学毕业生和一些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市交运局系统的职工人数从1966年的45669人增至1976年的60383人,其中,局属汽车运输企业的职工从29565人增至35501人,汽车修理企业的职工从6800人增至8210人。其间,局系统有400余名汽车修理技工和汽车驾驶员赴贵州、四川、新疆等地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还有一批职工赴皖南创办了上海培新汽车修配厂和六八三运输场,从事上海后方战备工业基地的建设。各区公路交通部门,1971年共有职工约21000人,至1977年初已增至28500人,且职工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各区原来的人力货车车工除自然减员外,其余车工同新进职工一起被分别安排从事汽车驾驶、装卸和汽车维修等工作,营业性人力货车运输基本淘汰。

70年代末大批“上山下乡”的上海知识青年返沪,加上社会上已有许多待业人员和职工待业子女,劳动就业一度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公路交通部门响应政府的号召,采取职工退休由子女顶替、国营企业扶持新办集体企业、招收合同工等办法,安置职工待业子女、回沪知青及按政策急需就业的人员。市交运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从1978年起开始安置职工待业子女。1979~1980年,安置工作进入高潮,共安置职工待业子女6550人、回沪知青及职工家属1163人(注:此处的“回沪知青”系根据市有关部门下达的归口安排指标而招收的;“职工家属”系按照当时较流行的单位内部招收职工的办法而招收的),以及数百名征地农民工等。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扶持新办了日晖、曹杨、大名汽车运输队和卢家湾汽车修配厂等集体企业,共安置职工待业子女中的回沪知青895人。

1983年起,市交运局的企业单位试行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是年,局系统共招收455名劳动合同制工人,占职工总数的0.7%。1978~1986年,市交运局系统职工总人数从60382人增至64029人。其中,局属汽车运输企业的职工人数从35599人略增为36044人,局属汽车修理企业的职工人数从8422人增至9402人。其间,共安置职工待业子女12474人、归口安排的返城知识青年及职工家属1226人、征地农民工1245人,还吸收数以千计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大中专及技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各区、县公路交通部门也分别安置了一批职工待业子女、回沪知青和有关对象。1986年9月30日以后,职工子女顶替制度中止实行。

根据国务院改革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指示,1986年10月1日起,市公路交通部门中的国营企业凡招用的新职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年末,市交运局系统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已有2873人,占职工总数的4.49%。劳动合同制工人的主要来源是职业技术班毕业的学员和社会闲散劳动力。1987~1990年间,又多次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同时,还在原有固定工中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按编制定员组织生产,精简并妥善安置了大批下岗的富余职工。1990年末,局系统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已增至5467人,占职工总数的8.87%。各县公路交通部门所属国营企业也有了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人。

1990年末,上海公路交通部门的从业人员有8万余人。其中,市交运局系统的汽车运输(含运输服务)、修理企业和行业管理机构计有职工47567名,各区(不含宝山区)公路交通部门计有职工16710名,各县(含宝山区)公路交通部门计有职工17957名(不含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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