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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统”管理
1950年5月,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开始对上海私营汽车运输业、人力车货运业实施行业“三统”管理。是月,该公司组织调配首批人力货运车和车工。次年3月,开始组织调配私营货运汽车。接受调配的人力货运车、汽车和工人均陆续实行分地区、分承运货类的编队编组管理。至1953年末,全市已有743户私营汽车运输行的1147辆货运汽车、1.56万辆人力货运车及3.37万名私营公路运输业从业人员,由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负责承揽业务、调配车辆和人员,初步实行了统一运价。其中大部分用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的名义承揽业务,自行承运。
1954年起,续遵交通部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令,对私营公路运输业进行全面的“三统”管理。上海在1954年、1956年先后设置私营汽车运输业、人力车货运业组织改造专管机构,分别对私营货运汽车和人力货运车实施建场管理等,遂使这两个业别的从业者从分散独立经营改为以货运汽车场、人力货运车场为单位的集中经营。至1956年初上海公路运输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前夕,全市私营汽车运输业、人力车货运业已在“三统”管理下,逐渐与国营公路运输业一致,为全行业公私合营及合营后的行业大改组打下了基础。
1.私营汽车运输业
1951年3月,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组织调配首批70余辆私营货运汽车,日运量500吨左右。至同年5月底,增为534辆,接受统一调配的私营汽车运输业从业人员为2412人。是年6~8月,经废除行业封建把持制度斗争,接受统一调配的车辆激增为1091辆,占全市私营汽车运输业车辆总数的83.9%。至1953年,接受统一调配的车辆增为1147辆,分属743家私营汽车运输行,接受统一调配的从业人员达6312人。
其间,自1951年4月起,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特辟置5个私营货运汽车专用停车场,作为调配车辆集散地。私营货运汽车分别由原行基的停车场地或路边停放处,驶抵专用停车场报到集中,按先后次序调配业务,运毕即散。调配管理之初,重点为平衡各户运输业务及收入,使各户有货可运,有利可获,以维持车商及工人的正常生活。国营企业派出专门人员至各私营货运汽车停车场负责业务调配工作。1951年9月起,实施编队编组。各队、组基本与上海市汽车运货商业同业公会筹备会基层业别组一致。
次年2月,遵交通部指示,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着手负责按计划组织和定期检查全市私营货运汽车运输生产。其运力纳入市运输计划统筹安排。同年6月,各私营货运汽车停车场改由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所属沪东、麦站、中区等3个区办事处领导管理,停车场减为3个,规模则有扩大。停车场按月报送运量、车辆运用情况等统计报表。各停车场间业务绝少调剂,工人收入多寡悬殊。
1953年1月,增置私营货运汽车停车场1个,并开始为无停车场地的车辆提供夜间留场停车服务。9月,各私营货运汽车停车场收归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私营企业管理部直辖。业务承揽和车辆人员调配初步按原地区、原运输业务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得到部分执行。
经过1950~1953年间的初步“三统”管理,上海私营汽车运输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很大作用。1951年下半年,全市组织调配的私营货运汽车完成运量229余万吨。1952年完成423余万吨。1953年完成549余万吨。1952年和1953年完成的货运量分别占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当年汽车总货运量的92%和85%。
1954~1955年第3季度末,上海市运输公司(原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对全市私营汽车运输业实施全面的“三统”管理。1954年2月,调派干部130余人组成全市性的组织私营货运汽车专管机构,即上海市运输公司私商卡车办事处(以下简称“卡办”)。卡办接管了原由各区办事处调配管理的21个组织私营货运汽车业别组中的13个组,计758辆车。同年4月,已管理14个业别组,计791辆车,为业别组总数的66.67%,组织私营货运汽车总数的69.02%。是月,已有4616名私营汽车运输业从业人员改由卡办直接管理调配,为全市6362名已经组织的私营汽车运输业从业人员的72.56%。至是年7月,接管其余7个业别组,计476辆车、1246人,业务由原来按业别组调派,改变为不分业别的统一调配(内煤炭、矿石窑货、生猪、起重等5类运输业务仍按原业别组调配)。1954年末,卡办所辖的私营汽车运输业共1235辆车、6849人全部实现跨地区、跨业别组统一调配。
在统一调配业务的同时,自1954年8月起,对已组织起来的私营汽车运输业还实施了建场管理。是月,上海第一个私营货运汽车停车场,即私营货运汽车宝山路停车场设立,有车129辆,均集中停放,统一管理。上海市运输公司委派场长、业务调配及财务管理人员,并由车商、工人代表、车场管理干部(即国营运输企业代表)合组车场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管理委员会协助场长管理生产。车场内私商各户的营收、分配均由车场统一代收、代提(提取轮胎保修及折旧准备金、燃料准备金等)、代发。至1955年9月,相继又有江湾、日晖港、延安西路等3个私营货运汽车停车场建立。全市已组织起来的私营汽车运输业各户全部实现建场管理。
建场管理后,上海700余户组织起来的私营汽车运输行集中在4个大型车场内,分散经营、分散管理的局面不复存在。国营汽车场的先进管理经验始在私营汽车运输车场中全面推广,全业管理水平提高。在公私兼顾、适当发展私营公路运输业的方针下,开始使私营汽车运输业以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向社会主义过渡,国营经济的骨干主导地位开始牢固确立,为私营汽车运输业全业实施“私私联合管理”、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行业改组奠定了基础。
2.人力车货运业
1951年5月初,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统一调配首批榻车300余辆后,至是月末,已统一调配榻车587辆,计车工1761人。是年6~8月,经废除行业封建把持制度斗争,接受统一调配的榻车激增为3706辆,占全市人力车货运业中榻车车辆总数的1/3左右。至同年9月,接受调配的榻车已达6033辆,占全市榻车车辆总数的75%。1951年末,接受调配的有榻车10149辆、拖车980辆,其中榻车占全市榻车总数的90%。至1953年末,接受调配的有榻车9769辆、拖车5793辆、老虎车10辆,接受统一调配的人力车货运业从业人员27376人。
其间,全市以按地区编组编队方式组设近400个固定的拖榻车站点(初均为马路边无设施停车站点)。一般以10辆车编为1个小队,数小队组为1个大队。由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实行初步的“三统”管理,并分别由该筹备委员会下属的沪东、麦站、南市、日晖港、苏东、苏西等7个地区办事处具体管理。囿于管理干部缺乏,除少数站点由各地区办事处直接调配车辆、车工外,余均以“工人自己管理”的形式,在“三统”的原则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即由工人代表负责管理站点生产,以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名义统一对外承揽业务,并在一个区域、一个站点或一个运输货种的局部范围内施行统一运价。各站点“营、调、运”自成一体。
经1950~1953年间实施初步的“三统”管理,上海人力车货运业始由个体生产进入个体互助生产经营阶段。但各拖榻车站点仍以传统的“三五成群,聚集街头,自揽业务”的个体小生产经营方式承运货物。运量约占全市公路货运总量的50~60%左右。
1954~1956年上半年间,上海市运输公司(原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备委员会)开始对全市人力车货运业实施全面的“三统”管理。其间,1954年6月底至8月下旬,改按行政区重设各办事处,各区办事处由私营汽车运输业、人力车货运业统管改为专管人力车货运业,管理力量加强。专管干部从1951年末的200余人增为1953年末的1394人。全市拖榻车站点缩并为240个左右,并向其中206个站点派遣了管理干部,占拖榻车站点总数的83.83%。
此外,从1953年开始,始建全市首批货运人力车停车场8个。次年,续建17个。至1956年上半年,全市已有货运人力车停车场37个,固定的马路停车点减为24个。已组织起来的货运人力车进一步集零为整,分归停车场统一停放管理。停车场均建置车场管理委员会,由上海市运输公司干部、工人代表、停车场搬运工会基层组织代表三方组成。“三统”管理得以深入贯彻,各站点的人力车货运经营者已从个体互助经营进一步发展成为停车场集体互助合作经营。
同时,自1954年起辟置营业站,专事业务承揽、运费结算。各停车场(点)改为仅事运输。业务承揽、运输调度由营业站、车场管理委员会纳入市运输计划统筹安排。生产工人不再直接收取运费,运费收入流失或窃为己有的状况得到控制。统一运价已在更大范围内按规定执行。
自此,上海人力车货运业已在全面的“三统’管理之下,从小范围个体互助经营发展为较大规模的集体互助合作经营,并开始有组织地为国家计划经济服务。也为全业转变为集体经济,进而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和行业大改组打下了基础。1954年、1955年人力车货运业完成的运量,分别占全市公路货运总量的45.1%和47.8%。
二、私私联合管理
1955年10月,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第六办公室批准上海市运输公司代表政府实施《对私营汽车运输业社会主义改造方案》。其第一步骤,即在全市私营汽车运输业中实行“私私联合管理”体制(简称私私联管)。同年11月4日,上海市汽车运货商业同业公会筹备会决定组织全业私私联管,并设工作组。是月17日,日晖港停车场81户私营车商决议成立车场私私联管筹备委员会,并通过《上海市私营汽车联合管理章程(草案)》。次月3日,上海市运输公司批准该停车场建为上海市私营运输汽车联合管理第一场。至12月22日,有203户车商的江湾停车场建为上海市私营运输汽车联合管理第二场,有191户车商的延安西路停车场和有256户车商的宝山路停车场则分别建为私私联管第三、第四场。4个私私联管车场共有车商731户。上海全市已组织起来的私营汽车运输业全部实行私私联管。
全业私私联管后,国家对该业的管理,已在“三统”管理基础上,深入至各私营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全业各户生产工具、资金、人员均由车场联管机构纳入了国家计划管理范围内,全业进入国家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各私私联管车场均接受上海市运输公司领导,由公司施行“三统”管理。车场内实行民主管理。由工会代表、车商代表共组增产节约委员会、劳资协商会议,负责车场管理及协调劳资关系。由车场集中管理各户车辆、机具设备、材料,经鉴定价格后分户记帐,统一保管。调剂使用时按价划帐。应收、应提、应发款项由车场统收统支,并统一调剂使用,分户记帐,费用自负,盈亏自负。利润则按各户车辆载重吨位按比例协商分配。此外对各户车商的实职人员与非实职人员先后作了妥善安排,部分人员参与车场业务管理工作,部分直接从事运输生产,部分记名支薪。此举使该业公私合营后需进行的清产核资及人事安排等项工作提前完成。
三、行业改造改组
1.汽车运输业
1956年1月20日,上海市运输公司代表政府批准全市私营汽车运输业1071户车商要求公私合营的申请。后经行业归口调整,合营户增为1097户。上海私营汽车运输业迅即自私私联管转为公私合营,并依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并入国营经营”的行业改造改组方针实施改组。是年12月,公私合营日晖港、江湾、宝山路、延安西路等4个车场名称均开始冠以“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名义。其中,公私合营延安西路车场于1958年1月2日改组为公私合营上海市汽车运输第四场。公私合营日晖港、江湾等两个车场于同月合并改组为公私合营上海市汽车运输第三场。与国营的上海市汽车运输第一、第二场统属于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领导。
上海市公私合营汽车运输业经此种方式改组后,已不同于其他私营工业企业在公私合营后仍单独经营的情况,较之其他行业更早进入到部门归口、统一经营的体制中。各公私合营汽车运输场均按国营汽车运输场管理形式健全车场业务管理部门,除充实私私联管车场时已设立的车场行政、业务、财务等股(组)外,均增设保卫、材料供应、安全、计划、人事、劳动工资等职能管理部门,并统一建立车场保修组。生产管理、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得到加强。1956年8月,各公私合营汽车运输场大规模调整车辆配备,按同厂牌、同车型重新组合各场运力,减少了车辆维修、修理配件储备方面的困难。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负责统一划分各国营、公私合营汽车运输场承运货类的范围,统一分配、调剂、平衡业务量。仅在合营后的第一年中,各公私合营汽车运输场在大批车辆进行大、中修的情况下,年运量仍较公私合营前的1955年增长77.92%,每天每车完成车次从2.7次提高到5.46次,车辆里程利用率从46.78%提高到52.72%,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
2.人力车货运业
在1956年上海市工商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改造高潮中,全市人力车货运业划属个体经济改造范围,另行采用建立集体所有制车场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9月1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人力车货运业“走集体化道路”,始有第一个集体经营的大名路停车场建立。个人所有的生产工具由车场折价收购,集体使用。个体经济性质的人力车货运业主走上了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道路。
同年11月至1958年6月,续有天宝路和东汉阳路停车场,以及崇明路、外马路、东昌路、中山南路、公平路、保定路、宁武路、国庆路、北苏州路、吴淞、西宝兴路、小木桥、日晖东路、延安西路、古北路、长宁支路、中山西路、奉贤路、秣陵路,西苏州路、江宁路、中潭路、齐齐哈尔路等24个人力车货运业集体经营车场建立。这些车场成立初,未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车辆仍归个人所有,自保自修。至1958年10~12月间,遵交通部指示将车辆折价收购归车场集体所有。上海人力车货运业生产资料所有制遂全部从个体经济性质改造为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与此同时,市交运局据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对人力车货运业进行“人员转移,彻底改造,代之以先进运输工具”的指示,开始进行行业大改组。大批榻车车工转事汽车运输,榻车处理淘汰;拖车车辆、人员并入国营汽车运输场,从而大幅度压缩了人力车货运业规模,汽车运输业劳动力大大充实。全市公路运输业运力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汽车货运成为主要运输方式。至1958年末,上海市公路交通部门管理的人力车货运业人员锐减1.6万余人,占该业人员总数的78%,榻车等车辆锐减近8千辆,占总车辆数的64%。1956年初,尚余的拖车全部并入上海市汽车运输第五场并同三轮货运汽车统一经营管理。
3.汽车修理业
1956年1月,上海市私营汽车修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由私有经济过渡到公私合营经济,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该业内完成。同年3月,上海市运输公司汽车货运业、汽车修理业、轮胎翻修业、榻虎车制造业合营工作委员会(1956年6月后为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汽车修理业合营工作委员会)始对全业进行合营后的改组。采用划归汽车运输场、外调迁移、归建于国营汽车修理企业、大规模合并等4种主要方式实行全业改组。至1958年末,上海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业维修网点布局发生根本变化,散布在全市各区境内的220余家工种单一的汽车维修厂(点)经改组后缩并为8个综合性修理厂。汽车铜铁修理工场、汽车篷垫修理行、轮胎翻修行、汽车电器修理行、汽车蓄电池修理行等专项维修厂(点)全部取消。
经过行业改组后,上海全市汽车维修网点数量减少近97%,力量薄弱的国营汽车修理企业及各国营、公私合营汽车运输场内部维修力量大幅度充实。其间,通过跨行业的公私合营企业归口调整,划入近10户机器制造工厂,行业零配件制造、修理能力得到加强。1956年初一度归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26家合营轮胎翻修企业、16家蓄电池修理企业也重新划入公路交通部门管理的汽车修理业内。全行业综合维修能力有所加强。
进场 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业改组方式之一。1956年3月,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第六办公室批准部分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并入上海市运输公司各国营、公私合营汽车运输场。从独立经营的企业改组为运输场内部非营业性的保养保修车间(工段、小组)。至同年6月中旬,已并入24家。其中,6家并入国营第三汽车运输场,16家分别并入公私合营日晖港、江湾、延安西路、宝山路等4个运输场。是项调动正进行中,上海全市公路运输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汽车货运、汽车修理、人力车货运各业在公路交通部门内实施分管,其中的汽车修理业划归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管理。部分拟调的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未再调往运输场。此后,在1956年6月至1958年间,在以其他方式改组行业时,续有4家企业全部或部分调入运输场。其中,于1958年10月将已分批收并了8个公私合营修理企业的公私合营忠国汽车车身制造厂整建制划归新建的上海市汽车运输第六场(今上海市大型物件汽车运输公司前身),改组为该场修理车间。采用进场改组方式由经营型转为非经营型的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共33户,约占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总数的15%。
归建 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业改组方式之一。1956年6月,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将首批5家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归并于国营上海市货车修理厂。1958年9月,续将已收并了3个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的公私合营张和记汽车车身制造厂,以及由4家公私合营汽车配件制造厂(或汽车车身制造厂配件制造部分)合并组建的公私合营上海汽车配件修配厂,归建于国营上海市货车修理厂内。使国营上海市货车修理厂综合修理能力及零配件制造能力加强,企业规模扩大,成为上海市公路交通部门负责车辆制造、运输场车辆维修的骨干厂。归建的各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也从经营型改组成非经营型。这类归建的合营厂共有13户。采用归建改组方式由经营型转为非经营型的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约占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总数的6%。
外调 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业改组方式之一。通过跨省市调迁,安排全市多余的汽车维修力量,压缩行业生产规模,以支援外省市汽车修理工业。1956年上半年,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第六办公室批准调迁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总数中1/3左右的企业至甘肃、安徽、北京等两省一市。同年6~7月间,有49家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5家公私合营轮胎翻修企业分批迁往,占全市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总数的32%左右。其中,调入甘肃省兰州市汽车修理厂的有51家,调入安徽省文化局电影机械修配厂的有2家,调入北京市公用局汽车修配厂的有1家。
合并 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业改组方式之一。为最主要的行业改组形式。在进场、归建、外调企业之外的120余户公私合营企业中进行。1956年6月至1957年2月间,实行第一次归并。多在同类型企业间进行,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有19家公私合营同类型汽车修理企业合并改组为7家规模较大的企业。1957年3~6月间,实行第二次归并。除继续合并同类型企业之外,承接不同维修业务的企业也开始合并,是为配置修理工种,增强修理能力性质的合并,先后将27家企业合并为10家。1957年7月至1958年末,实行第三次规模最大的归并。由41家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合并成的28家企业,进一步合并为公私合营中国标准汽车修理厂、公私合营兴达汽车修理厂、公私合营新华汽车修理厂、公私合营新光汽车修理厂、公私合营永孚汽车修理厂、公私合营大中华汽车修理厂等6家综合性汽车修理企业。已经过同类型企业合并扩大了规模的5家汽车篷垫行和近20家汽车电器修理行则合并为公私合营汽车篷垫电器工场(后更名为公私合营上海汽车篷垫电器厂)。另由43家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合并成的28家企业进一步合并为公私合营上海市汽车修理厂。1958年末,合并改组基本结束,共有120余家公私合营汽车修理企业最后合并为8个综合性汽车修理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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